“不偏激的,那肯定不是愛?!?/h2>

羅曼羅蘭曾這樣形容貝多芬“熱情”奏鳴曲:

“像是火焰般的急流在花崗巖石的軌道上,孟布蘭峰高聳在阿爾卑斯山上?!?/i>

無論是緊湊的結構與創(chuàng)造,或是洶涌狂暴的元素在蓬勃著生命力的音樂表情里的融入,整部作品迸發(fā)出的感情狂瀾,都將貝多芬極富戲劇性的抗爭風格發(fā)揮得淋漓盡致。

第三樂章回旋快板,使音樂回到了第一樂章同一風格的斗爭中,而且,這斗爭的程度似乎愈發(fā)猛烈。恐嚇般的敲擊式開頭,經過一段猶如迷茫中漸漸覺醒并躍躍欲試的過渡,驟然爆發(fā)出了抗爭的涌動,勢不可擋。


很幸運,初遇這首奏鳴曲,是一位朋友在琴房的現場演奏。

三年前,剛高考完的那個夏天,那位朋友找我出來玩。天很熱,那天下午我們在琴房租了一個小房間,他帶了琴譜,一氣呵成演奏了這首熱情奏鳴曲。

記得琴房的老鋼琴或許是很久沒調音了,音色欠佳,然而并不影響坐在一旁的我被朋友的彈奏震撼到,聽得幾乎發(fā)懵:同樣學了這么多年鋼琴,我,我怎么就和他差距那么大呢?

當時在市區(qū)上的高中,我的琴,沒有隨著搬家搬到常住的房子里來,于是三年練琴基本上荒廢了。

他示意我也彈一段自己擅長的,我慌慌張張拒絕:“不行不行,這真不行……”

“這是我這輩子都練不來的曲目?!?/b>

嗯,練“熱情”是不可能的,這輩子都不可能的,不僅因為難度,也因為我對自己五秒鐘熱度的知悉。

這就是我聽“熱情”的第一個版本,這就是我對這首奏鳴曲的第一印象。


鋪墊了那么多,其實我想說的,是自己對于音樂版本與第一印象的一些見解。

音樂,與其他藝術作品不同。作品被寫出來了,創(chuàng)作只完成了一半,另一半,則需要演奏家的詮釋來完成。

作曲家無法壟斷自己對作品的解釋。

之前一篇寫到古爾德(Glenn Gould)獨特的彈奏風格,他帶來的不僅僅是表層的新鮮感——他的標新立異不是目的,而是手段。

在他的演奏背后,是深厚的素養(yǎng)以及對作品鞭辟入里的詮釋,他用自己獨有的方式傳達自己對作品的理解,詮釋音樂。

以及,他彈奏的所有巴赫作品都被我奉為皋臬,以至于聽巴赫鋼琴作品其他版本的演奏,甚至是改編為了鋼琴曲的原版作品,我都會感到一種不適應的異樣。

由于對他這種風格的接納、適應、偏愛再到偏執(zhí),我在潛意識里,從此不大愿意接受其他演奏家對巴赫鋼琴作品的詮釋。

不僅是對古爾德,我這種“怪癖”適用于許多其他作曲家的作品:肖邦協奏和拉赫瑪尼諾夫西協奏只聽齊默爾曼,肖邦夜曲只聽魯賓斯坦,舒伯特的所有鋼琴曲只聽布倫德爾,莫扎特奏鳴曲和協奏曲只聽內田光子,圣桑協奏只聽吉利爾斯,交響曲的話,如果有卡拉揚版本那就是首選……以及,貝多芬奏鳴曲,我只聽巴倫博伊姆。

那天,那位朋友在我發(fā)的古爾德那篇下評論,推薦了古爾德和布倫德爾版本的貝多芬奏鳴曲。我回去聽了,卻因為內心的執(zhí)念,竟無法欣賞這兩種詮釋。

仿佛總有個聲音在說:“不,不應該是那樣的,那個音不應該是這樣處理的……這里三連音太快了……啊不,這里顫音也太輕佻了,這里太缺力度了……啊這可不像貝多芬!”

偏見,我知道,這是我個人的偏見。

只是因為巴倫博伊姆的先入為主,給我塑造了一個“貝多芬奏鳴曲應該有的樣子”——其實,它不存在——我們沒有人聽過貝多芬親自的演奏。

不過,還是劉瑜老師說得精辟?。?b>不偏激的,那肯定不是愛。

轉念一想,這也是個奇妙的過程。讓你喜歡上某一段音樂的第一個版本,往往是你不能同等接受其他版本的理由,而這些版本的出場次序,或許是隨機的,取決于你和它的緣分罷了。

音樂如此,許多其他事物亦如是,出場次序或許決定了它在生命中的地位,甚至由此,無可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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