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日,“失蹤”了一百多天的范冰冰終于有動靜了。上午10點01分,新華視點率先曝光稅務部門依法查處范冰冰“陰陽合同”等偷稅問題,補繳稅款和罰款款項總計超過8.83億。兩個小時后,范冰冰在停更了3個多月的微博上發(fā)布了致歉信,一天之內,這條微博被轉發(fā)了20萬次、獲得147萬點贊,卻只有6條評論。
范冰冰36歲了,她應該比任何人都清楚,這幾年里她超越于同時代女演員的作品資源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她的品牌影響力。致歉信的發(fā)表被視為復出的信號,但可以預見的是這條道路不會順暢。8.83億的追繳稅款和罰款不是小數目,在聲明中,范冰冰說要“盡全力克服一切困難籌措資金”,但廣告主購買的是明星的個人品牌,很多代言恐怕會泡湯,而幾部作品擱淺亦留下巨額投資的窟窿要填補。對于范冰冰來說,這是最艱難的日子的結束,也是下一段艱難日子的開始。
由偷稅漏稅,又聯想到海外代購的事情,因為帶一點點東西是正常的,量還夠不成走私。而大代購的性質就是走私了,大代購的人自己心里是清楚的,只是知道國家懶得去查這些小數額,可是有人舉報就完了,國家就會查,所以搞代購的同學,平時要注意處理好人際關系啊,有了第一例判罰,就會有第二例,判罰不一定是坐牢,可是逃稅的罰款也都是非常昂貴的,所以,平時為人很重要。然后,別只指望這一條道發(fā)財,畢竟這條道受政策影響、受市場影響挺大的,這錢不容易賺,而且還不那么合法,還是給自己留點其他的路會比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