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書|正義童年——讀《殺死一只知更鳥》

每個人的童年或記憶深刻,或模糊不清,但童年的時光像一些印跡,刻在生命的某個階段,無法清除,也無法漠視。

斯庫特的童年,無疑要比普通的孩子豐富得多。她有一個比她大四歲的哥哥,還有一位通情達理的父親,一到暑假還來一位聲稱要娶她做新娘的玩伴。在美國30年代的一個小鎮(zhèn),斯庫特過著無憂無慮、但也不總是無憂無慮的生活。

看似是一個童年的故事,但展在時代的背景之上,讓這個故事有了更深遂的意義。斯庫特的父親是位律師,他要替一名黑人打官司,這在種族嚴重歧視的當時,是一件令人無法接受的事。只要與白人發(fā)生沖突,黑人大都是要被定罪的。不光她的父親阿蒂克斯要承受巨大壓力,斯庫特和哥哥杰姆也要面臨來自家族和同學的嘲諷。

把故事推向高潮的是阿蒂克斯在法庭上的辨論,盡管事實有諸多露洞,盡管阿蒂克斯做了最大的努力,陪審團還是認為黑人有罪。斯庫特和杰姆全程旁聽了法庭審理。斯庫特當時9歲,杰姆13歲,在無法理解大人世界和復雜時代的時候,他們用自己的價值觀為這件事做了評判,也做出了自己的理解。

其實最偉大的是阿蒂克斯,他不愿意與世俗同流,不愿意放棄自己的堅守與執(zhí)著,作為律師,他愿意說出與眾不同的聲音,愿意為弱者發(fā)聲,伸張正義,這尤為難得。據(jù)說許多人看了這部小說,都選擇了律師作為自己的職業(yè)。阿蒂克斯寄托了一代人的理想。

阿蒂克斯的教育方式同樣令人稱贊。他對孩子寬松、包容,盡最大的努力讓他們釋放天性。斯庫特愛打架,不愛穿裙子,這些在其他人眼里無法容忍的“缺點”,在他看來,都不是問題。他認為,孩子的成長還沒有到不可救要的時候,一切還在掌控之中,與其緊張兮兮,不如給他們一個快樂輕松的童年。

他自己愛閱讀,每天為孩子讀書,培養(yǎng)他們閱讀習慣,這對孩子來說,其實是一筆寶貴財富。這部書是以一位9歲孩子的視角寫的,對當時社會背景之下的事情的理解,有時完全超出了孩子的口吻與理解程度,如果有這樣的不協(xié)調,其實是益于斯庫特閱讀習慣的養(yǎng)成,她愛讀書,這無疑讓她的理解力和判斷力比平常孩子要高一些。所以,所謂的不協(xié)調其實是我們低估了這個年齡段孩子的可以挖掘的潛力。

一位偉大的父親用實際行動讓孩子理解與知道,盡管可能全世界都反對你,但你只要堅持做確定是對的事,早晚都會收獲善意與理解。阿蒂克斯的教育方式樹立了榜樣,與其用小鞭子“教育”孩子,不如身體力行給孩子做示范,父親的影響是孩子一生寶貴的財富。

作者哈伯.李一生中只寫了這一本長篇小說,卻經(jīng)久不衰。據(jù)說這個故事盤旋在她的腦海中許久,一直未有機會寫出來。后來在朋友的資助下,她停工一年寫出了這本書著名的小說。

用一個孩童的視角寫故事其實不大容易,寫得簡單,則顯直白,寫得深奧,就超出了一個孩子正常的理解力,哈伯.李寫得恰到好處。這本書的視角在童年斯卡特與成年斯卡特之間來回跳轉,中間沒有明顯的界線,這完全需要讀者的理解與認同。這樣也給寫作帶來了難度,如何寫得不著痕跡,讓人看不出成人與孩童視角的分界點,如果讓讀者感覺到分界點的存在,就像在一條繩子上打了許多個結,看起來會很不舒服。哈伯.李處理得很好。書有有許多超出孩童視角與理解的文字,這應是成年斯卡特的理解與闡述。

整部書文字平和,幾乎沒有大的起伏,但卻能牢牢抓住讀者的心。哈伯.李的敘述緊實、綿密,許多片斷都令人難忘。記憶最為深刻的是,斯卡特第一次見怪人拉德利,拉德利長年關在房間里,不與外人接觸,她和哥哥還編排了劇目取笑拉德利,但他們與拉德利建立了一種難以理解的友好關系。作者先描寫了怪人的樣貌,接著描寫他的動作——一個長年與世隔絕的怪人乍一出現(xiàn)在公眾面前的窘境,作者寫得恰到好處,看到這個片斷,我也不禁與怪人感同身受。這個片斷,連讀看了三次,寫得真是好啊。

這部小說據(jù)說是美國高中的推薦書目。這本書同樣可以推薦給家長閱讀,讓他們知道好的教育是什么樣,什么才是能帶給孩子的終生財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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