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思琪的初戀樂園》

在讀《房思琪的初戀樂園》的時候,我一直有個疑問就是,既然被性侵,為什么思琪不拒絕?

甚至還會看到書中思琪被李國華帶到小旅館時有些心理活動是,“她快樂的問老師” 又或者是“我心愛的男人打呼嚕好美,這是秘密,我不會告訴他的”。

明明被老師侵犯這件事情,困擾著她之后人生中無數(shù)個日日夜夜,讓她痛苦不堪,為此最后還患上精神疾病,那么為何她不拒絕老師,反而情愿一次又一次地被老師帶進小旅館和公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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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不明白。

但在我讀完第二遍的時候,突然就懂了。

在中國的教育環(huán)境下,大部分孩子都是被教導要乖乖聽老師和父母的話。思琪第一次被老師侵犯的時候,日記中寫道“覺得自己看透天花板,可以看見樓上媽媽正在煲電話粥,粥里滿滿是我的獎狀。我也知道,不知道怎么回答大人的時候,最好說好”。思琪的父母對她是缺少關心的,甚至某些時候很強勢,只是急功近利的關注孩子的好成績,來滿足他們那點小小的虛榮心。而且在家庭生活中思琪的話語權也是很少的,大部分時候只能是被動的接受。


這就導致了13歲的思琪,在首次被老師李國華侵犯的時候只說了五個字:‘不行,我不會’。 之后還對老師說對不起,有種功課做不好的感覺。 站在思琪的角度去思考,當時的她還太小了,小到缺乏對這件事的處理能力,所以面對這個比她大整整37歲,平常很崇拜的老師時候,她的第一反應只能是“我不會”。 而不是“我不要”或者是“你不可以”。


李國華對思琪說:‘這是老師愛你的方式’。 思琪是一個敏感且自尊心非常強的女孩,是一個撕開她衣服比撕開她本人更讓她感到痛苦的女孩。 她并不能接受自己被老師強暴的事實,于是為了減輕自己內心的痛苦,她告訴自己要愛上老師,否則太痛了,你愛的人對你做什么都可以??墒沁@種想法僅僅只是為這種荒唐的事情找了一個荒唐的借口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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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琪其實也有向家人和朋友求助過,可是換來的全是不解和嫌棄。當思琪告訴怡婷她和老師在一起的時候,怡婷卻對思琪說“你好惡心,我沒辦法跟你講話了”。思琪在飯桌上表現(xiàn)出無意的問媽媽為什么我們家什么教育都有就是沒有性教育的時候,媽媽居然是很詫異的對思琪說“什么是性教育?性教育是給那些需要性的人的”,大人們已經在這堂課上缺席了,他們卻還以為沒有開課。?


我嘗試著站在思琪的角度去體會她的痛苦,站在她的困境里,我感受到了那種深入骨髓的蒼白與荒蕪,就像一個溺水的小孩在一片汪洋大海里掙扎一樣,那么的孤獨與無助,為了讓自己活下去,她只有拼命的游向那艘過往的船只,而這“船只”就是所謂的老師的“愛”。


林奕含說這不是一本憤怒的書,也不是一本控訴的書,而是一本很墮落的書。誤用儒家的一句話就叫做“知其不可為而為之”。思琪注定終將走向毀滅且不可回頭正是因為她心中充滿了柔情,她心中有愛,到最后甚至有性。


當時只有13歲的思琪,她人生的列車才剛剛啟動,在還沒有對愛情,對文學,甚至對性有自己的認知體系的時候,就已經被李國華強行扭轉向了一個不軌的方向。所以她之后沒辦法正常的和同齡男孩戀愛,她不知道談戀愛要先曖昧,曖昧之后要告白,告別之后可以牽手,牽手之后才可以接吻。她所知道的愛情只是小旅館,是老師插進她的嘴里她還要說對不起。 思琪日記里寫道:“她覺得她自己配不上那些向她表白的男孩,她覺得自己是餿掉的橙子汁和濃湯,是爬滿蟲卵的玫瑰和百合,是一個燈火流麗的都市里明明存在卻沒有人看得到也沒有人需要的北極星”。 思琪雖然一直在自我麻痹的告訴自己和愛的人做什么都沒關系,可是內心深處的她依然沒辦法說服自己,她很厭惡和老師在一起的自己。


書中有一個片段讓我覺得荒誕的是,李國華居然和一起的幾個老師互相討論怎么樣玩弄補習班的小女孩們。在李國華看中曉奇的時候,同班的男老師還助紂為虐的把曉奇帶向他的公寓。曉奇被強暴之后,去找男友,當男友發(fā)現(xiàn)她已經失貞的時候,就很嫌棄的毅然決然的拋棄了她。當父母發(fā)現(xiàn)她這件事情之后,卻只是狠狠的說,你以為你這樣還嫁得出去嗎?曉奇為了揭露李國華的惡行,在網絡上將被強暴的事情公示于眾的時候,換來的卻是網友們的羞辱與謾罵。


這就像亞當與夏娃的故事那樣,性誘惑永遠是女性的原罪。李國華站在講臺上,望著下面一張張青春女孩的臉蛋,他兩腿之間悸動,讓他感受到的是男性權利的自信,可這份自信是誰給予的?不正是這個社會對失身女性指指點點的輿論暴力嗎?



電影《嘉年華》里面也反映到這一點,女兒被強暴了,媽媽卻把責任都怪在自己女兒身上,覺得是她不應該穿那些裙子的,不僅打她還要把她的衣服拿去燒掉。難道不是應該把關注點放在那個強暴她女兒的有權有錢的政府官員身上嗎?為什么女孩子被性侵了,全世界都覺得是女孩子的錯,甚至連她自己都覺得是她的錯?這不是正表明了社會在看待不正當兩性關系時對男女的雙重標準嗎?

所以說,誘奸和強暴是社會性的謀殺。這不是一個人可以完成的,如果社會制度和社會輿論對于加害者能夠給與更嚴厲的懲罰,對于受害者給與足夠的理解和保護。我相信發(fā)生這類事件的比例一定會減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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