屬功能的英文是“Dominant”,意思是“統(tǒng)治的、支配的”——事實也是這樣,在調性音樂中屬和弦(特別是屬七和弦)能夠產生一種強烈的進行到主和弦的欲望,由此來確立調性,這個性質充滿支配感——而中文叫“屬”,帶有“依附于、從屬于”的意思,和英文含義恰恰相反。下屬功能則指“下”方的屬功能,英文是在Dominant之前加了個表示下方的前綴“Sub-”,中文叫“下屬”很恰當。
為什么Dominant在中文里不按照原意譯成“支配功能”卻叫做“屬功能”呢?這可能不是中文翻譯的問題,因為“屬功能”這個名稱似乎并不是從英語翻譯成中文,而是從英語(或其他歐洲語言)翻譯成日語,再把日語漢字原樣引進中文的——我通過一本古舊的中文和聲教材得出了這個推想:在民國十九年初版《和聲學大綱》里,作者吳夢非介紹說這本書的“文字說明大都采用日本福井直秋的著作”,而書中對Dominant的稱呼就是“屬”。除了作者本人的說明,《和聲學大綱》里很多名詞都可以明顯看出是來自日語。像Diatonic Scale稱為全音階(現(xiàn)在中文翻譯是自然音階, 全音階則指Whole-tone Scale),Major Scale、Minor Scale稱為長音階、短音階(現(xiàn)在中文翻譯是大調音階、小調音階),這些都是日語里的音樂術語譯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