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關責任,只關專業(yè),無關其他
因鄭爽被稅務處罰一案,我發(fā)了幾篇微博進行普法:《鄭爽一案啟示錄》、《公開鄭爽的<稅務行政處罰決定書>的申請》、《逃稅罪問題之一——你所想不到的》、《稅案你所不懂的——這種少交稅行為是萬萬不能處罰的》。欣慰的是,逃稅罪這篇微博的閱讀量超33萬了。讀者對這些文章的評論中,有贊賞的,也有攻擊挖苦的。對于攻擊挖苦的評論,我總是一看了之,從不想方設法刪除。雖然我不敢茍同那些評論,但我會捍衛(wèi)他們說話的權利。其實,如果讀者對我有更深的了解,可能會更客觀公正評價我為什么針對鄭爽稅務案件發(fā)一些文章。今天我來說說自己稅務律師生涯吧。
早在浙大讀研的時候,我就去考CPA注冊會計師,那時就懵懵懂懂接觸到了稅。 后來承蒙全國優(yōu)秀所創(chuàng)始人全國著名曹星大律師的厚愛,加入了星韻律所。但執(zhí)業(yè)以來,一直困惑我的是:我沒有啥核心競爭優(yōu)勢,也就是說,我會做的,別的律師也會做。因此我開始考慮轉型,確定專業(yè)方向!但遙看那些我喜歡的IPO法律業(yè)務、股權糾紛法律業(yè)務等,都有很多大佬盤踞在那里,我根本沒機會進去,所以思來想去,我考慮選擇稅法方向,那時是在2009年。到2014年前后,我就全身心投入稅法,放棄所以與稅無關的法律服務。2016年設立了浙江首家涉稅專業(yè)律所——浙江優(yōu)穗律所。說說放棄非稅法律業(yè)務真的很容易,但真的放棄就會讓你深刻體會到啥是切膚之痛、啥是斷奶之痛。也就在那段時間,我不停在博客上寫稅法原創(chuàng)文章,不停出去講課。后來我一直想不明白當初為什么做這個決定,直到我看到2016年的筆記本才知道,它封面上寫著:所有的偉大都源于一個勇敢的開始。放棄所有的非稅業(yè)務,這么多年只專注于稅,想想都偉大。不做爹媽,不知道爹媽的辛苦;不專注于稅,不知道專注的痛苦。
確定稅法專業(yè)后,就開始我的專業(yè)稅法之路。隨后發(fā)生一件事,讓我小試了菜刀。2015年3月15日立法法修改,立法法規(guī)定,稅率的確定只能制定法律。大家知道,立法法是管法的法,級別不可謂不高。但遺憾的是,在2015年5月份,財政部和國稅總局出臺了財稅【2015】60號文,該文將卷煙批發(fā)環(huán)節(jié)的消費稅從5%直接提到11%。當時我非常震驚,懂法的人都知道,財稅【2015】60號文僅是一般規(guī)范性文件,俗稱紅頭文件,連規(guī)章都不是,居然敢公開違法,膽子不可謂不大。當天晚上,我寫了《請求對財稅【2015】60號合法性審查的申請書》,第二天寄給全國人大法工委和國務院法制辦。這申請書大家可以在新浪博客中搜到我的。這恐怕是全國第一個要求對財稅【2015】60號合法性審查的律師吧。后來通過辦案發(fā)現(xiàn),還有些財政部和/或國稅總局出臺的相關文件其實并無上位法依據(jù),涉嫌違法。記得有個案子在國稅總局復議開庭時,我當庭就提出相關文件違法。
2018年,個稅法修法之時,我寫了兩篇文章:一篇是《踐行稅收法定 實現(xiàn)良法善治》,主要講了原個稅法下兜底條款:經(jīng)國務院財政部門確定征稅的其他所得。該條款涉嫌違反稅收法定原則,應當摒棄。還寫了《老吾老幼吾幼 為啥不扣除贍養(yǎng)老人支出》。這些建議都被采納,當然并非我一人之力。
2018年,范爺被稅務處罰,我當時一看感覺這處理處罰決定書有問題,當時在很多公開場合發(fā)表了我的看法。
2019年,有個涉黑企業(yè),其相關責任人員已被逮捕,在移送公安前,稅局對這家企業(yè)進行了稅務處理、處罰,金額特別特別巨大。當時這家企業(yè)找到我,問我敢不敢代理,我當初就說:這有啥不敢的。刑事歸刑事,行政歸行政,該交的要交,不該交就不能交。代理后,別人告訴我,張律師,有人說你膽子太大了。對此,我僅是笑笑而已。
今年,發(fā)生鄭爽偷稅一案,我初步感覺這稅務處理稅務處罰有點問題,但是囿于可參考信息不多。為了更好理解案情真相,因此我向上海市稅務局第一稽查局申請公開《稅務行政處罰決定書》,因為決定書內(nèi)容中會有違法事實的具體闡述,從而了解稽查局的辦案思路。這恐怕也是全國第一個要求公布稅務行政處罰決定書的律師吧。
我一直認為,作為一名律師,一定要有社會責任感、使命感。我一直提醒自己,作為一名這么多年只專注于稅的律師,理應在推進我國的稅收法治進程中發(fā)揮更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