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史遇春
經(jīng)過思慮、計劃、安排,明代宗朱祁鈺準備易儲。
那個時候,廣西潯州(今屬廣西桂平)守備、都指揮黃是思明土知府黃的庶兄。
既然提到了土知府,因與下文事件多有關(guān)涉,故有必要先簡單說一下土知府相關(guān)情況。
元、明、清三朝,統(tǒng)稱少數(shù)民族地區(qū)世襲的地方官為土官;明代中期以后,又稱之為“土司”。
以領(lǐng)土兵及守土之別,土官被分為武職與文職兩種:
屬于武職的土官有宣慰使、宣撫使、安佐使、指揮使、指揮同知、土千總、土把總等;
屬于文職的土官有土知府、土知州、土知縣、土同知、土通判、土州同、土縣丞、土巡檢等。
這些土官,分別設(shè)于湖廣、四川、云南、廣西、貴州等省;均由中央政府任命,頒發(fā)印信、號紙。他們世守其土,世長其民,世襲其職,分別受地方文武長官約束,并向中央政府承擔義務(wù),定期交納貢賦,隨時預備征調(diào)。
土官的任命、承襲之事,元朝隸屬于吏部;明初沿襲元制,至明太祖(朱元璋)洪武三十年(公元1397年),改為以武職隸屬于兵部、文職隸屬于吏部,但并不嚴格;至滿清,沿襲明制,但較明代嚴格,且有少數(shù)隸屬于理藩院。
自明初起,中央政府即實行改土歸流,廢除土官,但不徹底,直至清亡,土官在邊遠地區(qū)仍然存在。
明代的土知府,多設(shè)于云南、廣西等省,是土府的長官;秩正四品;負責管理所屬之府事,受地方長官約束;為世襲制,其承襲之事,隸屬于吏部。

據(jù)載,黃年老,其子黃鈞承襲思明土知府之職。
因覬覦土知府的職位,黃想從庶兄處謀求奪取。
于是,黃與其子詐稱受了軍門(明代有稱總督、巡撫為軍門者)之令,在思明府征兵。
隨后,黃父子率領(lǐng)兇猛強悍的兵士數(shù)千人,乘夜急馳,進入黃家中,將黃父子肢解之后,裝進甕中,并埋于屋后園圃之下。
其間,黃家的仆人福童幸得脫命潛逃。
因福童認識黃之子及左右,逃脫之后,于是,他便向憲司(魏、晉以來為御史的別稱;宋人亦以之專稱諸路提點刑獄公事;元人習慣以之稱上司)上訴黃父子虐殺黃父子的情況。
總兵(明置,派將出征,設(shè)總兵官、副總兵官,掛印稱將軍,由公、侯、伯、都督擔任。后來統(tǒng)兵鎮(zhèn)守,遂成一方武官重職。)武毅得知此事之后,遂向朝廷上書,報告了詳情。
黃害怕被朝廷處置,于是,他謀劃設(shè)計逃脫,以避死罪。
隨即,黃派遣千戶袁洪奔走京師,上疏朝廷,請求換掉太子(即孫太后所立、皇帝朱祁鈺之侄朱見深,)。
看來,黃雖在邊遠,他對朝廷的動向非常熟悉。另外,黃揣摩上意的能力,也不能不讓人驚嘆。

收到袁洪呈進的黃上疏之后,朱祁鈺大喜,他說是:
“萬里之外,竟然有如此的忠臣,立即將此疏下發(fā)朝中大臣集議!”
此外,朱祁鈺還命令赦免黃的罪行,并為其加官為都督。
禮部尚書胡濙、侍郎薛琦、鄒幹會集大臣,廷議易儲之事,王直、于謙聽言之后,相互看了看對方,瞠目結(jié)舌,驚訝不已,很久都沒回過神來。
當時,在場的司禮監(jiān)太監(jiān)興安厲聲說道:
“這個事情,是不可以停下來的,認為此事不可的大臣,不要在廷議上署名就是了,但不能首鼠兩端?!?/p>
參與集議的群臣見興安如此,皆唯唯諾諾地署名,贊成此議。

于是,禮部尚書胡濙等上言:
“陛下承當大明國命,中興邦家,江山統(tǒng)緒的傳承,應(yīng)當歸于圣上親子,黃上疏,所奏易儲之事極其正確,懇請皇上下詔,按照黃意見辦理。”
據(jù)說,王直明白朱祁鈺賞賜金銀的用意在易儲一事時,他將金銀扣在案幾之上,跺著腳,說道:
“這是何等大事啊,弄成這樣,我們真是要慚愧死了!”
(本篇結(jié)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