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家邏輯體系概述
——《墨子評傳》筆記之一
墨家學說可以說是與現(xiàn)今科學體系融合的最好的學說,也最有潛力。
墨家的經(jīng)典《墨子》的結構完整而系統(tǒng),包括經(jīng)、辯、論、述、技五個部分。
經(jīng):包括《經(jīng)》上、下,《經(jīng)說》上、下共四篇。概括了墨子的基本思想、基本方法和基本的道德行為準則。
辯:包括《大取》、《小取》兩篇?!缎∪ 穼Vv名辯的理論與方法,《大取》則以墨子的辯術來論證墨子的政治思想(以上六篇后世單獨稱之為《墨經(jīng)》)。
論:可分通論和專論兩部分。通論是一般論述墨子關于道德修養(yǎng),人格完善,思想方法和社會思想的論文。專論是分專題論述墨子的基本思想。
述:都是記載墨子的言行,反映了墨子的思想。
技:都是專講各種守城技術和兵法的。
這種由先下定義再做闡釋再舉例證、從原理到應用的體系非常嚴密,其結構在中國歷史上的其他著作中也顯得十分少見。墨家學說不僅提出了完整且自稱體系的邏輯學理論,而且將這種理論運用與其對政治、社會、軍事、科技等方面之中,體現(xiàn)在《墨子》的各個篇章。
《墨子》在經(jīng)與辯部分分別論述了關于思維形式(例如概念、判斷、推理)、思維規(guī)律(例如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充足理由律)和思維方法(例如歸納、演繹、類比)的認識。具體而言,墨家提出了“名、辭、說”的概念,分別對應于形式邏輯中的概念、判斷、推理三個概念,墨子認為“以名舉實,以辭抒意,以說出故”。
在“名”方面,墨家通過“正名”(明確內涵)、“舉實”(界定外延)、劃分的方法來明確概念,用“牛馬非牛非馬”的例子明確了集合概念和類概念的關系。
在“辭”方面,墨家用“盡”、“俱”、“莫不”以及“有”、“不必”、“弗必”等說法明確了全稱命題與特稱命題的區(qū)別,以及通過“止”的方法(舉反例)用特稱命題來否定全稱命題。用“必”來表明必然判斷,用“或”來表明或然判斷,用“正”來表明實然判斷;“自前曰且,自后曰已,方然曰且”來表明將來、過去、現(xiàn)在三種時態(tài),對模態(tài)命題有了一定的認識。墨家對選言命題和假言命題有了較深的認識:在判斷時也用“或”來表示選言命題,用“謂使”來表明條件判斷,用“故使”來表明因果判斷。并且其中“大故”為充要條件或充分條件,“小故”為必要條件。
在“說”方面,墨家以“類取”指歸納推理,以“類予”指演繹推理,用“察類,明類,以類行”表達類比推理。墨家用“擢”(歸納法)、“假”(假設法)、“效”(立一個共同標準,引用定理演繹法)來進行一般推理。此外墨家又創(chuàng)造性的提出了四種類比推理方法:譬(比喻)、侔(由名稱到到動作的復構式類比,是一種三段論式的推理,例如:“白馬,馬也,乘白馬,乘馬也”)、援(引其矛攻其盾)和推(歸謬法)。墨家對推理尤其是類比推理有著非常深刻的認識。
墨家對邏輯謬誤有所論述,用“遷”表示偷換概念,“強”表示牽強附會。針對語言本身的特點,墨家提出應該“是而然”,使用正確的推理,要避免謬誤。墨家具體分析了四種推理謬誤:“是而不然”(不當類比),“不是而然”(因果不當),“一周而不周”(集合概念與非集合概念混淆),“一是而一非”(推不出)。
另外,墨家對邏輯學三大定律有所認識,提出了“彼此可,彼彼止于彼,此此止于此(同一律,不偷換概念)。彼此不可,彼且此也,此亦且彼也(矛盾律,兩者必有一假)。彼此亦可,彼此止于彼此,若是而彼此也,則彼亦且此,此亦且彼也(排中律,兩者必有一真)”的說法表達了對邏輯三大定律的認識。甚至墨家還涉及了第四條邏輯定律充足理由律(“以說出故”,“辭以故生”,“故,所得而后成也”)。
最后墨家形成了一套固定的推理的格式,用“諾”來表示。分為:“相從”(充分條件假言推理),“相去”(不相容選言推理),“先知”(表示“已知”),“是”(表示主項“這”),“可”(表示謂項“是”)。
相比之下,墨子的邏輯學注重概念,亞里士多德側重于命題,古印度的因明學強調推理。墨子的邏輯學可與亞里士多德邏輯、古印度因明學媲美,并列為形式邏輯三大源流。
墨家關于邏輯推理的結構和形式又有其獨到之處,既不同于西方傳統(tǒng)的三段論,也不同于印度因明學的宗、因、喻。以亞里士多德三段論法為核心的古希臘的邏輯學更注重推理過程的公式化和形式化,更強調邏輯系統(tǒng)的形式主義和固有格式,古印度的因明學更注重對推理過程類比的仔細分析,而墨子所建立的邏輯學體系更注重于思維形式和具體內容的結合,更注重為論辯的實際需要服務。墨家提出了“故、理、類”的三個概念,類似論據(jù)、論證、論點之間的辯證邏輯關系,更加近似與辯證邏輯。墨家形容為“辭以故生,以理長,以類行也”。
故,是指邏輯成立的全部前提,論據(jù),包括立論的論據(jù)以及事物發(fā)生的依據(jù)原因和條件。
理,是指事物發(fā)生的規(guī)律以及推理的規(guī)矩。有四個方面:1任何言論是否合理,就是看它是否符合古者圣王各種歷史經(jīng)驗,是否符合現(xiàn)實社會百姓大眾的感性經(jīng)驗,是否有利于國家百姓的利益;2要言之有物;3對是非要有共同評判標準;4要有共同的辯論規(guī)則。
類,是指事物本質的外在表現(xiàn),是事物之間的歸屬關系,是現(xiàn)象與本質之間的關系?!邦悺蓖ǔEc“故”的概念相聯(lián)系。墨子提出要"察類明故",類是指外在表現(xiàn),故是指內部本質。這就使墨家邏輯接近了馬克思的辯證邏輯(故與類的關系,類似于原因與結果,偶然與必然,形式與內容,現(xiàn)象與本質之間這四對辯證邏輯范疇的關系)。類是墨子邏輯學最重要的一個邏輯范疇,可以說墨子的邏輯學是以它為核心展開的。
墨家邏輯相比于名家更加系統(tǒng)而嚴密,但又因其原始手工業(yè)的傳統(tǒng)而將自己限制于“有用”,立意上又不如名家。墨家在當時而言實在是過于超前與叛逆,而且因為其豪俠之風以及原始的民主思想(尚同,民擇君)而被各個大國所排斥,戰(zhàn)國后期就開始衰落了。后世只有南北朝和清末兩個短暫的亂世被人提起【25】【26】(先秦墨家只有《墨子》,《隨巢子》佚文、《纏子》佚文、《胡非子》佚文、《田俅子》佚文、《史佚書》佚文、《闕子》佚文,信陽長臺關殘簡《申徒狄》、上博殘簡《鬼神之明?融師有成氏》存世)。
參考文獻
25 魯勝《墨辯注敘》
26 孫治讓《墨子間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