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上市公司會用資本公積來轉增股本,有的上市公司則會用盈余公積或未分配利潤送股東紅股,這兩者之間有什么區(qū)別呢?對股東來說又有什么影響呢?
區(qū)別在于第1種情況不被視為利潤分配,第2種情況則被視為利潤分配。
對于股東來說,第1種情況下不需要支付個人所得稅,第2種情況需要支付個人所得稅。
首先我們來理清楚所有者權益所包括的4個部分的概念:實收資本(股本)、資本公積、盈余公積、未分配利潤。
實收資本(股本):上市公司營業(yè)執(zhí)照上的注冊資金。等于股票面值乘以股份總數。我國上市公司目前只有紫金礦業(yè)股票面值0.1元,洛陽鉬業(yè)股票面值0.2元,其他公司都是1元面值。因此公司實收資本的多少說明公司股份總數為對應的數額。
資本公積:股票發(fā)行價與面值之間的差異為股本溢價,計入資本公積。是股東投入的,超過股本的部分,不是由企業(yè)利潤形成的,因此可以用來轉增股本,但是不能用來分配。不允許分配,主要是為了防止將融資過程中的資本增值當做利潤分掉,演化成老股東吃新股東投入資本的傳銷盛宴。
盈余公積:企業(yè)利潤留下來,用作繼續(xù)擴大再生產的資金。包括法定盈余公積和任意盈余公積。法定盈余公積是中國特色的會計科目,是政府強制股東留下來擴大再生產的錢。法定盈余公積按規(guī)定,根據當年凈利潤的10%來提取,累積到注冊資本的50%以后可以不繼續(xù)提取。任意盈余公積則是股東們自愿決定留下來擴大再生產的錢,是否提取,提取多少由股東制定,無上下限。
未分配利潤:企業(yè)當年賺的錢,提取了盈余公積之后,剩下的是未分配利潤。未分配利潤的用途可以由股東自己決定。
清楚了以上四個概念之后,就很容易理解用資本公積轉增股本和用盈余公積或未分配利潤送紅股之間的區(qū)別。
主要區(qū)別在于股東是否要付個人所得稅。
當公司用資本公積轉增股本的時候,只是股東投入在不同科目間的調整,不涉及到利潤分配,因此對于股東來說,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當公司用盈余公積或未分配利潤送紅股,雖然看上去和用資本公積轉增股本一樣,股東都是無需額外付款而收到股票,但因為這個紅股來自于盈余公積和未分配利潤,被視為利潤分配行為,需要股東支付所得稅。
企業(yè)用盈余公積或未分配利潤送紅股時,前提條件是保證送股后,盈余公積不得低于注冊資本的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