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25我思故我在111/1000學習成長106(1.5h)
立場上談判的問題
衡量一種談判方法的三個方面標準:如果有達成共識的可能,就應該達成明智的協(xié)議;談判應該有效率;增進或至少不損害雙方的關系(明智的協(xié)議是指協(xié)議盡可能保障雙方的合法利益,公平解決雙方的利益沖突,協(xié)議持久性強,并考慮了社會效應)。
立場式談判是不斷采取新立場,放棄舊立場。
立場在談判中有一定的作用。告知對方你的需求,在前景不明朗,存在一定壓力的情況下提供了一個立足點,最終可能會產(chǎn)生自己能接受的結果。但是其他方法也能起到上述作用,也不會因為在立場問題上糾纏不清,使雙方無法實現(xiàn)上述三個基本標準,達成明智的協(xié)議,有效率的談判以及友善的談判。
立場上談判的問題
1. 立場上糾纏不清,不能夠達成明智的協(xié)議
越是聲明自己的原則,保護自己的立場,你的立場就越堅定,你越想讓對方明白改變你最初的立場是非分之想,你就會越死守自己的立場,直到你把自我形象當成了你的立場?,F(xiàn)在你又多了一個目標,確保自己的臉面,把今后的行為和過去的立場聯(lián)系起來,也就使得談判越來越不可能就雙方的最初利益達成共識。
雙方將更多的精力投入到立場上,各自真正關心的問題被忽略掉了,達成協(xié)議的可能性會變小。最后的談判結果只是機械的反應各自最終立場的差距,不能考慮雙方的合法利益,結果不那么令人滿意。
2. 在立場上糾纏缺乏效率
為了使最終結果有利于自己,雙方都很極端,死守不放,欺騙對方,隱瞞自己的真實觀點,只有迫不得已的時候才會做出讓步,耗費大量的時間。給對方什么條件,拒絕什么條件,作出多大讓步,每一項決定都費時費力,影響雙方達成有效協(xié)議。
3. 在立場上糾纏影響雙方之間的關系
立場上討價還價是一場意志力的較量,每一方都試圖憑借意志力使對方退卻,當一方看到自己的合理要求由于對方的強力壓制而得不到重視時,憤怒和憎恨往往占據(jù)上風。
4. 多方參與談判使立場式談判更為不妙。
涉及談判的人越多,立場式談判帶來的弊端也越多。參與談判的不僅是坐在談判桌上的人,他們的上級等更多的立場。
5.友善不能解決問題
溫和型談判的步驟是提出條件和作出讓步,信任對方持友好的態(tài)度,為避免摩擦作出必要的妥協(xié)。在家庭內部和朋友之間商討時,往往采取這種方式比較有效,至少可以很快產(chǎn)生結果,因為雙方力求做到更大的寬容大度,達成協(xié)議通常不成問題,但卻不一定是明智的協(xié)議。如果你溫和對方強硬,那結果就不妙了,他偏向于強硬著,不利于溫和者
選擇方案
不愿意選擇溫和或強硬,改變談判方式。
談判有兩個層次,第1個層次是解決實質性問題,第2個層次往往比較含蓄,他關注解決實質性問題的程序。
第1個重點是一個具體的問題,也就是我們的談判目標。比如說工資,租賃條件及價格問題。
第2個層次關心的是如何解決實質問題。通過溫和強硬或其他方式,有關游戲的游戲,游戲中的游戲。
它通常容易被人們忽略,因為很多決定都是自然而然的做出的,除非一些特殊情況,有些人認識到有必要對談判過程有所考慮,每一個步驟都是在游戲規(guī)則進行談判。
針對立場談判的弊端,發(fā)展了一個新的選擇方案,一種旨在通過有效和友好的方式取得最明智結果的談判方法,稱之為原則談判或者說依據(jù)原則進行談判,它有4個基本要素:
人? 把人和事分開
利益 著眼于利益,而不是立場
選擇? 為共同利益創(chuàng)造選擇方案
標準? 堅持使用客觀標準。
第一點基于這樣的事實,人非計算機,我們都是帶有強烈感情色彩的生物,每個人都有自己不同的感知,有時候很難做到明白無誤地交流感情,容易同客觀利益糾纏在一起,表明立場之所以讓局面惡化是因為人們把自我與立場等同起來。
因此,在解決實際問題之前,應把人際問題與實際問題分開處理,形象地說談判者應該是肩并肩工作,一起解決問題,而不是相互攻擊。所以第一點是把人和事分開。
立場是談判的一個弊端,在于談判者本應該滿足自己的潛在利益,但實際上把精力放在各自的立場上,第2點就是針對這一弊端設計的。
談判中的立場經(jīng)常掩蓋了你的實際利益需求,在立場上做出妥協(xié),無助于達成共識,也不能夠兼顧雙方立場背后的實際需求,所以第2點是著眼于利益而不是立場。
在壓力之下很難設計最佳解決方案,第3點就是針對這種困難,在對方面前作出決定往往使你目光短淺。決定越是重要就越不能夠發(fā)揮創(chuàng)造性,也就越難找到正確的解決方案。你可以抽出時間以促進共同利益和協(xié)調沖突為前提,想出各種可能的方案,從而抵消上述各種不利因素,所以說第3點是為共同利益創(chuàng)造解決方案。
當利益直接沖突時,談判者有可能會因態(tài)度強硬而得到滿意的結果,這種方法會使寸步不讓的一方得到好處,但也容易產(chǎn)生武斷的結果,然而面對這樣的談判對手時,你可以告訴他,這不是單方面說了算的事情,你們的協(xié)議必須反映公平的標準,而不依賴于各自的要求。
這并不是說要求談判要基于一個你選擇的標準,而是要基于公平合理的依據(jù),比如說市場價值,專家意見,法律的評判等。通過討論這些標準,而不是單憑各自的意愿,雙方就不用讓步,而且雙方都會遵守一個公平的解決方案,因此第四點為堅持使用客觀標準。
原則談判的4個基本要素從你開始著手談判到協(xié)議或者你決定不再進行談判都有用,這個過程可以分為分析,計劃,協(xié)商三個階段。
分析階段只需要判斷形式,收集,整理和分析信息,考慮雙方對問題的不同認識,對方對你的敵意程度以及雙方交流的障礙,當然還有雙方的各自的利益。你需要認清已經(jīng)擺在桌面上的選擇以及已經(jīng)提出了達成協(xié)議的基準。
在計劃階段你同樣要面對這4個因素,開動腦筋作出決定。怎樣處理人際關系問題,在對方的利益中什么最重要,你的現(xiàn)實目標是什么?你要找出其他選擇和參考標準。
在協(xié)商階段當雙方為達成協(xié)議相互交換意見時,4個基本要素是討論的最佳話題,雙方可以消除意見分歧,克制情緒的沖動以及排除交流過程中的一個障礙。每一方都應該理解對方的利益所在,雙方可以一起尋找對彼此有利的方案,并根據(jù)客觀標準來尋求共識,以解決利益沖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