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讀《一個人的朝圣》

我不是宗教主義信仰者,我沒去過西藏跪拜,我沒到泰國拜見白龍王,因為太高大上了,貴。

去年年底的時候?qū)iT去香港拜了黃大仙,身邊的雙學同事K小姐每天都在耳邊嘮叨,急尋桃花運,索性我就陪伴前往了。

11月份的香港還是那么炎熱,穿著秋裝也頂不住太陽的熱烤,周末的日子人多到不行,進去了才發(fā)現(xiàn)場景如此壯觀。烤乳豬、白斬雞、港式點心以及各種茶點,你所知道的廣式跪拜貢品在這里發(fā)揮的地淋漓盡致。最多的當是老人,一邊跪拜還有一口正宗的粵語腔。當然外國人也多,不過大部分都是拍照看新鮮為主的。

信仰,果然是無國界的。

回到我這個月的讀書計劃,《一個人的朝圣》,去年生日龍兒送的禮物。沒有什么比送書更適合我這個實誠的摩羯姑娘了。

【哈羅德·弗萊,六十歲,在釀酒廠干了四十年銷售代表后默默退休,沒有升遷,既無朋友,也無敵人,退休時公司甚至連歡送會都沒開。他跟隔閡很深的妻子住在英國的鄉(xiāng)間,生活平靜,夫妻疏離,日復一日。

一天早晨,他收到一封信,來自二十年未見的老友奎妮。她患了癌癥,寫信告別。震驚、悲痛之下,哈羅德寫了回信,在寄出的路上,他由奎妮想到了自己的人生,經(jīng)過了一個又一個郵筒,越走越遠,最后,他從英國最西南一路走到了最東北,橫跨整個英格蘭。87天,627英里,只憑一個信念:只要他走,老友就會活下去!

這是哈羅德千里跋涉的故事。從他腳步邁開的那一刻起,與他六百多英里旅程并行的,是他穿越時光隧道的另一場旅行?!?/p>

以上是內(nèi)容簡介。膚淺的說,我是因為主人公的名字哈羅德而愛上這個故事的。因為美劇《疑犯追蹤》中的哈羅德就是一個樂善好施拯救世界而又擁有強大信仰的人。就好比說,《傲骨賢妻》里的Peter,這個有魅力出過軌但是靈魂上又想忠于婚姻的政客,讓我對于身邊每一個叫Peter的人,都停留在這個基本的印象上了。

回到我的夜晚讀書之旅。看過簡介明白這個故事以后,我依舊一點點把文章看了下去,主要在于這個故事簡單,但是作者卻寫得如此行云流水,這也跟翻譯者的功力有極大關系。作為一個閱讀量有限的我來說,行云流水只是我描述的一種文字帶給我的感覺,而不是在于有資格去評判別人寫作能力好與否的形容狀態(tài)。就好比讀劉瑜的《送你一顆子彈》,字里行間讀到的是一個學者將人生百態(tài)揉捏碎了擺放給我們一個個高中生大學生品嘗,外加一口清酒,爽快甜潤。

一個人永遠不知道自己的潛力有多大,一個人也有可能因為一件事情一個思維的撞擊就改變了人生狀態(tài)甚至是人生軌跡。一個人的朝圣,與其說是小老頭哈羅德的挑戰(zhàn)之旅,還不如說是我們每個人跟著哈羅德的旅途風景梳理自己,合上書的那一刻,腦海里有一個聲音,原來生活還可以這樣過!醒悟高的的會問自己一生聲,那我要不要試一下?再格局高一點的,應該已經(jīng)在行動的路上了。

或是旅行,或是給久未見面的老友一個電話,或是整理一下這些年寫過的文字,又或是明天起個大早看看日出到底是個啥東西,“美得不像話”是不是別人為了發(fā)朋友圈而用的裝逼文案而已。

從這點上來說,靈魂和身體總得有一個在路上這是件可以實現(xiàn)的事情。就好比這次的讀書感悟,就在于我對信仰的認識多了一層意義,這種說不出來遁于無形的東西,會一點點讓人內(nèi)心強大起來。

我想,這就是精神食糧的意義所在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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