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彩禮糾紛案可以說層出不窮;不久前,湖南高院直播彩禮案件強制執(zhí)行,引發(fā)廣泛關注。這一事件證明:離開官方介入,彩禮糾紛很難解決。
說彩禮,應該先聊聊《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畢竟彩禮因婚姻而生。

1950年5月1日勞動節(jié)當天,《婚姻法》正式實施,成為新中國第一部法律。但“彩禮”根本沒有出現(xiàn)在這部法律當中。
后來,1980年對1950年《婚姻法》的修訂以及2001年對1980年《婚姻法》的修改,同樣沒有涉及到彩禮話題。
就是說,官方并不承認它的存在,最低也是不鼓勵、不提倡,認為彩禮是落伍的舊俗。
問題是:不承認、裝作沒看見,不代表它真的不存在。
有的舊俗確實被淘汰了,而另外一些,生命力卻超級頑強,彩禮可不就是如此嗎?
誰反對也沒用;少數(shù)地區(qū)覺悟高、個別人家覺悟高,他們杜絕了彩禮,但不影響全國的基本盤,整體格局就是彩禮問題非常突出。
事實上,誰都明白:彩禮既無法根絕,也不需要反對;真正需要反對的是高彩禮以及不斷攀比、越演越烈的不良趨勢,這讓婚姻戀愛變味,導致婚禮成為許多適齡男女的難題。

往大了說,影響社會穩(wěn)定、影響種族延續(xù)都不過分。斷崖式的出生率還不能說明問題嗎?當然,彩禮不是出生率降低的唯一問題,但首先得結(jié)婚才能談生育嘛。
事實已經(jīng)反復證明:一旦出現(xiàn)彩禮糾紛,僅僅依靠倫理約束、各方協(xié)商、民間輿論的影響,很難善了,給當事人可能帶來的陰影甚至心理創(chuàng)傷非常久遠。
所以回到原點:《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到底要不要尊重事實、規(guī)范一下彩禮問題呢?
還是繼續(xù)讓它游走在法律之外?
歷史告訴我們,自周朝的《周禮》起,前輩先人們幾千年來,一直都在前赴后繼地為婚嫁操心,從未停歇過干預、規(guī)范的腳步。
像唐高宗李治直接下令整頓彩禮攀比風,而元朝更是對于婚宴酒席當中的菜品和數(shù)量都進行具體規(guī)定等等。當然,這只是例證而已,不是說我們非要這么去效仿,那樣現(xiàn)實意義不高,就算真的有這樣的政策,下面絕對有更高明的對策。

但是,如果《婚姻法》承認彩禮,提出指導性的規(guī)范建議,相信能夠讓適婚家庭雙方更加理性、心平氣和地面對該話題;更重要的,既然走到立法這一步了,就應針對高價、天價彩禮所形成的糾紛進行定性乃至定刑,對極少數(shù)漫天要價、用彩禮要挾男方等惡意過界行為形成震懾。
彩禮問題牽涉家家戶戶,是全民話題,政府為此投入更多的精力、動用更多的資源不過分。目前,僅僅依靠媒體喊話,依靠婦聯(lián)一家來有限介入,顯然遠遠不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