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借貸訴訟中當事人承認的對己方不利的事實,法院是否應當予以確認?
訴訟過程中,當事人在起訴狀、答辯狀、陳述及其委托代理人的代理詞中承認的對己方不利的事實和認可的證據(jù),人民法院應當予以確認,但當事人反悔并有相反證據(jù)足以推翻的除外。
23、雙方約定支付“分手費”是否為民間借貸?
分手費,是現(xiàn)在經(jīng)常聽到的。那么,分手費是否算民間借貸呢?民間借貸應當有當事人雙方的借貸合意,而“分手費”只是一方對另一方的補償贈與,并不存在借貸合意,且有違公序良俗。因此,支付分手費的一方當事人以此為依據(jù)提起民間借貸訴訟,請求法院判令接受“分手費”的對方當事人歸還本息,法院應當駁回其訴訟請求。
24、依據(jù)賭債提起民間借貸訴訟是否支持?
民間借貸糾紛審理首先要查明是否存在民間借貸事實。賭債并非民間借貸,如果原告堅持以民間借貸糾紛為由起訴,在沒有足夠證據(jù)的前提下,法院應當駁回其訴訟請求。
25、當事人之間存在其他債權(quán)債務,是否可以通過約定將其轉(zhuǎn)化為民間借貸債權(quán)債務?
當事人雙方約定將其他債權(quán)債務轉(zhuǎn)化為民間借貸債權(quán)債務的,遵照民事活動意思自治原則,只要該約定是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不存在損害第三人、集體、國家或社會利益的情形,不違反法律,應當予以尊重,按民間借貸糾紛處理雙方的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