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昨天,我在簡書首頁看到了這篇文章:《即使你脫光了,也不應該成為被強奸的理由》。
當時,標題里的重磅詞語震到了我,我猶豫幾秒,然后,點了進去······讀完后,如鯁在喉!
說實在的,這類有些粗鄙、太過博人眼球的題目我一般不會點開,不是自詡清高,而是總覺得自己離這樣重口味的審美還差好幾條街,有些跟不上時代。
不過,這篇文章的標題太偏激了,偏激得令人不吐不快,因為我擔心有姑娘被誤導,那肯定是這篇文章的作者也不愿看到的事。
照作者的邏輯,以下命題亦可成立:
即使你家沒人、門大開著,也不應該成為被偷盜的理由;
即使沒有監(jiān)督機制,也不應該公款被侵吞的理由;
即使是理財小白,也不應該成為被詐騙的理由;
即使小女沒文化,也不應該成為被拐賣的理由;
即使你一身珠光寶氣孑身一人漫步河堤,也不應該成為被搶劫的理由;
......
總而言之,無論怎樣的客觀條件,都不該成為犯罪分子犯罪的理由。
我們這樣推斷下去,那就是一個妥妥的和諧社會、小康社會,根本沒必要搞“法制建設”,我們可以提前完成百年筑夢計劃,邁進理想國了。
顯然,這種推論不現實。
難道我們要極盡勇敢,挑戰(zhàn)惡人的作案動機嗎?
鬧市街頭放一沓人民幣,看大家能否不哄搶?僻靜小路,我穿著涼快,看能否收獲燒灼的目光?不能往下想了,感覺很可笑,我是沒那個勇氣與資本去檢驗社會公序良俗的成色。恰恰相反,我們每個人都盡可能獨善其身,社會還是每天都在上演盜竊、詐騙、家暴等等遺憾之事。
人性始終是有弱點存在的,比如,貪婪、嫉妒、自私......這些弱點深深地隱藏在心里,它們非常原始,生命力頑強,很大程度上受本能驅使。
平時這些小惡魔就在陰影里,一旦有刺激它們的誘因出現——就今天的話題來說——比方說你穿著暴露,或者你干脆“脫光了”,甚至只是在擁擠不堪、充滿無意摩擦的地鐵和公交車里,這些深藏在男性身體里的小惡魔就會瞬間膨脹、沖出牢籠,甚至失去控制。
當然,不可否認,在人類世界,禽獸出現的概率是很小的,但是,很小不等于沒有。即使不是禽獸,在特殊誘因下,也有可能從君子蛻變?yōu)榍莴F。
2.
同為女性,我非常同情那些受害的姑娘,也非常痛恨所謂的“受害者有罪論”的歪曲論調。
不是站著說話不腰疼,我也有過被騷擾的經歷。
若干年前,我也曾在黃昏的、并非僻靜的小巷里被猥瑣男逼問下流問題;我也曾在公交車上不止一次被色狼侵擾,以至于方向感弱到流淚的我下決心學車買車。
小巷里的猥瑣男長相并不猥瑣,公交車上的色狼臉上也沒印著“色狼”,他們平??赡芤彩蔷又?,但這衣冠禽獸之舉確實在他們身上發(fā)生了。
當時小巷里的我著實嚇了一跳,那時年紀還小,只記得自己驚恐的感覺,猥瑣男問什么問題倒是忘了。但公交車上的幾次類似經歷不堪回首,人多、空間逼仄,位移相對困難,至今仍清楚得記得心慌、憤怒、尷尬、無措······
在讀了那篇文章之后,這些經歷數次在腦海中閃回,無疑,這比起強奸這樣的惡性事件,根本不是一個級別,可以輕描淡寫一筆帶過,但它仍然帶給我極不舒服的感覺。
要知道,我長相一般,著裝屬保守派,我都有陷入如此險境的遭遇,何況那些長相惹眼、身材惹火、穿著大膽的姑娘呢?
有句話說,男人是用下半身思考的動物。這句話調侃之余其實告訴我們男性是易受性本能驅使的,不過,稍有想法就被冠之以“色狼”,恐怕男同胞們要喊冤啦——有點想法是心理正常男性的正常反應,不過,也必須止于一丟丟想法。
當然,受教育程度,自控力大小,道德觀念的強弱,這些因素都會很大程度地參與謙謙君子的德行建設,以臻張馳自如、坐懷不亂的境界。
我不是為男性開脫,只是想強烈地表達:我們女性是弱者,保護好自己是終極目標,而不是“我弱我有理”,非要去試試“我可以騷、你不能擾”的后果。那樣的話,親愛的姑娘,禽獸是會受到嚴懲,但你承受的損失是終身的、不可逆的,何必呢?何苦呢?
3.
我極不贊成姑娘去挑戰(zhàn)色狼的道德耐受力,這點與此文評論中有些朋友的看法一致,認為標題偏激,女孩還是要好保護好自己,不給犯罪分子可乘之機。也有更多的朋友,強烈捍衛(wèi)“弱者無罪”。
那種往傷口上撒鹽的“弱者有罪論”的確該死,沒錯,我完全同意。但這樣浩浩湯湯的聲浪會不會給人們一種錯覺,尤其是那些純純少女、婚姻小白:我就是愛穿著火辣、我就是敢夜行一人,雖然身子弱但是有道理啊,因為我再怎么樣,也不應該成為被強奸的理由,即使脫光了!
這樣的盲目自信真的可能招致性侵害。而且,更揪心的是,有一些姑娘遭受侵害時,本能地反應過激,甚至還導致犯罪分子“激情殺人”,這樣的案例并不鮮見。
所以,親愛的姑娘,無論你是多么敢于捍衛(wèi)自己的權利,多么想呼吁弱者有理,我還是建議你衣著不必太涼快,行為不必太大膽,不管你顏值高不高,一定要小心為好——因為色狼沒貼著標簽。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