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山大王,我只想做他手中的那把劍,管他是金劍銀劍銅劍鐵劍還是桃木劍,反正我就要當(dāng)那把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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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3月3日,我的初戀加前夫樂呵呵地帶著我去了民政局服務(wù)大廳,將紅本本換成了綠本本,他對工作人員說我們兩地分居太久,感情淡漠了,要跟我從夫妻變成好朋友。
當(dāng)時的我還不是一把劍,只是一朵花,帶雨的即將凋謝的花。雨水是從我眼睛里流出來的,泛濫成災(zāi),擋住了我的視線,無法填寫表格,前夫依舊那么貼心地代勞,他的字寫得真漂亮,現(xiàn)在想起來,我居然忘記感謝他。
離開大廳后,我將頭埋得很低,唯恐熟人看到我眼中的傾盆大雨,前夫貼心地買了一包紙巾帶給我,心相印的,我依舊忘記感謝他。
前夫提了一個很棒的建議:“我難得回來一次,要不我們?nèi)ビ變簣@把幺兒接出來玩一天,怎么樣?”可是那時候我并不覺得這主意其實很棒,我拼命搖頭說,不行,我不想讓孩子看到我現(xiàn)在的樣子。前夫說,那你就不要哭了,開心點??!其實這主意也很棒,可當(dāng)時,我咋就沒這境界呢!
我只聽到蚊子的聲音從我嘴里穿出來:請暫時不要讓女兒知道,也不要讓我父母知道,我自己以后會找機會說的,謝謝了。
我了個去,這次總算是說了謝謝,我依然是個懂禮貌的人。
就這樣,我成了單親媽媽,有一個非常漂亮,但眼睛剛剛查出來是重度弱視和散光的五歲女兒。
前夫硬塞了一張8000元的欠條給我,說會每月按時寄女兒生活費的,我說不需要,我自己能養(yǎng)活女兒。他說那是他的權(quán)利。他一直是個很有責(zé)任心的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