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永遠喜歡曖昧期。
有一個可能在一起也可能不在一起的人,每天試試探探,說點甜的又說點酸的,心情會一直像天邊一塊兒軟軟的云。把曖昧期比作季節(jié),那就是那種微微燥熱的夏天傍晚,他去忙工作了說兩個小時后找你,你穿著小裙子一個人走在馬路邊,天是昏紅的,有灑水車經(jīng)過,耳機里聽著曖昧時期的歌,歌詞里每個字,都像濺起來的晶瑩水花,給心臟鋪上一層薄薄的水霧。
過了這么久了仍然覺得,最美好的是兩個人在人群中相互發(fā)現(xiàn)的時刻,你們因相互吸引而變得浪漫又自大,誤以為全世界只有你們倆擁有可以相融的靈魂——你覺得你們倆,是小說里那種絕妙的驚世伴侶。這種假設(shè)在從前錯了一遍又一遍,但這次你決定,錯就錯吧。
“I just like it.”
就像那個夏夜傍晚,其實沒那么好,汗黏黏的,手里的奶茶太冰,對接方回消息又太慢。但你看著手機里跟他的聊天記錄,慢慢地臉上就帶了笑,你想到他是這么刻薄跟傲慢的一個人,仍然選擇溫柔地接近你了。
我是個俗人,貪財好色,缺陷頗多,仍固執(zhí)地覺得自己在那一刻遇到了真愛。
文/ 陳大力大力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