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時候,我總困惑,為什么得管一個比我矮半頭的小孩叫“叔”。大人們說,這是規(guī)矩,輩分是天,改不了。后來我漸漸明白,輩分是人定的天,而年齡,才是時間寫的書。我們活在風俗織成的網里,卻也時時被更宏大的客觀——生命與時間——敲打、提醒。當人為的輩分失了溫度,我們是否還記得,在天地、時間面前,每個人都渺小如塵?
風俗定理
我們會喊比自己小的人“叔”,
輩分是人定的,按宗族排行,與年齡無關。
但年齡,是天定的、是生命定的、是時間定的。
天、生命、時間,比人更有資格定長幼,也更客觀。
人定的規(guī)則本是主觀,
它的“客觀”,只在于方便家族交往、維持禮儀文明。
有稱呼,比直呼其名更體面、更文明。
這種客觀,是人類社會特有的、人為的客觀。
人無法脫離社會生存,這套規(guī)則必要,也推動了文明。
我更愿意把這種“主觀里的客觀”,叫作風俗定理。
遇到輩大年齡小的人,
按風俗定理,我們尊重他、主動打招呼,
他理應回以更大的尊重。
人在天、時間、生命面前如此渺小,
又怎能憑人為輩分傲慢?
完全可以不按風俗定理,
只按真實年齡彼此尊重。
但人類社會常常忘掉真正的客觀,只剩下人為規(guī)則,
才出現(xiàn)年紀小、輩分高的人,以長輩自居,不尊重長者。
這樣的結果,真的應該被允許嗎?
真客觀
真正的客觀,是比人更宏大、更恒定的存在:
天、時間、生命、規(guī)律。
人要有敬畏的對象,才不會狂妄亂為,
社會才會和諧,才會靠近真理。
真理,建立在更偉大的事物之上,
以是否符合它來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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