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有5個自治區(qū),4個直轄市,兩個特別行政區(qū),簡稱來歷?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簡稱“新”,首府烏魯木齊。古稱西域,左宗棠從沙俄收付新疆,有“故土新歸”之意。

西藏自治區(qū),簡稱“藏”,首府拉薩。元朝稱“烏思藏”,因為地處西部,清朝定名“西藏”。

廣西壯族自治區(qū),簡稱“桂”,首府南寧。秦朝在其境內設置桂林郡而得名。

寧夏回族自治區(qū),簡稱“寧”,首府銀川。元滅西夏后,設寧夏路,始有寧夏之名。

內蒙古自治區(qū),簡稱“蒙”,首府呼和浩特。清統(tǒng)一蒙古,以漠南蒙古稱內蒙古,漠北蒙古稱外蒙古。

北京市,簡稱“京”,古稱燕京。明朝首都在江蘇南京,朱棣稱帝以后北遷,稱之為“北京”。

上海市,簡稱“滬”或“申”。“滬”的簡稱,源自漁民的捕魚工具,戰(zhàn)國上海是春申君的封邑,故別稱“申”。

天津市,簡稱“津”,意為天子經(jīng)過的渡口,其名稱由明成祖朱棣所取。

重慶市,簡稱“渝”,隋朝以渝水繞城,改楚州為渝州,故簡稱“渝”。

香港特別行政區(qū),簡稱“港”,香港是殖民者轉運香料的港口,故稱“香港”。

澳門特別行政區(qū),簡稱“澳”,意為海邊彎曲可以停船的地方,明朝嘉靖年間葡萄牙人,在澳門曬貨物,并開始定居。

?著作權歸作者所有,轉載或內容合作請聯(lián)系作者
【社區(qū)內容提示】社區(qū)部分內容疑似由AI輔助生成,瀏覽時請結合常識與多方信息審慎甄別。
平臺聲明:文章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由作者上傳并發(fā)布,文章內容僅代表作者本人觀點,簡書系信息發(fā)布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相關閱讀更多精彩內容

友情鏈接更多精彩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