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一篇文章,主人公在文章中說她在孩子一歲的時候跟丈夫離婚,因為一直爭吵感情磨損嚴重,加之發(fā)現(xiàn)丈夫欠了二十多萬外債,沒有辦法,被迫離婚,婚后還和前夫住在一起,總是希望他能夠回心轉(zhuǎn)意,最后還破鏡重圓,但事與愿違,男生根本不珍惜她,給弟媳發(fā)曖昧信息。她很孤獨寂寞,想要得到一份溫暖,于是找到一個有家庭的男士互相取暖,主人公一再強調(diào)她并沒有破壞男士的家庭,也沒有問男士要錢,最后這段感情還是因為不堪負荷破裂了…主人公最后說,發(fā)出這篇文章是希望未婚的女士擦亮眼,好好甄別男人,不然抱憾終身。
我是看到這篇文章的標題進去的:《離婚后,我和孩子的爸爸住在一起》,我以為是寫離婚后他們各自轉(zhuǎn)變,少了一紙婚約,卻多出互相憐惜,互相珍惜的情愫來。
以為離婚后會相互珍惜,更懂感情只是我的一廂情愿,曾幾何時我也抱著這樣的信念孤獨地等待對方回心轉(zhuǎn)意,甚至,我離婚只為復婚,希望他看到我,看到這么多年,我的付出和不易,看到我的溫柔,看到我的知性,看到我的寬容…我們一直保持聯(lián)系,但忽然有一天他說不要再聯(lián)絡,他有女朋友了,要開始他新的人生,我被當頭棒喝:原來我所有的希望只是幻影,離婚一年,他何曾看到我!
失去的人事人們永遠執(zhí)著,不管她是好是壞,只要有失去便會有痛苦,對于我來說之前的那段婚姻其實早就千瘡百孔,破碎不堪,而那個人的心早已不屬于我,他一次次地向外尋求,我一次次地傷心,最后還要繼續(xù)往前走,直到走不下去,直到他告訴我,不要再糾纏他跟他走……即便這樣,我還是痛苦不堪,痛苦從此以后我的生命中再也沒有他,痛苦十年感情說破就破,痛苦沒人再給我推薦好書,痛苦當初沒有好好理解他,給他溫暖,痛苦沒有好好珍惜在一起的時光……
無數(shù)次深夜輾轉(zhuǎn)不眠,會想到是不是因為我當時不夠溫柔,是不是因為我當時不懂珍惜,是不是因為我當時不知道怎樣排遣他的負面情緒……最后醒悟,其實是我不夠愛自己,是我在婚姻里活得太沒自我,我聽他的音樂,看他的書,吃他愛吃的飯,過他的生活,仿佛我從來就沒有活過!
如同前面的主人公,我們在婚姻里受苦的原因都一樣:我們逆來順受,只是被動地接受從來沒想過自己想要什么,我們被動地等待一切到來,我們被動地接受,我們希望一切好轉(zhuǎn),我們相信否極泰來,卻沒有做出任何行動去改變命運,我們寄希望于對方的良心發(fā)現(xiàn),到最后只聽見夢碎的聲音。
為什么會這樣呢?為什么會如此被動呢?因為心被囚禁了,以為“這就是我的人生了”,不知道人生其實是可以改變的,她不是固化的,把自己囚禁在“人生就是這樣了”的牢籠里,心不敢移動一點點,以為自己什么都不可以,只好接受這樣的狀態(tài),并且為了不讓情況更糟,只有不斷犧牲自己以維持這個狀態(tài),即便走到最后,自己已經(jīng)筋疲力盡,一切你珍愛的東西在大家看來都一文不值了,你還是不敢放手,而別人放手后你會痛得無法呼吸,你以為你失去了整個世界!
只有被逼到絕處,沒有退路,你才能漸漸長出力量,就像伊麗莎白.萊瑟所說的那樣,唯有破碎,才能重生,破碎前,你拼命地維持著表面的那個樣子,殊不知那內(nèi)在已如死水,生不起愛,流動不了尊敬。唯有破碎,走出假裝擁有的狀態(tài),如實接受現(xiàn)狀:她太糟糕,令你恐懼,令你羞慚,令你感到無力,你看到自己失去一切,不再假裝完美,你 呈現(xiàn)最真的自己給你給別人,然后正視它,面對它,不再在意自己的眼光,不再在意別人的眼光,你聽從內(nèi)心,去做自己想做的事,不再委曲求全,開始好好對待自己,感覺自己的不容易,好好擁抱自己,看重自己,欣賞自己,才發(fā)現(xiàn)慢慢地你也有能力去創(chuàng)造生活。
慢慢地你發(fā)現(xiàn)你可以不用沉浸在過去的記憶中,因為你可以創(chuàng)造新的記憶,你第一次帶自己旅游,第一次帶自己逛街,第一次帶自己做spa,第一次不心疼錢給自己買一樣喜歡的東西,第一次不將就地帶自己去飯店吃飯…
你也不用害怕沒有人給你推薦好書,好電影,好音樂,你可以花上為數(shù)不多的錢加入讀書會,那里有人給你推薦給你解讀,你完全可以找自己感興趣的書去看,你也可以試著去看你從來不曾接觸的領(lǐng)域的書,你跟人連接,把心敞開,自然會有好音樂好電影跳進你的生活。
你不必再自責說當初為什么沒有好好珍惜,不必再假設“如果當初”,人生是一個漫長的旅程,沒有誰第一次就會做任何事情,婚姻也是一樣,當初沒做好,如果兩個人人格性情投合,盡可以在日后的歲月相互幫助,相互體諒,相互改正,相互溫暖,生起感情,流動起愛來;如果真的過不到一起,也沒有誰全對誰全錯。
走到這里,才能真正明白,什么叫對自己負責,佛陀說因果不虛,某一件事必定會引起另外一件事,我們誰也分不清什么是好的因什么是壞的因,但至少我們要選擇做自己想要做的事,這樣即使到達不了想去的地方,至少還可以修正,至少不留遺憾,至少嘗試過,在結(jié)果到來的時候我們可以說“哦,這是我的選擇”而不是去責怪別人。
責怪別人會讓人暫時好過,它卻沒有任何動力推動人們做事。不改變,人就只會困在原地,重復同樣的日子和生活。那是我們不想要的,不是嗎?
離婚只會讓人凄凄慘慘戚戚嗎?走出傷痛,不也能收獲滿滿嗎?
愿所有受過婚姻傷痛的女人們都能活出自己的精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