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遍粗讀時,不明白畢飛宇為什么會把少年的自己比作堂吉訶德。畢竟,印象中,后者是有些瘋癲的形象。
二遍細讀,關注細節(jié),注意到在《荒地》一章的結尾出現(xiàn)了“堂吉訶德”的字眼,也是全書唯一提及之處。原文這樣寫到:在我私密的記憶里,荒地一直是我最為酣暢的那個部分。一個黑色的、皮包骨頭的、壯懷激烈的而少年,他是年少的、遠東的堂吉訶德。他的敵人是那些高挑的蘆葦,他的心中充滿了沒有來路的正義。
躲藏在密密文字之后的“書眼”浮出水面,它紳士地伸出手,請你進入它的房間,坐下來,和它對談。
但這場談話,注定是個循序漸進的過程,要聊到核心,必須先聽它講一些故事。
比如,被當作“甘蔗“的玉米稈的故事。七十年代的農(nóng)村,食物還遠遠談不上充足和豐富,糖絕對是稀罕物。沒條件吃到甜度最頂端的甘蔗的少年,只能用玉米稈的清甜養(yǎng)育自己的味蕾,那種假設自己吃到了甘蔗的快感被畢飛宇比作白日夢。雖然,白天的夢幻是輕盈的肥皂泡,一到現(xiàn)實的高處必然粉碎,但好在在陽光里留下了彩色的轉身。
再比如,褲線的故事。今天看來,有褲線的褲子過的太過拘謹。而在那個男男女女老老少少都穿黑白灰的年代里,在服裝上打顏色的主意顯然是不可能的。但在這片大地上,人類不僅要辛苦勞作,還要詩意棲居。再沒有色彩的規(guī)定也擋不住人們對美的渴望,于是,人們關于美的智慧便在線條上實現(xiàn),在兩條有著筆直美的褲線上延申。就算是綴著布丁的褲子,只要有褲線撐腰,便成了鶴立雞群的褲子。而這個人也便在群人中做回了自己。哪怕穿這條褲子只為了去開一次會。做一次真的我,才是最美的。
還有,家用電器手電筒的故事。在這里,趙本山的搞笑梗增強了現(xiàn)實的無力感。盡管現(xiàn)在覺得賊搞笑,但手電筒是家用電器卻是那個時代的農(nóng)村的事實,不好笑,但也并不十分苦澀。相反,光的特性使這一章節(jié)的描述充滿著浪漫主義色彩。少年的手蒙在手電筒的光源上,呈現(xiàn)出血紅的色彩。這是少年的幻夢,幻夢是內(nèi)心的折射,折射的是外面的世界,而外面的世界就是北京。所以,這光從少年雙手的縫隙中沖出,直射到北京——那個代表著世界盡頭的地方。那里有最好吃的食物、最新潮的衣裳,還有偉大領袖毛主席。毛主席在最遠的地方向興化人民招手。
畢飛宇用筆講述著一個個手電筒這樣的故事,寫的實事求是,毫不夸大其詞,也無刻意隱藏,同時幽默又不乏哲學思辨。不管這些故事是關于吃的、喝的,還是住的、行的,也不管這些故事旁逸斜出些什么形態(tài),但都由同一個根系輸送著養(yǎng)分,供養(yǎng)著生機。而這個根系也就是全書的核心——壓抑時代里少年對自由的渴求。如同陰霾天空下憋悶的呼吸,需要風吹送救贖。
你覺得,少年不知愁滋味,這都是評論者為賦新詞強說愁?未必。少年說不出愁苦,但未必內(nèi)心不能感知。只不過他們宣泄的方式是那樣自然,還是孩子化的,甚至帶點天真和浪漫的色彩。他們在滴管做成的彈弓里裝滿愁苦,在陰干后變僵硬的臭襪子里聞見愁苦,在彈棉花的悶聲里聽見愁苦,在老黃牛的脊背上摸見愁苦。他們的愁苦無所不在,大而化之。
你看,少年的愁苦比成年人的隱藏的要深,不易發(fā)覺。這種愁苦就像在霧霾沉重的空氣里,想暢快呼吸而不可得。畢飛宇聽見了自己沉悶的呼吸,帶著對痛快的渴望,他記下了它們。
我想說,幸好有這樣的少年,十年動亂后正好成長為當代中國的少年。他們讓城市恢復了元氣,鄉(xiāng)土飄起了炊煙。我想,我們要感謝這些少年,是他們,把自己燃燒成了照亮前路的星火,而點點星火,終究匯聚成了火焰。
是的,那些少年終于活成了塞萬提斯的預言?!叭f提斯預言到了我,我叫堂吉訶德。塞萬提斯將永垂不朽——我活一天就可以證明一天?!?/p>
畢飛宇是那個追風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