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的方法》梁慧星? 閱讀筆記
我這人有個毛病,看書的儀式感特別強。如果沒有足夠充裕的時間,我就沒法走進與作者溝通對話的時空,閱讀的樂趣與滿足感就大打折扣。上周五回家,指望自己好好享受和諧號舒適環(huán)境下的閱讀,結果酣暢淋漓睡過一路的夜景(感冒跟睡覺更配吧)?;爻痰臎Q心更大,一定要抓住周日的尾巴,完成周閱讀計劃!呵呵。只怪和諧號太溫暖……
借口還挺多。
本周與梁慧星老師的會談,顯格外緊迫。為表達對老師的尊重,排除萬難爭取了幾個集中時段,專心聽梁老講裁判的藝術。
《裁判的方法》是梁老師對法學學生授課的講稿,眼過行文腦海里豎起三尺講臺,上面梁老師說:這個課程只講一個詞:法律的解釋。
本周我上完了第一課,民法解釋學概述。講六個問題:什么是民法解釋學、法官裁判的邏輯、法官如何認定事實、法官如何處理法律問題、法律解釋的意義、法律解釋的分類。
下課了,老師課堂上的聲音仿佛還縈繞在耳邊,一時間讓自己擰出點真槍和彈挺為難,但課堂上老師說過的一些話對我觸動到深,姑且挑出來跟讀者分享。
老師說,一個法官的水平正是體現(xiàn)在判決的邏輯和說理上,這個說理邏輯就是通過對法律的解釋完成。同樣的法律,同樣的事實,通過自己的解釋能夠把其中的道理講到讓當事人拍板叫好,是法官真本事。這個我感同身受,在自己親身經(jīng)歷的幾個案件中,有幸領略法官精煉準確的精彩論述,邏輯推理中盡顯對事實的精準提煉、對法律的切準拿捏,讀來真真是一種享受。法官的魅力不言而喻。還有的判決,對同一個詞語在不同判決中結合案情不同作出截然相反的解釋,其中玄妙更是難以名狀,引人托頜沉思。
老師還說,“法律上的概念,乍看起來非常清楚,仔細一分析都帶有模糊性。”(節(jié)選第一講民法解釋學概述P53),結合自己的理論積累和實踐經(jīng)驗,真是這么回事。豎起耳朵再仔細聽聽老師的舉例,雜雜舌頭,點點頭,認真回味。
不經(jīng)解釋的法律沒法適用。法律解釋的問題,充滿理論的味道,但實踐也是無論如何不可逾越。無論是法官還是律師,掌握法律解釋的知識,才談得上有了法律的思維。
借平安夜的尾巴許個愿:讓做律師的自己一直走在練就法律思維的路上!
筆者:愛閱讀的女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