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帝外經(jīng)》卷三--膽腑命名篇第十九

【題解】

本篇豈僅為膽腑命名哉?結合本經(jīng)《奇恒篇》,可知膽在臟腑中所具之奇與特,此蓋專論其奇特之所以然也。

原文

胡孔甲問于岐伯曰:大腸者,白腸也,小腸者,赤腸也,膽非腸,何謂青腸乎?

歧伯曰:膽貯青汁,有入無出,然非腸何能通而貯之乎,故亦以腸名之。青者,木之色,膽屬木,其色青,故又名青腸也。

胡孔甲曰:十一臟取決于膽,是腑亦有臟名矣,何臟分五而腑分七也?

岐伯曰:十一臟取決于膽,乃省文耳,非腑可名臟也。

孔甲曰:膽既名為臟,而十一臟取決之,固何所取之乎?

岐天師曰:膽司滲,凡十一臟之氣得膽氣滲之,則分清化濁,有奇功焉。

孔甲曰:膽有入無出,是滲主入而不主出也,何能化濁乎?

岐伯曰:清滲入則濁自化,濁自化而清亦化矣。

孔甲曰:清滲入而能化,是滲入而仍滲出矣。

岐伯曰:膽為清凈之府。滲入者,清氣也,遇清氣之臟腑亦以清氣應之,應即滲之機矣,然終非滲也。

孔甲曰:臟腑皆取決于膽,何臟腑受膽之滲乎?

岐伯曰:大小腸膀胱皆受之,而膀胱獨多焉,雖然膀胱分膽之滲,而膽之氣虛矣。膽虛則膽得滲之禍矣,故膽旺則滲益,膽虛則滲損。

孔甲曰:膽滲何氣則受損乎?

岐伯曰:酒熱之氣,膽之所畏也,過多則滲失所司,膽受損矣,非毒結于腦則涕流于鼻也。

孔甲曰:何以治之?

岐伯曰:剌膽絡之穴,則病可已也。

孔甲曰:善。

  陳士鐸曰:膽主滲,十二臟皆取決于膽者,正決于滲也。膽不能滲又何取決乎。

【注釋】

涕流于鼻也:嗜酒者慎之!務防患于未然。

【直譯】

胡孔甲請問岐伯說:大腸是白腸,小腸是赤腸。膽不是腸,為什么稱為青腸呢?

岐伯說:膽囊貯藏青色的膽汁,有滲入而沒有排出,如果不是腸,又怎么能夠同時連通和貯藏膽汁呢?因此,也以腸來命名。青色是木的顏色,膽屬木,它的顏色是青色,因此又稱為青腸。

胡孔甲問:十一臟取決于膽,這么說膽腑也有臟的名義了,為什么臟有五個而腑卻有七個呢?

岐伯說:十一臟取決于膽,這是省文,不是腑可以命名為臟。

胡孔甲問:膽腑既然稱為臟,而十一臟取決于它,為什么非要取決于膽呢?

岐伯說:膽主管滲入,十一臟的氣,得到膽氣的滲入,才能分清別濁,其中有奇特的功能。

胡孔甲問:膽汁有滲入而沒有排出,因此滲入是注入膽汁而不是排出,為什么能夠傳化濁氣呢?

岐伯說:清氣滲入則濁氣自然能夠傳化,濁氣傳化清氣也就自然轉化了。

胡孔甲問:清氣滲入而能升清化濁,那么滲入仍然是滲出了。

岐伯說:膽是清凈的府第。滲入的是清氣,遇到清氣的臟腑,

也就以清氣與它相應。相應就是滲入的機理,然而終究不是滲出。

胡孔甲問:臟腑都取決于膽,為什么臟腑會受納膽汁的滲入呢?

岐伯說:大腸、小腸、膀胱都受納膽汁,然而唯獨膀胱受納的比較多。既然膀胱分解了膽腑滲出的膽汁,膽氣就隨之而虛了。膽氣虛,那么膽就會出現(xiàn)滲漏的禍害了。因此,膽氣旺盛滲入的膽汁就多,膽氣虛弱滲入的膽汁就少。

胡孔甲問:膽汁里面滲入了什么氣會使膽汁的分泌減少?

岐伯說:酒的熱氣,是膽腑所畏懼的。飲酒過多,就會影響到膽腑分泌膽汁的功能,膽腑就會受到損害了。這與毒氣結聚在腦部,則鼻涕從鼻孔流出不同。

胡孔甲問:用什么方法來治療?

岐伯說:用針刺膽絡的穴位,病就可以痊愈。

胡孔甲說:好。

陳士鐸說:膽腑主管分泌膽汁,十二臟都取決于膽,正是取決于膽汁的滲入。如果膽汁不能滲入,又怎么能夠取決呢?

【筆者按】

”凡十一臟,取決于膽”《黃帝內(nèi)經(jīng)·素問》第九篇《六節(jié)藏象論》

譯文為“以上十一臟功能的發(fā)揮,都取決于膽氣的升發(fā)”。

人體是一個升降出入氣化運動的機體,肝氣條達,氣機調(diào)暢,則臟腑氣機升降有序,出入有節(jié),而陰陽平衡,氣血和調(diào):膽為腑,肝為臟,臟腑之中臟為主,腑為從:何謂“十一臟取決于膽”,而不云“十一臟取決于肝”呢?因為肝為陰木,膽為甲木,為陽中之少陽。“陽予之正,陰為之主”。陰為陽基,陽為陰統(tǒng),陽主陰從,即陰之與陽,陽為主導。膽為陽木,而肝為陰木,陽主陰從,故謂“十一臟取決于膽”。語出《素問·六節(jié)藏象論》:“藏象何如?……凡十一藏,取決于膽也”。古往今來,歷代醫(yī)家對此論述頗多,莫衷一是,往往令后學醫(yī)者無所適從。

主要有以下幾種:

一、肯定“凡十一臟,取決于膽”的學術觀點

很多學者認同此說,并從不同角度進行解讀詮釋。歸納起來,主要有以下見解。

1、膽為中正之官主決斷立論

唐朝王冰注注《素問·六節(jié)藏象論》中說:“上從心臟,下至于膽,為十一也。然膽者,中正剛斷無私偏,故十一臟取決于膽也”。此雖具啟示,但尚須進一步闡發(fā)。

明代馬蒔《黃帝內(nèi)經(jīng)素問·注證發(fā)徽》認為:“《靈蘭秘典論》云:膽者中正之官,決斷出焉。故凡十一臟皆取決于膽耳。蓋肝之志為怒,心之志為喜,脾之志為思,肺之志為憂,腎之志為恐。其余六臟,孰非由膽以決斷之者乎?”

2、以膽主春氣余臟從之立論

以膽主春生之氣作解釋。此重視陽氣的升發(fā)作用,肝膽雖同屬于木,主春升之氣,然肝膽這一對臟腑中,肝為陰,膽為陽。

《素問·四氣調(diào)神大論》曰:“春三月,此謂發(fā)陳。天地俱生,萬物以榮?!?/p>

金·李杲在《脾胃論·脾胃虛實傳變論》中說:“膽者,少陽春生之氣,春氣升則萬化安,故膽氣春升,則余臟從之,所以十一臟取決于膽也。”就是強調(diào)了膽的升清宣發(fā)作用。

清代張志聰《黃帝內(nèi)經(jīng)·素問集注》:“膽主甲子,為五運六氣之首,膽氣升則十一臟腑之氣皆升。”

《內(nèi)經(jīng)》重視陽氣的觀點不僅在《素問·六節(jié)藏象論》中有所體現(xiàn),而在《素問·生氣通天論》中更為明顯。如說:“陽氣者,若天與日,失其所則折壽而不彰,故天運當以日光明”,“凡陰陽之要,陽密乃固”。

同時,相火學說中也很重視膽,《血證論·臟腑病機論》說:“膽與肝連,司相火,……相火之宣布在三焦,而寄居則在膽腑。……膽中相火,如不亢烈,則為清陽之木氣,上升于胃。”這就把膽主清陽之氣與寄居相火相互貫通了。由此可見,膽主陽氣的振奮,參與陽氣的旋運機制,包括通達和升發(fā)諸臟腑之氣機,膽都有其調(diào)節(jié)的功能。但是李念莪注《素問·舉痛論》說:“肝木主春升之令”說明肝臟亦主春生之氣,非獨膽腑。

3、以膽寄相火溫養(yǎng)諸臟立論

以膽氣助正抗邪作解釋。如程杏軒引《醫(yī)參》說:“勇者氣行則止,怯者著留為疾。經(jīng)言最宜旁通。凡人之所畏者皆是也,遇大風不畏,則不為風傷;遇大寒大熱不畏,則不為寒熱中;飽餐非出于勉強,則必無留滯之患。氣以膽壯,邪不可干,故曰十一臟取決于膽也。”《醫(yī)參》所謂“氣以膽壯,邪不可干”,于經(jīng)義難以相吻合,因為人之勇怯以及正氣的強弱,不僅與膽有關,而且同心、肝等臟都有密切的關系。

明代萬全《保命歌括》:“相火者,行君火之令者也,所以流行變化,生長萬物者,皆相火主之也。在人之身,心為君火,膽與三焦為相火,故經(jīng)云十一臟皆取決于膽?!痹瑝邸蹲x索問鈔》:“膽為中正之官,而其經(jīng)為少陽,少陽相火也,風寒在下,燥熱在上,濕氣居中,火獨游于其間也,故曰取決于膽?!?/p>

4、以膽屬半表半里通達陰陽立論

以膽主半表半里,能通達陰陽作解釋。如明代張介賓《類經(jīng)·藏象類》說:“足少陽為半表半里之經(jīng),亦曰中正之官,又曰奇恒之腑,所以能通達陰陽,而十一臟皆取決乎此也?!贝艘宰闵訇柦?jīng)脈為注,但經(jīng)脈雖內(nèi)屬于臟腑,而二者必竟有別,故此注有牽強之感。

明代李中梓注: “膽為奇恒之府,通全體陰陽,況膽為春生之令,萬物生長化收藏,皆于此托生察命也?!?/p>

5、以膽為陽木疏通氣血立論

現(xiàn)代中醫(yī)學家方藥中認為: “凡十一臟取決于膽”,與膽和肝的疏泄職能有關。所謂疏泄,主要指疏通氣血,人體中任何器官都必須在氣血調(diào)達的情況下才能發(fā)揮其各自的正常職能。因為肝為陰木、膽為陽木,據(jù)《內(nèi)經(jīng)》“陰為陽基”、“陽為陰統(tǒng)”,故陰陽之間從活動而言,起主導作用的是陽。


6、氣以膽壯邪不能干立論

元代程杏軒《醫(yī)述》引《醫(yī)參》:“勇者氣行則止,怯者著而為病。……。氣以膽壯,邪不能干。故曰十一臟皆取決于膽。”秦伯未《內(nèi)經(jīng)知要淺解·藏象》:“五臟六腑的強弱,可從膽的壯怯作為判斷。”


近來又有人認為:“十一臟取決于膽”,即是十一臟取決斷于膽,與《素問·靈蘭秘典論》所說“膽者,中正之官,決斷出焉”義同;膽對臟腑的決斷作用主要是針對神志活動而言;膽通過影響心神而決斷十一臟。

此外,亦有人對《內(nèi)經(jīng)》“十一臟取決于膽”的論點及后世的解釋提出質(zhì)疑。認為如果認定“十一臟取決于膽”,就不得不隨意擴大膽的功能,拔高膽的地位,此與《內(nèi)經(jīng)》原意相悖。因而提出質(zhì)疑,認為其是衍文或誤字,并提出勘誤。


二、否認“凡十一臟,取決于膽”的學術觀點

1、“凡十臟,取決于膽”說

清代于鬯《香草續(xù)校書》認為:“上文言心、肺、腎、肝、脾、胃、大腸、小腸、膀胱、三焦,凡十藏,無十一藏。十一藏去膽止有十,則一字為衍甚明?!?/p>


2、注文誤入正文說

郭靄春認為“'凡十一’九字,疑為后人所增”。宗全和認為這段文字以“凡十一臟取決于膽也”一語絕之,賦膽以特殊地位,此語乃后人評注誤入正文所致。且注文當為“凡十一臟,缺于膽也。”“取決”二字,系“缺”字的合音通假字。注語誤入正文,在《內(nèi)經(jīng)》中是有例可循的。

3、“凡土臟,取決于膽”說

李濤認為“本句并非含曲奧難解之意,'十一’乃'土’字之誤?!背烧刂且舱J為“這種把一個字一分為二誤認或誤寫作兩個字的現(xiàn)象,在古書的傳抄過程中并非罕見,因此,從??睂W的角度看,'土’字誤作'十一’是可能的。”本句在“至陰之類,通于土氣”之后,“至陰之類”系上文的脾胃、大腸、小腸、三焦、膀胱,“通于土氣”寓指他們具有“化糟粕,轉味而出”的功能,因此“凡土臟取決于膽”上承前文順理成章。連貫起來意為,脾胃、大小腸、三焦、膀胱等“土臟”的功能有賴于膽的生理功能正常。

4、“凡十,一臟取決于膽”說

朱寶華斷句為“凡十,一臟取決于膽”?!胺病币陨纤雠K腑正好十個,以“凡十”概之,文理順暢。“一臟取決于膽”之一臟為脾臟,是“脾”至“通于土氣”一段文字的概括,意為脾取決于膽,脾的生理功能為膽所決定。

5、“凡土臟取液于膽”

林紹志從語史學、文字學角度出發(fā),考證“取決”一詞的出現(xiàn)的時間,發(fā)現(xiàn)與《黃帝內(nèi)經(jīng)》成書時間不符,提示問題出在“取決”二字上。通過字形對比認為“決”乃“液”之誤。提出“凡十一臟取決于膽”實則為“凡土臟取液于膽”。

6、“凡十一臟,取決于脾”

董生青認為“膽”乃“脾”之誤字。古字膽與脾都是左右結構,形極相近,竹板裂蝕則很易誤混,故膽字,并非經(jīng)文之本義,而是該段文字錯簡后膽脾二字誤混所致。


7、“凡十一臟,取決于膻”

張毓?jié)h認為,《內(nèi)經(jīng)》一貫強調(diào)心的主宰作用,但心蟄藏于內(nèi),主天下不露形骸,故由“膻中”“代君行令”“代心受邪”?!端貑枴れ`蘭秘典論》云:“膻中者,臣使之官,喜樂出焉。”《靈樞·脹論》云:“膻中者,心主之宮城也?!睆堉韭敗端貑柤ⅰ访鞔_指出“心主之包絡,位居膻中,代君行令”。此外,《素問·六節(jié)臟象論》開頭提出“心者,生之本”的論點,結尾又做出“取決于膻”的結論,首尾呼應。故“決于膽”之“膽”乃“膻”之誤。

8、“凡十一臟,取決于睪丸”

孟琳升認為經(jīng)文所言之“膽”,可能為“睪丸”的借音借字。睪丸不僅決定是否能夠懷妊,也決定著胎元及形成后五臟六腑等十一臟的生長發(fā)育狀況,這便是先天稟賦狀態(tài)的重要環(huán)節(jié)。另外,是否有睪丸,又決定著男女性別的不同。五臟六腑等十一臟,也同樣隨性別不同而有“陽剛陰柔”的分別。這是“取決”的又一方面。因此,“凡十一臟取決于膽”,應為取決于睪丸。

以上諸家爭鳴,孰是孰非,真相幾何,且留后人考證。

膽的功能是貯存和排放膽汁。膽汁中主要成份是膽鹽和一些酶類,膽鹽起的作用是類似乳化劑(也就是洗滌劑一樣的東西)的作用,它可以幫助把不溶于水的油脂乳化乳液,以便吸收;酶類是幫助消化脂肪的。平時肝臟產(chǎn)生的膽汁會隨時流到膽囊,貯存起來,當進食脂肪,食糜到達胃里時,胃壁細胞上的感受器會產(chǎn)生信號,反饋到消化中樞,通過神經(jīng)體液渠道將指令傳達到膽囊,膽囊就會收縮,將其間貯存的膽汁排入十二指腸,與此同時,胰腺也同時接到指令,排出胰酶,與膽汁一同排入十二指腸,共同完成消化功能。

如果沒有的膽,消化功能會減弱,特別是肉食更不易消化.

以上多種觀點解釋“十一臟取決于膽”,其認識目前尚難統(tǒng)一,有待學者們進一步探討。中醫(yī)理論本不該如此混亂,眾口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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