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多的是你不知道的事,還有霸王條款

文 | 小迷

圖 | Evgeny Polukhin


今天聊的事兒可能有些朋友已經在不同渠道刷到新聞了,想想還是寫出來提醒大家一下。(安心,不是某女星出軌八卦)

前兩天有篇報道央視主持人狀告建設銀行的新聞:

央視《今日說法》主持人李曉東用建行龍卡信用卡消費1.8萬余元,但有69元未還清,10天之后,竟然產生了317元利息。

“信用卡消費是18869.36元,但因關聯卡余額不夠,有69.36元未還,10天之后竟然產生了300余元的利息?!?/p>

但是,當李曉東向銀行客服反映該問題時,銀行客服卻稱這是行規(guī)。

為此,李曉東將建設銀行告上法庭,質疑其采取的“全額罰息”方式顯失公平。

信用卡逾期后的利息有多高,我在以前的文章里提到過,可以和高利貸相媲美。


至于號稱行規(guī)的“全額罰息”,又稱全額計息,是指在信用卡還款最后期限超過之后,無論當月信用卡是否產生了部分還款,發(fā)卡行都會對持卡人按照總消費金額計息。

這樣很容易導致用戶因為沒有按時還款,而被銀行收取高額利息和滯納金。

舉個例子,本月信用卡有1萬賬單,到期前還了9999,差1塊錢沒有還,到期日之后仍然按照1萬的欠款基準計息。

利息:消費當天-還款日(天)*消費金額*0.05%

蒼天啊大地啊,銀行大佬們,你的良心不會痛嗎?

更令人發(fā)指的是,信用卡的霸王條款可不止這一條。


比如,絕大多數銀行對信用卡取現行為收取手續(xù)費和利息,手續(xù)費費率大多在0.5%至3%之間,利率為每日萬分之五,有的銀行還按月計收復利,即“利滾利”。

比如目前15家上市銀行中均存在“手續(xù)費一經收取,不予退還”或“提前還款,手續(xù)費不免”的規(guī)定。

比如刷信用卡可以享受免息期,但是使用信用卡透支提現卻沒有免息期。從提現當天開始,就開始產生每天萬分之五的利息,并且每月計算復利。這樣算下來,透支提現的年化利率接近20%。


等等等等.......


為避免被強勢的銀行用“合法”名義打劫,作為持卡人的我們,切記要做到:

1、一定要按時還款!至少提前一周準備還款資金。

2、合理使用免息期,慎重參與任何分期還款活動。

3、不要拿信用卡資金買理財,更不要拿去投資,炒股。


最重要的是,學會合理使用信用卡,記錄好每張卡的還款日和賬單日,控制好自己的欲望,做金錢的主人,而不是成為它的奴隸。

ps.據報道,截至目前,僅有工商銀行、農業(yè)銀行、浦發(fā)銀行3家銀行取消了“全額罰息”制度,而建設銀行、農業(yè)銀行、北京銀行、華夏銀行、浙商銀行等多數銀行仍抱著“全額罰息”制度不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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