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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了萬維剛老師的《花小錢的學問》,對“小錢”有了不同的看法。文中提到有的幼兒園罰款能減少家長遲到,而有的幼兒園罰款則讓遲到現(xiàn)象更嚴重,為什么呢?原因在于罰款的金額!
對于幼兒園的家長遲到有以下有三種處理方法:
1.不罰款,家長遲到讓老師晚下班,相當于欠了老師一個人情;
2.遲到一次罰3美元,家長認為這是我付錢購買老師的服務,不貴而且也不會欠老師人情。
3.遲到一分鐘罰5美元,遲到10分鐘相當于一天的學費,這樣的遲到成本太高了。
所以,罰款并不一定比不罰款的效果好,正如有人拜托你辦一件小事,你是希望他給你一點小錢,還是希望他欠你一個人情?
給錢少了還不如不給!
另外他還談到給小錢和大錢的先后順序。
小錢要先給,大錢要后給。因為錢太少時,別人都會先重感情;而錢多的時候,人們就是經(jīng)濟思維,先辦事后收錢。
但是,不排除還有很多人分不清哪些是小錢,哪些是大錢。
幾年前我曾就職的一家公司老板,就是這種人。做一場活動,為了多賺一點點,幾乎把所有物料都用最便宜的,賺了小錢,卻賠了客戶,值嗎?
另外,在待人處事中也要懂得花小錢,如偶爾花小錢請別人吃一頓飯,等于他欠你一份人情,等你真的有需要他幫忙時,就好辦多了。如果平時連小錢都不舍得花,那么真正需要別人幫忙的時候,只能花大錢解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