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產權
概念:
特征:1.對象的特殊性——不同于以前、非物質性(具有形式);2.本身特征——專有性外部性:無償使用;時間性
有期限,商標權相對屬于永久權,商業(yè)秘密無時間限制;地域性
海外知識產權重要性
起源:
西方
產生背景:①社會生產的科學技術化②知識產品的商品化③知識財產的法律制度化(產生典范:《英國壟斷法規(guī)》、《安娜法令》、《法國商標法》)
著作權:第一部——《安娜女王法》
專利法源于15世紀意大利;《商標法》產生于商品經濟的發(fā)展
1883 《保護工業(yè)產權巴黎公約》、PCT《專利合作條約》、馬德里商標注冊體系、《伯爾尼公約》(著作權)、《羅馬公約》(傳播技術)、《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版權條約》(WCT)&《世界知識產權組織表演和錄音制品條約》(WPPT)(針對數字化作品)、《與貿易有關知識產權協(xié)定》(TRIPs)——保護程度最高、范圍最廣
我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