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是瑪格麗特?米切爾的長篇小說《飄》的結尾。
每次讀完長篇小說,疲憊感總是在合上書的那一刻如期而至。
累。在短短的幾天或者十幾天把一個人的一生讀完,你的記憶里融進了他的回憶,你的思考里也承載了他的思考,這個過程可一點都不輕松。說起來也好玩,讀小說的初衷是找樂子,結果卻在書里感受到了比現(xiàn)實生活中更有重量的東西。
小說以南北戰(zhàn)爭為背景,講述了一個四角戀的故事。
在戰(zhàn)爭中,盲目自信、相信南方邦聯(lián)一定會勝利的南方人給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即使城市淪陷,這些守舊、不肯放棄舊有的生活習慣的“頑固派”也仍然傲慢地對待著北方那些外來人。
還有被解放了的黑人,像黑媽媽和彼得大叔這些地位較高的奴隸,鄙夷著北方佬強加在他們身上的權利,認為“我們不稀罕這樣的自由”,并且他們仍然恪守一個奴隸的本分,保護著自己的主人和莊園。而那些地位較低的,干農活的黑人,戰(zhàn)爭時匆匆逃離,戰(zhàn)后重建時他們在大城市游手好閑,即使干起活來也吊兒郎當,后來擁有了許多南方人沒有的投票選舉權,盡管他們沒有受過任何教育。
從社會生活和個人的角度對戰(zhàn)爭的描寫,比經濟、政治、歷史這樣嚴肅的角度有意思得多。
小說有4個主要人物,斯嘉麗,瑞特,玫蘭妮,阿希禮。
斯嘉麗大概是最不討喜的女主角了吧,反倒是玫蘭妮這樣溫柔體貼,善解人意的人更具備主角光環(huán)。而男主角瑞特也不如阿希禮一樣溫文爾雅,有貴族風范。
但正是這兩個不討喜的主角角色,使得整個故事在戰(zhàn)爭的背景下有了許多的沖突和轉折,如果這本書用玫蘭妮和阿希禮作為主角,趣味性和文學性估計都要大打折扣了。
斯嘉麗愛慕虛榮,任性自私,她從始至終沒有一位女性朋友,除了玫蘭妮之外,連她的姐妹也不喜歡她。但她卻大受男人的喜愛,在舞會上,她能憑借手段和美貌讓所有的男人圍著她轉,然而她卻沒有得到她唯一愛的阿希禮。
經歷過挨餓的日子后,斯嘉麗覺得錢是世界上最要緊的東西,她為了錢搶了妹妹的意中人,為了鋸木廠的生意與北方佬勾結,甚至放任工頭虐待囚犯。
斯嘉麗也不是個稱職母親,她很少關心自己的孩子,也不愿花時間陪伴他們,在她看來,如果這幾個小孩沒出生就更好了。
但斯嘉麗仍然有值得稱頌的地方。她勇敢獨立堅強 ,她沒有在戰(zhàn)爭和叛亂面前垮掉,拿起槍殺掉了想要搶劫塔拉莊園的北方佬。在那段人人餓肚子的戰(zhàn)爭時期,她想盡辦法養(yǎng)活阿希禮一家和塔拉莊園的人,甚至放棄自尊和高貴也在所不惜。
她敢于反叛舊有的社會習俗,不顧丈夫弗蘭克的反對和輿論做起了鋸木廠的生意。
她聰明又有手段,在嫁給弗蘭克之后,她憑借自己的生意頭腦將鋸木廠經營得風生水起。
她心中有愛,對塔拉莊園那片紅土地的愛,對母親埃倫的愛,對阿希禮的愛支撐著她度過那些最艱難的日子。
可是她不懂愛。
她不懂自己對阿希禮的愛。她固執(zhí)地守著對阿希禮的愛和承諾,即使她不理解阿希禮熱衷的音樂、夢想和書本,她也不曾真正了解過他。
小說的最后迎來了斯嘉麗的情感覺醒——
“他從來就沒有真正地存在過,除了在我自己的想象里。我愛的只是自己虛構的一尊偶像, 一尊沒有生命的偶像。我自己做了一套漂亮的衣服,然后就愛上他了,阿希禮騎著馬走過來時,那么英俊,那么與眾不同,我便把那套衣服套在了他身上,也不管他穿上是不是合身,而且我也不愿意看清楚他到底是怎樣的一個人。我一直愛的是那套漂亮衣——根本不是他本人。”
她意識到自己愛瑞特時,瑞特對她的愛早已消磨殆盡。在嫁給瑞特那段日子里,瑞特給了她一個男人能給女人的最大的愛,可是她卻對這樣的愛熟視無睹。直到玫蘭妮去世,她才意識到,是瑞特一直默默地躲在幕后,一直愛著她,理解著她。
“義賣會上,是瑞特看出了她渴望跳舞的心情,帶她跳起了弗吉尼亞舞;是瑞特幫她擺脫了守寡的束縛;亞特蘭大淪陷之夜,是瑞特冒著大火和槍林彈雨護送她脫離了危險;是瑞特借錢給她讓她開始了自己的事業(yè);每當她深更半夜從噩夢中被嚇得哭醒過來,又是瑞特在旁邊安慰了她——如果不是愛一個女人愛到發(fā)狂的地步,哪個男人會做到這樣呢?”
她愛瑞特,可是她從未看清楚過,對阿希禮的愛擋住了她的視線。
就連她對玫蘭妮的愛,也是直到玫蘭妮將死之時才看清。
她曾憎恨玫蘭妮,她憎恨玫蘭妮是阿希禮的妻子,憎恨玫蘭妮博愛,善良,只看到別人好的一面。即使玫蘭妮是除了母親之外唯一愛她的女性,她也鄙夷著玫蘭妮的愛。
“當斯嘉麗痛心的回首往事,她明白了,玫蘭妮一直手握著軍刀,就像她的影子一樣,毫不引人注目的守衛(wèi)在她的身邊。愛著她,并懷著無限的盲目的忠誠,在為她戰(zhàn)斗,跟北方佬戰(zhàn)斗,跟大伙戰(zhàn)斗跟饑餓戰(zhàn)斗,貧困戰(zhàn)斗,輿論戰(zhàn)斗,甚至跟自己心愛的親骨肉戰(zhàn)斗?!?/p>
玫蘭妮一直是她的劍和盾,是她的安慰和力量的源泉??墒撬赖锰砹恕?br>
瑞特是一個灑脫的叛逆者。
他不在意自己的名聲,從他出場開始,就一直是個不受歡迎的人。他曾對斯嘉麗說“等到你名聲敗壞了,你就知道名聲是多大的負擔,自由的真正意義是什么了。”
他做了許多無法被人理解的事,他跟投機商合作大發(fā)戰(zhàn)爭財,他在南方投降前8個月去參了軍,他跟北方佬來往密切,卻冒著生命危險救了三K黨的一群人……
他時而彬彬有禮,時而冷酷無情,很難說清楚他真正在乎的是什么。
可是在他女兒美藍出生之后,他完全變了,他把所有的愛都傾注在美藍身上,他為了美藍甚至在意起自己的名譽來,為了美藍努力融入民主黨派中去,因為害怕自己的女兒也受到南方邦聯(lián)頑固派們的孤立。
美藍死了,他對斯嘉麗的愛也消失了,他又恢復成了那個無賴的瑞特。
在瑞特娶了斯嘉麗之后,我一直對他對待斯嘉麗的態(tài)度疑惑不解。他愛她愛得發(fā)狂,對待她有時卻刻薄得很。
這種態(tài)度在小說的末尾得到了解釋——
“斯嘉麗,如果你給我一點機會,我本來可以非常溫柔,非常體貼地愛你,超過任何一個男人對女人的愛。但我不能讓你知道,因為我知道,你會因此覺得我軟弱可欺,會利用我的愛來對付我?!?/p>
瑞特的愛里帶著精明的戒備和頑固的自尊。
玫蘭妮幾乎是個完美的南方女性形象。人人都喜歡她,就連阿爾奇也只聽她號令,瑞特也愿意向她吐露心聲。
玫蘭妮的丈夫阿希禮同樣受人喜愛。不同的是,阿希禮向往在十二橡樹莊園的田園牧歌的生活,他和玫蘭妮談論詩歌,音樂,書籍,星星月亮,他不像其他的南方男人一樣熱衷于戰(zhàn)爭。
但是戰(zhàn)爭把他的理想生活全毀了,他陷進了一個與他格格不入的世界。這個世界沒有了往日世界那種悠哉悠哉的美,他不怕挨餓,卻害怕失去這種美。他用舊世界的那套準則在這個世界苦苦掙扎,所以只能到處碰壁。
某個時刻突然意識到我和阿希禮的相似之處,我也喜歡虛無縹緲的東西,音樂書籍自然風景能給我?guī)砗艽蟮臐M足感,我也曾在一個跟我格格不入的世界里掙扎。但我現(xiàn)在正努力變得務實一點,從工作和柴米油鹽中獲得樂趣。
總而言之,這是一部很厚重的小說,不止因為它的戰(zhàn)爭背景,還因為我們能從書里的每個小人物看到一個歷史文明對一個人的影響。當舊的文明毀滅,新的文明重新建立時,可以通過這些小人物窺探一個時代的沖突和轉變。我們就會對人性有更多的了解,對世界有更多的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