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浩明評點(diǎn)曾國藩家書之致諸弟(1)【1122】2024-10-22

唐浩明評點(diǎn)曾國藩家書之致諸弟(1)【1122】2024-10-22

致諸弟

咸豐八年1858十二月十六日

澄侯、沅甫、季洪老弟左右:

十三日寫信,專人回家。十五日接澄、沅冬月二十九、三十兩緘,得悉叔父大人于二十七患病,有似中風(fēng)之象。

吾家自道光元年即處順境,歷三十余年均極平安。自咸豐年來,每遇得意之時,即有失意之事相遇而至。壬子科,余典試江西,請假歸省,即聞先太夫人之訃。甲寅冬,余克武漢田家鎮(zhèn),聲名鼎盛,臘月二十五甫奉黃馬褂之賞,是夜即大敗,衣服、文卷蕩然無存。六年之冬、七年之春,兄弟三人督師于外,瑞州合圍之時,氣象甚好,旋即遭先大夫之喪。今年九弟克復(fù)吉安,譽(yù)望極隆,十月初七接到知府道銜諭旨,初十即有溫弟三河之變。此四事者,皆吉兇同城,憂喜并時,殊不可解。現(xiàn)在家中尚未妄動,妥慎之至!余在此則不免皇皇。所寄各處之信,皆言溫弟業(yè)經(jīng)殉節(jié),究欠妥慎,幸尚未入奏,將來擬俟湖北奏報(bào)后再行具疏也,家中亦俟奏報(bào)到日乃有舉動。諸弟老成之見,賢于我矣。

叔父大人之病,不知近狀何如?茲專法六歸,送鹿茸一架,即沅弟前此送我者。此物補(bǔ)精血遠(yuǎn)勝他藥,或者有濟(jì)。

迪公、筱石之尸業(yè)經(jīng)收覓,而六弟無之,尚有一線生理。若其同盡,則六弟遺骸必去迪不遠(yuǎn)。意者其已逃出,如潘兆奎;或暫降,如葛原五乎?家中分用錢項(xiàng),澄弟意待各炊時再說,余亦無成見,聽弟主張可也。沅弟信言家庭不可說利害話,此言精當(dāng)之至,足抵萬金。余生平在家在外,行事尚不十分悖謬beimiu(荒謬無理),惟說些利害話,至今悔恨無極。

霞仙請做嫁裝,即祈澄弟代做,明年三、四、五月可辦婚事。即問近好。

兄國藩手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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