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曼羅蘭說,從來沒有人讀書,只有人在書中讀自己,發(fā)現自己或檢查自己。
如果羅曼羅蘭說的是正確的,那么讀書大抵是孤獨的了,自己讀自己,就像照鏡子一樣,顧影自憐,無人問津。
如今已是奔三的年紀,常會想起求學的二十幾年,不管是上學讀的教科書,還是小說名著,為讀書焦慮痛苦過,也為讀書癡迷瘋狂過。離開了學校這座象牙塔后,工作的焦頭爛額讓我將讀書拋之腦后,很少拿起書本,后來懷揣年少的夢想,走上了寫作這條道路,又開始重新開始閱讀。兜兜轉轉,所有的跌宕最終都回歸平靜,而讀書心境也早已發(fā)生改變。
因為我明白,讀書終歸是一個人的孤獨。
從小聽到大的一句話:讀書改變命運。改變什么命運呢?是可以升官發(fā)財?還是可以永葆容顏?我到現在也沒有找到答案,或許要讀很多書才會有吧,但不讀書,肯定沒有。
想要高人一等,別讀書。我們因為無知而讀書,讀書又讓我們發(fā)現自己更多的無知,拒絕讀書是一種愚蠢,但是因為讀書滋生出驕傲來,是一種更大的愚蠢。
想要發(fā)財,別讀書。自媒體的時代,靠讀書賺錢大有人在,但都是因為本身愛讀書,讀了十幾二十年的書,把讀書這項愛好當成了事業(yè),順便賺點錢。但如果想因為發(fā)財去讀書,那多半短期內賺不到錢。
想要干壞事,別讀書。想從書里學點歪門邪道,利用學到的一點知識去干損人利己的事,那真真是把書念到狗肚子里去了。想學知識,先學做人,有文化的人干壞事比沒文化的人更毒。因此,讀書還是安分守己的好。
那么,讀書的意義到底在哪里呢?
我一直認為,讀書是一種心靈的享受,將讀到的文字在腦海里描摹成一幅幅鮮活的畫面,而你作為主角,置身其中。那一刻,你是忘我的,那一刻,你是自由的,那一刻,你就是宇宙的中心,身邊的花兒也都只為你開放。
不用考慮今晚的應酬要不要去,不用考慮明天的早餐吃什么,用一種超然忘我的舒適的姿勢,跟隨著作者的思路,讀下去,你的心靈也得以舒展開來。
讀書,甚至不應該計較有用與否,任何一本書都是作者的心血,和這本書的相遇,是億萬分之一的緣分,就算讀到一本爛書又有什么損失呢?只不過是花費了幾個小時和買書的錢而已。因此,太功利的讀書,會讓你只想成功,無法接受失敗,也就忽視了內心的豐盈。如果你愿意,可以只為高興讀書。
讀書,也不應該漫無目的,讀書一直要有目的,不是說功利不功利,而是帶著問題閱讀,給我們閱讀提供根本的動因,讓我們更容易堅持下去。在這個快餐時代,我們有太多的娛樂方式可以代替讀書的樂趣,如果沒有動力和目的,我們很難堅持做一件枯燥的事。
讀書讀到最后,你會發(fā)現,閱讀終究是一個人的孤獨。因為你知道的越多,就越想知道的更多,就會發(fā)現自己懂得更少,在這個探索的過程中不斷和自己內心撕扯,孤獨也就在所難免。
也希望每一個熱愛讀書的人,都能在這孤獨的旅途中,找到真正的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