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里士多德有個理論,說想要說服別人,你得提供三個東西:1、個人信用;2、邏輯;3、感情。
我們?yōu)楹螘爠e人的話,肯定對這個人有一種認同感,例如專家、學者、取得過什么功績的人。如果這個人說的話都是用事實證據(jù)推理,加上數(shù)據(jù)論證,往往更讓人覺得可信,但是我認為最主要的還是感情。高手說服別人,往往使用的殺手锏就是感情,馬丁路德金的演講,奧巴馬的演講,馬云,還有很多TED的演講者們,大家都濃墨重彩的在感情上下功夫。
但是我們在做演講的時候怎樣才能最好的使用感情呢?答案是:講道理不如講故事。講故事最能拉動聽眾的心。聽眾容易跟著演講者的思路走,情緒跟著故事情節(jié)跌宕起伏,感情都會在那一刻迸發(fā)。
我覺得講故事最好的方式就是講自己的故事。即使只跟主題粘上一點關系都可以。聽眾往往對你親身經(jīng)歷的事情更有說服力。經(jīng)常這樣寫文,有些文自己覺得很好的,都是自己的工作和生活經(jīng)歷所得。即使沒有見過本人,讀者也可以從文字中體會得到作者的心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