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是凌晨快三點,合上了這本書。
很奇妙,我腦子里第一時間出現(xiàn)的,并不是揭秘后的恍然大悟,也不是面對宏大陰謀步步展開的激動懸心,不是對某個人物的某種情感,也不是對某個情節(jié)的某種感觸,我只是突然感覺到:這本書,作者不是在寫案子吧,作者是在寫親情。
第三部較第一、二部來看,案件可是要匪夷所思得多。其實不只是案件,從動機、事件、手法、揭秘各個部分來看,都匪夷所思得多。以至于,這本書的故事顯得略有夸張、牽強,揭秘后,越來越接近“整個汴京的百姓,一半都在犯罪”這說法,故而這情節(jié)令人不很信服。但其實我并不糾結于此,不會覺得這是一件多么不好的事兒,畢竟,這只是小說,不必非要與新聞事件一般真實,它能夠自圓其說,沒有落下太多硬傷bug,即可。比起平庸瑣碎的真實,在讀懸疑故事時,我更愿意選擇夸張的匪夷所思。
所以這一部的故事,并沒有讓我失望。
反而,這一部里作者對感情的描繪抓住了我的注意力。作者是在寫親情,我想。
我所說的這個親情,不只是狹隘的血緣親情,而是略寬泛些的那種,一時不知該如何表述,大約就像這樣:“不是只有同樣的血緣,才叫做親人!”。比如粱興待楚二,不是平常友誼,而是兄弟親情;比如桑五娘與游大奇,不是男女相悅也不是志同道合,而是相依為命的親情;再比如雷珠娘對曹廚子,鄧紫玉看事,那不是女子渴望男子的疼愛,而是渴望家的溫暖,是在渴望親情。大抵如此。
更不必說雷安待子女、游大奇與父親、粱興與母親、眾母尋子等等。
第三部的主線案件與支線小案件,都以親情而始,又以親情而結。就像第二部的故事在我看來是為了科普北宋商業(yè)制度,第三部的故事對我來說,就像是在討論親情。故事只是引子罷了,所以略粗糙些,牽強些并不礙事。
因為愛子,成百上千的父母甘冒天下之大不韙,弒君、盜糧、動亂、恐慌;因為愛子,他們可以將生死置之度外,拋家舍業(yè)也在所不惜。
就是這樣深沉而磅礴偉大的愛,可是卻偏偏讓孩子們望而生“怨”。
雷炮是怨的,珠娘也是怨的,游大奇是怨的,鄧紫玉也是怨的。
他們怨,怨父母待自己不好、不公;怨父母與自己相處時,彼此不愉、不快??蛇@不是很可惜嗎?因為怨歸怨,他們并不是真的不知道父母是深愛自己的,故而在父母去后,他們也痛、也悔。
看客看來,無非一句風風涼涼的“早知如此何必當初”,又或者是什么“子欲養(yǎng)而親不待”,無關痛癢,點評得好生公正。
可是實際上,問題出在哪里呢?真的出在孩子“不懂事”、“不乖”、“不孝順”身上嗎?
真是一樣書,百樣讀,條條大路通真理……我也覺得有些好笑,讀了這故事,卻想到這許多去。
父母之愛子,一定要搞得當面“怨憎”,背后“深沉”嗎?一定要搞得,當時急赤白臉,回頭悔不當初嗎?
為什么不能父母慈而子女孝,父母寬和而子女懂事,父母講理而子女懂禮呢?
一味在孩子看不到的地方“付出”的良多,在孩子切身感受到的地方,只表現(xiàn)出“兇”、“嚴厲”、“冷漠”來,動輒打罵,還要編造出個“打是親、罵是愛”的由頭。到了親子關系崩了,兩邊都難受。何必呢?
子女該體諒父母的服出,父母是否也該考慮一下,自己愛子的方式是否更多地是在感動自己呢?
當所有人,都只是偏執(zhí)地,以自我感動地方式“愛”與“教養(yǎng)”孩子的時候,很容易發(fā)生什么呢?
很容易使孩子變成雷炮與游大奇那般的叛逆,變成珠娘與紫玉那樣的極端。再嚴重些,你瞧,故事里,當每個人都一聲不吭,仿佛自己咽下所有痛苦與委屈一般地自我犧牲保全親人時,后果并不是息事寧人,而是越來越多的孩子被偷走了,越來越多的人受傷了、死去了。
如果,有人站出來,說出來,事情何至于此呢?
故事只是故事,但是帶給讀者的思索卻是會影響真實的世間的。
我想,這并非我自己腦洞過大,而是作者的妙思所在吧。
想到這里,回顧第一部、第二部。
仿佛第一部著力展現(xiàn)男女之愛的動人,第二部展現(xiàn)契約關系的重要,不是巧合吧。
。
當然了,第三部,在這六部曲中,隨著第三部的合上,故事已經過半,這場大戲巨幕拉開,正如清明上河圖卷軸徐徐鋪展。真正的紫衣人露面了,赫赫有名的未來女將軍梁紅玉也出現(xiàn)了。歷史上,梁紅玉夫婦內平方臘、外抗金兵,啊,我已經迫不及待要翻開第四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