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公樓就在我住的宿舍樓對面,每天晚上,我在廚房都可以看到,空無一人的辦公樓樓道里,燈光常明,幾乎天天如此。
我一開始處于責任心,在醫(yī)院科室主任群里,發(fā)了微信,原意是提醒最后離開辦公室的科主任,注意一下樓道里的燈,如果沒有關掉,及時關燈,或提醒科室人員關燈;另外一個意思是,后勤科應該提醒打掃衛(wèi)生人員,最后打掃完衛(wèi)生,走的時候,把燈關掉。
不成想,我的連續(xù)幾次提醒,不但沒有得到表揚,還受到了別的科室主任的抱怨,甚至有科室主任說,就你能,你積極,那你每天晚上下班后上去關燈啊!
當時,我聽到這些信息后,很是窩火,也很生氣。我的好心,沒有得到好報,還受到責難,何苦呢?此后,我也不再就此時發(fā)微信提醒了。
最近,看到萬維鋼老師的文章,才明白了,這是人的一種普遍心理。英文叫做“射殺信使”,意思就是,當我們聽說一個壞消息的時候,我們會因為不喜歡這個消息,而連帶地想要把帶來消息的人給干掉。
這是一種根深蒂固的人性情緒反應,也是人的一個心理本能。
我們再來看一個日常生活中的場景。假如現在,航班要晚點兩小時,機場安排了兩名工作人員,來把這個壞消息通知給登機口正在焦急等待的旅客。兩個工作人員看上去沒什么區(qū)別,只是他們中的一個人負責宣布這個壞消息,另一個人只是站在他旁邊陪他。
結果是,旅客只憎恨那個宣布消息的人,而對站在他旁邊的人無動于衷。
社會學家經過研究認為,這種現象的原因是,一個壞事發(fā)生了,理性考慮可能有各種原因,也許事發(fā)純屬偶然,也許就是我們自己的原因。但是,我們本能地、強烈地想要把壞事情發(fā)生的原因歸于別人,我們必須找一個能被責備的人。那么說出這個消息的人,就是我們最直接的責備對象。人們普遍會想,如果你跟這個消息無關,你為什么要告訴我這個消息呢?
理解了這個道理,如果想告訴朋友一個不好的消息,就要讓人家從心里認可你,知道你是出于善意,否則,這種非常不講理、但是又非常自然的情緒就會在朋友心里出現。
萬維鋼老師說,“射殺信使”的原理,給我們提出了兩點新的認知,需要我們每個人在日常生活中加以注意。
其一是,最直接的教訓,就是不要當那個傳遞壞消息的信使。有什么壞消息盡量讓別人去說,也就是說,盡量不要給人提供負面的反饋。
其二,情緒這個東西,比如像“射殺信使”這種情緒,你無法阻止它的出現,你所能做的,只有在它出現以后,識別它、接受它、觀摩它、研究它,然后才能跟它分離。而那是一個非常不一般的功夫,這需要你不斷地學習和提升自己的認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