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在國內(nèi)打工都是要簽訂勞動合同的,法貓在接觸了很多來尋求幫助的用戶后發(fā)現(xiàn),每當我們提出希望看一下勞動合同的時候,情況往往是:
“公司沒有跟我簽勞動合同?。 ?/p>
“勞動合同簽字后都被公司收走了,我這沒有”
“勞動合同不知道放哪里去了”
...
直到法貓解釋了要看勞動合同的緣由后,才突然恍然大悟:原來自己簽的勞動合同這么重要?。?!
說到這,不僅想到自己的第一份工作,當時連勞動合同上的內(nèi)容都沒看清,就簽下了自己的大名,現(xiàn)在回想起來,還好當時那份合同上沒有什么坑人的條款,否則真的是欲哭無淚。
那么一份合格的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什么基本條款,公司如果不和我們簽合同,會面臨什么樣的懲罰呢?今天法貓就來給各位細細道來。
如何判斷勞動合同是否靠譜
勞動合同是明確我們我們和公司之間權(quán)利和義務的協(xié)議,同時也是能夠證明我們和公司存在勞動關(guān)系的證據(jù),而一份靠譜的勞動合同,應當具備:
公司的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勞動合同的期限、工作地點和工作崗位、工作時間和休息時間、勞動報酬、社會保險、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yè)危害防護,還有法律、法規(guī)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看到這里,還不趕緊去拿出你和公司簽的勞動合同,仔細瞧瞧是否具備上面的內(nèi)容?
簽合同的注意事項
在簽訂勞動合同的時候,大家最在意的肯定是薪資待遇這一塊,但千萬不要確認薪資待遇無誤就掉以輕心!此時我們應該注意自己的薪資結(jié)構(gòu),因為一般來說,HR給出的薪資待遇都是含稅和五險一金,一定要計算一下實際到手能有多少錢。
同時我們還需要確認自己的工作地點和工作崗位,如果工作地點寫的是全國或空白,那一定要馬上和人事詢問,并要求協(xié)商具體的工作地點。
除此之外,我們要明確勞動合同的簽訂時間,因為不管是哪一天簽訂勞動合同,我們和公司勞動關(guān)系的開始時間都應當是實際工作的那一天,而不是勞動合同簽訂當天。
要注意的是,如果勞動合同中含有類似“工傷自理”、“女職工不得生育”等違法條款的,我們可以明確的拒絕簽署。
簽完勞動合同后,我們應該自己保留一份,因為這是能夠證明我們和公司存在勞動關(guān)系的重要證據(jù)。
簽合同的合理時間
之前就碰到了一個用戶表示,自己已經(jīng)入職一個禮拜了,但公司還是沒有派人來和他簽勞動合同,詢問我們這種情況該如何處理?
根據(jù)國家的法律規(guī)定規(guī)定,公司只要在新員工入職一個月內(nèi),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就可以了。
也就是說,只要公司在一個月內(nèi)跟我們簽合同,那就不算違法,一般來說一年的勞動合同期限可以有一個月的試用期,而在試用期的過程中,不管是員工還是公司,都能夠單方面終止合同。
所以建議這名用戶現(xiàn)在公司做做看,主要注意的是公司是否有在你入職當月就幫你繳納社保,因為勞動合同在一個月內(nèi)是可以補簽的。
未簽合同的處理方式
如果已經(jīng)入職了,但公司就是不來找我們簽合同,此時我們最好采用郵件的方式提出自己的主張,在郵件中不經(jīng)意間的提到自己的入職時間,因為這是最好確認入職時間和固定證據(jù)的一種方式。
最好的結(jié)果,就是公司在收到郵件后第一時間找我們簽訂勞動合同,而若是無法第一時間簽訂的話,那我們一方面要跟公司確定補簽的具體時間,另一方面則要開始著手收集能夠證明和公司存在勞動關(guān)系的證據(jù)。
能夠證明勞動關(guān)系的證據(jù)有很多,一般情況下可以收集的證據(jù)有:
應聘登記表、入職登記表、工作服、工作證、工資條、社保繳納記錄、打卡記錄、加班通知等。
只要肯去收集一定能收集得到,待證據(jù)收集齊全后,我們就可以開始來跟單位攤牌談判了:你簽不簽,不簽我就去投訴你們了!
要知道,如果公司在我們已經(jīng)實際工作超過了1個月的情況下,還沒有和我們簽合同,那么根據(jù)我國法律的規(guī)定,公司應該從第二個月開始,每個月支付我們2倍的工資。
參考文獻
[1]《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2012修正)頒布日期:2012-12-28 |?執(zhí)行日期:2013-07-01?|?時效性:現(xiàn)行有效 |?效力級別:法律
第二章第十條 勞動合同的訂立
建立勞動關(guān)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guān)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nèi)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guān)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二章第十七條 勞動合同的內(nèi)容
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三)勞動合同期限;(四)工作內(nèi)容和工作地點;(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六)勞動報酬;(七)社會保險;(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yè)危害防護;(九)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勞動合同除前款規(guī)定的必備條款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守秘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
第七章第八十二條 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guī)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