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句話本質上是一個合同,規(guī)定了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當然了,哪天女方要是老了不再貌美如花了,就屬于單方面違反合同,那么男人自然也有權解除賺錢養(yǎng)家的義務,轉而和另一個能夠做到貌美如花的女性建立合作關系。
那些天真可愛的傻白甜特別推崇這句話,覺得自己憑著一張臉就能有長期飯票了,覺得靠臉吃飯是一樁穩(wěn)賺不賠的便宜買賣。

真的是這樣嗎?動腦筋仔細想想條款。
對男性的輕度歧視,對女性的重度歧視。
一個人養(yǎng)了一條狗,人和狗之間的關系是這樣的:你負責養(yǎng)它,它負責賣萌;它離了你活不了,而你可以隨時換一條狗來養(yǎng)。
是不是很像?所以說這就是一句將女性(寵)物化的話??杀氖遣簧倥詫⑵浞顬榻鹩窳佳浴N抑荒苷f,太幼稚。
這句話其實是個很坑的協(xié)約,坑在哪?咱就先撇開賺錢養(yǎng)家的男人比貌美如花的女人多得多得多得多不談,單說這一點:大多數(shù)男人60歲還可以賺錢養(yǎng)家,而女人能貌美如花多久?40歲頂天了。按照契約精神,40歲以后女人屬于單方面毀約,如果物質條件允許,男人完全有權把這個女人休掉,換一個可以貌美如花的年輕女人。

那種當了十幾二十年花瓶,最后人老珠黃的時候只能忍氣吞聲地任由男人在外面拈花惹草的狗血下場不要太多。
其實,如果這個行為可以被社會倫理所接受,稍微權衡一下利弊,我想大多數(shù)男人對于這個輕歧視是完全可以承受的,畢竟算起來還是男人撿了便宜。
有人認為這是兩口子之間你情我愿的分工,這不過是個人價值觀使然,好像很對。但是,一個女人愿意被男人養(yǎng)著這是價值觀問題,十個女人愿意被男人養(yǎng)著這是價值觀問題,當女人被男人養(yǎng)著成為大眾化的話題甚至社會潮流的時候,女權就開要倒車了。
所以這個世界上總有一撮牛逼的男人隔三差五的換老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