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理德·卡爾森有一條黃金法則,那就是:不要讓小事情牽著你鼻子走。一個人惱怒有80%是因為自己造成的,如果事事與自己過不去,那就是在自尋煩惱。
人的一生難免會犯一些錯誤,但是如果事情過去后仍舊耿耿于懷,為自己犯過的錯誤糾結(jié),那么你只會給自己徒增煩惱。事情既然已經(jīng)過去了,而且很多發(fā)生了的事情是無法被改變的,所以何不原諒自己,與自己和解呢?不原諒自己就是在拿自己的錯誤懲罰自己,如果日日活在對自己的責難中,那時間長了,你就會失去信心,失去面對未來的勇氣。
所以原諒自己,與自己和解,忘記所有的不快 ,開始新的生活,何必為了已經(jīng)過去的事情跟自己過不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