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舒伯特
簡介:
第三樂章,A大調,回旋曲式。以吉它形大提琴奏回旋主題,第一插句加入后,增加了匈牙利氣氛。然后第二插句更為自由奔放,形成諧謔曲趣,回旋主題再現(xiàn)后移入帶些哀愁的尾奏。
創(chuàng)作背景:
《吉它形大提琴奏鳴曲,作品821》,作于1824年。吉它形大提琴又稱“琶音琴”,為斯塔法(G. Staufer)所發(fā)明,這是一種小型大提琴,使用于巴赫時代,形狀類似于古小提琴,又像吉它。這種琴有6根弦。指板上和吉它一樣附有24弦相,6弦以4度音程的E、A、D、G、B、E弦調弦。此曲呈獻給當時的吉它形大提琴演奏家舒斯特(Schuster),舒伯特為他而寫作了這首惟一的吉它形大提琴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