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這是步筆的第3篇文章。
【墨影】――來自書墨&電影? ? ? ? ? ? ? ? ? ? 總活自己的人生怎么夠,一定要穿越時空去不同世界走一遭才過癮啊。
“小曼第一次見到劉峰,他騎著自行車從冬青甬道那頭過來,一直騎到紅樓下面。那是一九七三年的四月七號,成都有霧——她記得。”
記憶里還是那個盛夏,陽光氤氳著婆娑綠葉,微微蘸黙著少時情愫。她們邁著輕盈舞步,身姿曼妙,回眸往來。
當目光停留在末頁空白,歲月猙獰地撕下殘存余光,故樓危危,流散天涯,斯人已去,“芳華”安在?
我是不愿承認有關那代人之所謂“芳華”的,那是個是非太過分明的年代,你可以被眾星捧月成英雄,亦可以溺亡在眾人的口水討伐中。十幾歲的孩子,他們敢愛敢恨,源于抱團取暖的集體力量,他們膽小怕事,源于形單影只的空虛自卑,所以,每一個人都惶恐而狂躁著,拼命融入到這個團體中,生怕被拋棄似的。管他是非對錯,管他善惡榮辱,亦或者說,對于當時的他們而言,還分不清這些。
劉峰和小曼,是被這個時代錯負的棄兒。他們本至純善良,上進努力,卻在交錯的時間被推向極端,重蹈覆轍著彼此的路,最終只剩下一副支離破碎的殘存軀殼。他們不幸于生亡月年,相惜于彼此遇見,蹉跎半輩,流離一生。小曼是愛劉峰的,如飛蛾撲火般的熾愛。一個自小就從未被愛過的人,最能讀懂愛,也最珍惜愛,因為一無所有,才敢拼盡全力。所以,當劉峰第一次站出來說要和小曼跳舞時,小曼已是千瘡百孔的內心像是找到了依附,他對她好,所以她要對他更好,千百倍的好,這個跨度,便是一生。我無法定義故事的結局,小曼和劉峰之間的感情,那有漫漫歲月帶來的厚重,不僅是道為愛或陪伴,兩個飽經風霜的靈魂交織纏繞著,誰也不會離開,誰也不會拋棄。
“最終送命的是我。在卡車狂奔發(fā)出快散架的聲音中,他稱心如意地看著泥漿在玻璃上濺著禮花。他的生命將要譜寫的這個英雄故事,以及這故事將要譜寫的英雄頌歌,讓所有痛斥他的人都會高唱?!贝藭r的雷又鋒,茍延殘喘于人世,掙扎在臨死之瀕依舊念叨著“歌頌”,劉峰明白嗎?他不明白。他被這個世界高高舉起,又重重摔死在萬丈深淵中,舉步維艱依舊走不出生活這泥潭,和所有人一樣,被閹割在那個混沌時代。

劉峰與其他人不同的是,他有小曼。小曼是最終看清這世態(tài)炎涼的人,她見證著劉峰的大起大落,在那個被冷落的黑暗角落,執(zhí)拗的活著。她不懼怕世人目光,她無所謂他人善待,靜靜追求著自己喜好之事。世人鄙棄,戰(zhàn)火尸殍,都沒能把小曼擊垮,可當她被外人追捧成“英雄典型”時,小曼突然變得不知所措,那些畫像贊美讓小曼認不清自己,她受夠了這個世界人性規(guī)則下的是非榮辱,她想安安靜靜的活著,她就這么一點愿望,這個世界都未曾滿足她。榮譽抵消不了那些年的凌辱,非旱即澇的極境幾度讓小曼崩潰,是她變了嗎?還是世界變了?那個世界應該從來就沒對過吧。
感恩歲月磨去了那個時代的所有不堪與荒謬,熒屏最后,我依舊記得小曼倚靠在劉峰身旁的模樣,并以此來想象著書中他們的后半生。在歷盡兵荒馬亂,看過人情冷暖之后,他們互相攙扶著,顫顫巍巍,卻祥和安然。劉峰走的匆忙,就連追悼會都是狼狽收場,但我想,當劉峰閉眼的最后一幕,他是知足而踏實的,身側有小曼相伴,那顆千瘡百孔的心也該安定了吧。記憶里,他和小曼舞動著身姿,相視一笑,抱著炸好的糖球送得心上人,情愫悸動……
光影流年,白駒過隙,當一代人的芳華已逝,曾被荒誕規(guī)則撕破的面目全非的面龐,被歲月漸漸刻畫出“人”的模樣。當年小心翼翼的,用心追尋的,挑撥利用的,終被埋沒于滾滾長河。我們穿梭于兩個時代,審視著有關“人性”的課題,善惡與共,六欲七情,總該有點勾心斗角,自私利誘,才得以稱之為“人”,才終留下了這有血有肉有棱有角的“故事”。他們也曾正當年少時啊,觸動心間絲絲弦,讓我們悲嘆,亦讓我們懷念。
當清晨的第一縷陽光,灑過常青的冬青甬道,時間撥回至一九七三年四月七日。
“你好,我是劉峰?!?/p>
“你好,我是何小曼?!?/p>
生而為人,我很慶幸。
芳菲韶華,愿君常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