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正在研究一些看似無聊且無用之事,卻逐漸發(fā)現(xiàn)一些驚喜,也許是某個周末在家躺在沙發(fā)看電影的瞬間,突然發(fā)現(xiàn)了之前看過的敘事結構與逆轉沖突,感受到前所未有的解構快感;也許是思考產品設計時候的一次作者角色附身,讓我看見呈現(xiàn)給用戶的價值觀與深層欲望。對“無用”與“陌生”事物的好奇心解開了我們身上的枷鎖,將我們帶到曾經(jīng)被迷霧遮擋的對岸,讓我們認識到曾經(jīng)以為的一座不必登錄的孤島,原來是更為廣闊的繁華世界。
寫那么多其實是為了鋪墊,如果覺得無聊大可不必往下看了,也許我們站在不同的島嶼而已。
這篇是杰拉德·普林斯(Gerald Prince)的《敘事學》讀書筆記。
關于敘事的目的與定義
敘事學為了解決什么問題而產生
作者對敘事學的目的標明得非常清晰:
敘事學的目標很清楚:發(fā)現(xiàn)、描述和解釋敘事的機制及對其形式和功能過程有重大意義的諸因素。
簡而言之,敘事學研究敘事的形式與功能。然而我更喜歡作者最后的觀點:敘事學可以幫助我們理解何為人類。
人類的大腦天生就是故事的接收器,原始人類更是因為故事的口口相傳而獲得未體驗的經(jīng)驗教訓,繼而更好地提高生存能力,同樣,八卦故事和想象故事讓人們集合成了更大更復雜的集體,對敘事的理解是我們人類獨有的能力,我們從中獲得生活的意義。
什么樣的內容可以稱為敘事
敘事的載體有很多,可以有文字、舞蹈、戲劇、電影等等多種表現(xiàn)媒介,作者更多的論述聚焦于書面敘事,但是他說的很多其實也適用于其他敘事。
最開始作者為敘事下了一個定義:
敘事是對于時間序列中至少兩個真實或虛構的事件與狀態(tài)的講述,其中任何一個都不預設或包含另一個。
但是最后作者覺得與其這樣定義,不如說一個文本當且僅當其被處理成上述形式時才是敘事。這樣更具有啟發(fā)性,也解釋了我一直以來的一個疑問:似乎任何一句話,擴充和改寫一下都可以變成一個敘事。原來這并不是一個是與非的問題,而是一個程度性的問題,非敘事經(jīng)過改寫是可以成為敘事的,處理過程越容易,就證明其敘事性越高。
我嘗試概括一下書中所讀收獲,如有誤導,概不負責嗯。
一.敘述與被敘
這部分主要回答了:敘事中哪些因素允許我們用相關術語描繪其可能表現(xiàn)之特征(第一、二章)。
作者將敘事要素主要分為兩大類:敘述與被敘。
- 敘述(Narrating):它們呈現(xiàn)敘述行為、其緣起與目標。
- 被敘(Narrated):它們呈現(xiàn)所講述的事件與狀態(tài)。
正因為有了這樣的區(qū)分,才能在前者的幫助下建構(重構)后者,才能夠將被表現(xiàn)的世界拎出來討論,我理解敘述實際上屬于敘事的表面因素,而被敘才是其中的關鍵內核,因為敘事是事件的講述而不是對其呈現(xiàn)方式的討論,這里主要談論敘事的核心而不是藝術手法。
敘述
敘述的要素包含了:敘述者、受述者、敘述、以及被敘之呈現(xiàn)。
1.敘述者
可以將敘述者稱為“我”信號,其無論是否被明顯地顯現(xiàn)出來,他或多或少地被性格化了,有著或多或少的介入性,有時“我”直接在文中發(fā)出我自己的評論,有時只是無意識的幾個評價性形容詞或者副詞;“我”還具有大小不等的可信性,有時會故意撒謊或反駁自己;并且,“我”可能與被敘事件、與所表現(xiàn)的人物和/或受述者保持著或大或小的距離。
特定敘述者的介入性、自我意識的程度、他的可信性、他與被敘或受述者的距離,不僅有助于描繪他本人的特征,也影響我們對于敘事的解釋及反應。
由此作者引導得出一個驚人的結論:
敘事的真正主題,是特定事件的表現(xiàn)而不是事件本身;真正的主人公是敘述者,而不是他的任何一個人物。
故事的真正主人公是敘述者!
這也是為什么,一個作品無法掩蓋的是其無處不滲透的創(chuàng)造者的價值觀,因為無論他意識到與否,他的所有敘述影響了讀者對事件的理解,他在任何敘事中,都表現(xiàn)了自己的某種態(tài)度。
2.受述者
可以將受述者稱為“你”信號。
敘事中凡提及受述者的形象、態(tài)度、認識或其背景的一切信號,都構成“你”信號。
受述者可以是事件的參與者也可以不是,有時甚至可以是敘述者本身;敘述者可能了解他也可能不了解;可以是單一受述者的也可以是群體受述者;受述者可以變化。
3.敘述
任何敘事中(每個敘述者)都至少有一個敘述(Narration),指的是敘述這個行為或其環(huán)境等一切因素。在很多情況下,它可能被不留痕跡地去除了。
比如:
“在我寫下這些時,在我面前的床上有親愛的朋友們送給我的大堆禮物?!薄禔.N.的日記》
4.被敘之呈現(xiàn)
敘述顯然會影響被敘的呈現(xiàn),所傳達的信息的精確度與敘事的方式有關,有明確信息與不明確信息;還有預設的信息。
敘述的話語方式、順序、視點、以及速度都在影響我們如何建立那個被表現(xiàn)的世界。
在這些因素當中,我尤其好奇順序、視點與速度,因為經(jīng)??吹揭恍┫嚓P藝術手法運用,而不知如何解讀。
A.順序:事件可以按照它們的發(fā)生順序來講述,也可以按照其他的順序講述。
預敘(anticipation):敘述者在其本來的時間之前敘述一件或一連串事件。
約翰十分憤怒。十年以后,他會為此后悔。現(xiàn)在,他還想不到那后果,就開始歇斯底里地吼叫。
回敘(retrospection):敘述者在其本來時間之后敘述一一件或一連串事件。
約翰憤怒了。十年前他曾發(fā)誓永不發(fā)火?,F(xiàn)在,他忘記了自己的決心,開始歇斯底里地狂吼。
這種變形在電影中,常常用為“閃回”(flashback,時間上回溯)和“閃進”(flashforward,時間上前進)。順序不同,被突出的時間和主題就不同,還能夠制造大小不等的懸念,繼而產生不同的審美愉悅性與吸引強力。
B.視點:我們敘述時,總是采取某一個(感知或心理的)視點來呈現(xiàn)被敘。
敘事的視點有三種類型:非限制性/非固定視點[unrestricted(unsituated)point of view](對于敘述者能夠描述他的哪些方面沒有任何限制,即全知的。)、內視點[internal point of view](一切都嚴格通過一個或幾個人物的知識、看法和感知來表達)、外視點[external point of view](敘述者嚴格地從外部表現(xiàn)一切,這樣,他絕不描述人物的思想與感情)。
采用的視點類型不會影響事件的真相,但是會影響到我們對事件的加工和解釋。
因此,如果采用了外視點,它將決定我們如何評價人物的感受、他們的行為之意義、所描述事件的真正意味;如果采用固定的內視點,它將影響我們判斷它是否歪曲了被敘以及是如何歪曲的;而如果采用復合內視點,則會影響我們發(fā)現(xiàn)對被敘的何種解釋最接近真相。
C.速度:構成被敘世界的事件與狀態(tài),可以或快或慢地呈現(xiàn)。
敘事速度可以分為五種類型,如下圖:

速度的判斷實際上不是指敘事長度與被敘時間之間的確切關系,而是指敘事長度與我們確知或感覺它應該具有的長度之間的關系。
被敘
我理解被敘主要幫助我們考察事件及其結合方式,使得我們可以從一個敘述從提取出相關事件,了解事件之前的關系,以及理解敘述者如何組織它們以達到他的目的。
1.事件
了解事件之前先了解”命題“。
命題:是一個用單個句子表達的”話題-評論“結構,在此句子被看作至少一個但不超過兩個分離的基本線索的轉換。(說實話后半句沒看懂)
事件:(或關于事件的命題),作者用“事件“代替”事件與狀態(tài)“,可以定義為狀態(tài)性的或行動性的。
行動性(active)事件與狀態(tài)性的(stative)事件在一個敘事中的比例,是該敘事的一個重要特征。這樣,在其他各方面都相同的情況下,一個多數(shù)事件為狀態(tài)性的故事,在生動性上就不如一個多數(shù)事件是行動性的故事。
另外,狀態(tài)性事件與行動性事件的分配模式,可以作為不同敘事模式的區(qū)分。
在特定敘事中可以講述的事件數(shù)目是沒有上限的,但是下限是2個,并且它不能以其中每一個單獨事件為前提或為滿足。
2.組織
(1)時間關系:這里說到兩個構成敘事的原則,一個是當敘事講述的事件被組織到一條時間線上,每次至少必須有一個事件先于另一個。比如
”約翰吃飯,瑪麗吃飯,比爾吃飯?!安皇菙⑹?。
”約翰吃飯,瑪麗吃飯,然后比爾吃飯?!笆菙⑹?。
另一個原則是,如果我們無法為一個文本的事件建立起滿意的編年(也就是其時間線),那么它就不構成敘事。
(2)空間關系:這里整體說明了,敘事可以表現(xiàn)發(fā)生于同一時間、同一空間的事件,也可以表現(xiàn)發(fā)生于不同時間、不同空間的事件,等等。
(3)因果關系:因果關系并非在所有敘事中不可缺少的部分。因果關系可以反映心理學秩序、哲學秩序、政治秩序、社會秩序等等。
(4)變化:變化可以區(qū)分為兩種,一種是方式變化(人物在不同場合可以很好地或不那么好地實施動作,或迅速地,或快樂地,等等);另一種是情態(tài)變化(愿望被滿足,目的得以實現(xiàn),諾言被遵守,等等)
(5)相關性:給定一個講述順序序列的敘事,其中的序列被看做一組非同時的話題-評論結構,其中最后一個是第一個的變化,那么事件可以依據(jù)其與序列的相關性辨別出。這樣,任何事件,如果它既不是被改變的又不是變化后的(也不是變化的原因)它與序列的相關性(relevance)就小于那些被改變的事件和變化后的事件。
因為不同事件有不同程度的相關性的事實,我們才能夠從敘事中抽出一條故事線(或一個情節(jié)),并對之加以概括,那些不具有相關性的事件在故事線復述中就被省略了;相反,序列中的第一個事件與最后一個事件(以及變化的原因)不能省略。
這不就是抽取故事的方法么!
(6)狀態(tài)與行動的聚合:各種各樣的事件可以結合,構成一個更大的狀態(tài)或者行動。
(7)人物:
是一組命題中共同的話題(或”邏輯的參與者“),這意味著他一般都(至少在某些特征上)與人類相關聯(lián)
對于一個發(fā)揮人物功能的邏輯參與者,它在故事中至少一次處于前景中,而不是降格到背景上,成為總體語境或環(huán)境的一部分。
那么如何判斷哪個是主角:
先提取故事線,再找出發(fā)揮人物功能的邏輯參與者。
判定方法有多種:
1.要么由人物的行動、要么由語言,要么由行動來界定。
2.依據(jù)文類來區(qū)分,行動、語言與情感是文類的例證。(其實不懂什么意思)
3.依據(jù)其履行的功能來區(qū)分,按照格雷馬斯的觀點,可以分出主體(期望客體)、客體(被主體期望)、發(fā)送者(發(fā)送期望)、接受者(客體的領受者)、(主體的)幫助者、(主體的)反對者等。
4.依據(jù)文本的突出情況(大量命題、品質不同、主人公有名字而別人沒有、他在敘事中的出現(xiàn)于戰(zhàn)略上的重要節(jié)點相一致等等),簡單地區(qū)分出主要人物(們)與程度不等的次要人物們。
需要注意的是,人物不是必不可少的,有些敘事完全是關于非人(貌)的主體。
(8)環(huán)境:一般所稱的環(huán)境(setting),相當于指涉同一(背景下)時空綜合體的一組命題。環(huán)境也不是必不可少的。
(9)主題:是一種總體思想意識,它的一組(準)命題(或一組主題)被看做對它的闡明。
(10)功能關系:某些迥然不同的狀態(tài)與行動在功能上卻相同:它們構成需要完成的困難任務及其完成,缺乏及缺乏的消除,禁令及禁令的違背等。
(11)復合序列:在一個給定敘事中可以有不定數(shù)目的事件序列,它們之間有或多或少的共同性(在人物、主題、環(huán)境等方面),并以各種方式結合起來(比如結合、嵌入和交替等方式)。特定敘事中運用的結合方式構成了該敘事的重要特征。
二.敘事的語法
這部分主要用以解釋這些敘事要素和表現(xiàn)的形式模型是什么樣的(第三章)。
每個人都能把敘事與非敘事區(qū)分開,作者在這一章試圖用一套敘事語法,來解釋人們關于敘事的本質的這套內化了的說不清的規(guī)則。
這套敘事語法主要由四個部分構成:
- 結構成分:作者提出了核心敘事結構(kernel narratives),即全部敘事講述 n(n>=2)個事件,并且事件的局面(situation)或狀態(tài)(state)的改變不超過一個。
- 邏輯成分:語法的邏輯說明了任意敘事的命題內容。它由多個語義要素之群集組成,這些語義要素構成邏輯用語與命題之實例。(或者說,構成融入命題的基本論點與謂詞的實例)例如,它會包括諸如“然后”、“結果”、或“約翰吃飯”(命題的實例)之類的群集。
- 敘述成分:說明敘述過程(narrating)。
- 表達成分:能夠把其他成分的指示翻譯為書面英語(之類的表意系統(tǒng))的一個成分。
具體這塊可以繼續(xù)詳細閱讀作者的另一本書《故事的語法》。
三.閱讀敘事與敘事性
這部分主要介紹哪些因素影響我們對敘事的理解以及我們對其敘事性的估價(第四、五章)
閱讀敘事
近年來,似乎進入了關注讀者的時代,作家、寫作過程、和作品的重要性低于讀物、閱讀過程和讀者的重要性。
我們可以將閱讀定義為這樣一種行為:
該行為以一個文本(一套可視化表現(xiàn)的語言符號,意義可以從這套符號中提取出來)、一個讀者(一個能夠從那套符號中提取出意義的行動者)以及文本與讀者的互動為前提,使得后者至少能夠正確地回答關于前者的意義的某些問題。事實上,閱讀一部文本可以說約莫相當于通過提出關于文本的問題并在文本基礎上回答它們,來逐漸地處理文本數(shù)據(jù)的過程。
從讀者閱讀的角度,不同讀者,或者同一讀者在不同場合的閱讀,得出的答案可能都是不同的。讀者可以提出各種各樣適切性問題(relevant question),可以進行最大閱讀(了解關于任意和它所有意義方面的問題與法案),也可以進行最小閱讀(了解所發(fā)生事情的問題與答案)。
從文本的角度,我們想要閱讀和理解一個敘事,必須了解其符碼,書面敘事包含許多符碼,比如義素符碼(linguistic code)、文化符碼(cultural code)、闡釋符碼(hermeneutic code)、情節(jié)符碼(proairetic code)、象征符碼(symbolic code)、等等;文本本身即可能為閱讀帶來幫助,也可能為閱讀帶來欺騙、阻礙或者限制,其中中的元敘事信號,可以履行多種功能,告訴我們如何閱讀;并且,文本可能有較高的易讀性卻沒有可讀性,或者相反,(書中給出很多易讀性的評判標準),事實上,好的敘事需要在太多易讀性和太少易讀性中找到一種平衡,因為
通常一個文本被認為有可讀性不僅僅是因為其易于解碼和得出意義,而是因為它有趣,悅人。
所以有時過于簡單,反而讓人失去了探索的樂趣,易讀性與可讀性之間需要建立一種平衡。
敘事性
最后這章主要回答,是什么影響到敘事性,并使一個故事成為一個好的故事?
首先我們需要了解敘事的區(qū)別性:一個特定敘事的敘事性,不僅與改敘事的構成成分有有關,而且與它們的排列有關。它也必定與該敘事之被接受所依賴的語境有關,尤其是與其接受者有關(因為我們的情況與興趣不同,對你來說高敘事性的東西,到我卻未必;此一時你覺得它適當,彼一時你又覺得它不適當。)所以關注敘事時候既需要關注文本又需要關注語境,既需要關注生產方面又需要關注消費方面。
這里部分解釋了,一個故事的好壞實際上是動態(tài)變化的,是個性化的,所以故事對產品的影響,也取決于這個故事面對的目標人群的喜好與變化,環(huán)境的變化等等
我總結作者文中提到的一些好敘事原則如下:
1.在其他情況相同的條件下,如果一個段落中的被敘之信號(指涉到事件)比敘述信號(指涉到事件的描繪及其語境)多,那它就比相反情況的段落有更高程度的敘事性。
2.一個段落如果(主要)忠實于被敘,并表現(xiàn)比較多的時間序列,它就比呈現(xiàn)較少時間序列的段落有更多敘事性,因為敘事是講述發(fā)生于不同時間的事件,而不是發(fā)生于同一時間的事件。
3.一個描述各種沖突的敘事比完全不描述沖突的敘述有更多敘事性。
4.敘事不僅表現(xiàn)狀態(tài)與動作之時間序列,它還表現(xiàn)了那些就人的特性和/或人化的世界而言有意義的狀態(tài)和動作,所以更為清晰地傳達了直接關乎人與世界之關系的意義的事件描述更有敘事性。
5.分離性:當分離的狀態(tài)與事件被時間性地聯(lián)系起來時,一種敘事的組織模式更為清晰可感。比如:“他失去了所擁有的百萬元錢?!北取八麚碛幸话偃f元錢,后來失去了?!备哂袛⑹滦?。
6.具體性:一個被單獨詳述的事件將更有助于敘事性,而未被單獨描述的則不如此。敘事回避抽象而興于具體。它聚焦于特殊而不是一般。
7.確定性:(明顯的)過去的比(可能的)未來性的、有條件的或者當前的更好:“它確實發(fā)生了”比“它可能發(fā)生”、“它將要發(fā)生”或“它能夠發(fā)生”有更多敘事性。這可以部分地解釋為什么事后敘述遠比事前敘述、假定敘述或者同步敘述要普遍得多。
8.敘事性還取決于所表現(xiàn)的事件在何種程度上構成(或涉及)一個整體,一個有著起、中、結的完整結構,由(分離的、特殊的、確定的開頭和/或結尾組成的敘事,稱不上敘事。
9.一個敘事中如果沒有(連續(xù)性)主題,沒有開始于結尾之間的關系,沒有對給定情境中某一變動的(說明性)描述,實際上可以說它沒有敘事性。
10.具有高度敘事性的敘事不僅是描述變化及其結果,而且是描述根本結果,其描述的變化不僅僅是從一個偶然狀態(tài)到另一個偶然狀態(tài)的改變,而是從一個根本狀態(tài)到另一個根本狀態(tài)的改變。
11.敘事經(jīng)?;谀硞€結尾而展開自身,該結尾起到其(部分)前提、其吸引力、其組織原則的作用。閱讀一個故事即等待結局,這種等待的性質即該敘事的性質,如果小說或者故事越能夠助長讀者的等待動力,敘事性越強。
12.無要點的敘事具有較低程度的敘事性:如果我在 x 中不能發(fā)現(xiàn)作為故事的要點何在,那么我不會認為 x 是個好故事。很好的測試問題是:那又怎樣?
13.補充前面章節(jié)提到的1個原則:如果我們無法為一個文本的事件建立起滿意的編年(也就是其時間線),那么它就不構成敘事。
作者還提到一些壞敘事原則:
1.如果在理解改變者與被改變者之間的聯(lián)系時會經(jīng)歷困難,那么對變化的解釋將不能被接受,或不能服人,敘事也就受損。
這有些類似我們之前所說的“因果牽強”的原則。
2.那些被看做對中間(或開頭或結果)沒有重要價值的事件,那些不能作為對所表現(xiàn)的變化富有意義重大的關聯(lián)來加以分析的事件,都是沒有敘事上的活力的,它們會危及敘事清晰性并群海敘事性。
最后幾點啟發(fā)
最后一章是我在全書中最喜歡的部分,最讓我印象深刻的其實有幾點:
1.敘事的的方向其實是雙路的,從開端到結尾的往復運動,結尾有時在一開頭就到來,甚至是在開端之前就到來。這樣的結構,有種刻意與無意之間徘徊的美感。
事情以一種方式發(fā)生,而我們卻按相反的方式講述它。你看上去從頭開始了......事實上你卻已從結尾開始....故事反向地發(fā)展:事件不再以漫不經(jīng)心的方式一個疊一個地累積,它們被故事結尾搶先確定。故事結尾引導它們,它們當中的每一個依次引出它之前的那一刻。
2.一個未經(jīng)請求,主動提供的敘事首先需要喚醒欲求,一旦欲求得以滿足,敘事必須停止,或者接受無要點這一事實。這也讓我思考,為什么產品經(jīng)理和作家,都要懂得人性,因為他們需要做的根本是激發(fā)欲望。
3.高敘事性也未必就是敘事,敘事之美也遠遠不止是敘事。
正如易讀性與可讀性情況一樣,說一個敘事比另一個具有更多敘事性,不意味著它更好或更壞。敘事性依賴于接受者,其價值也是如此。事實上許多敘事之有價值,不是純粹是作為敘事,而是由于它們的妙語、它們的文體、它們的思想內容或它們的心理洞察力:在大多數(shù)敘事中,有的遠不僅僅是敘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