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愛2年,年初訂了婚,年底打算結婚,可我卻想分手了。這是個可怕的念頭,沒有外遇,只是不想做孫子了,不想這么一輩子怕老婆。

她是老師,我是鄉(xiāng)鎮(zhèn)站工作人員她,我的收入比她的低,因此我是她的窮鬼:沒車沒房沒存款。剛在一起,幾乎天天吵架,五天必須有一大吵,至于原因,什么都是原因,只要是她認為不對的不舒服的。有時發(fā)脾氣我騎車跑50公里的盤山公路也得去哄。
很累,有時在想我騎車摔跤受傷了,她會不會對我好一點,越想就越想出事故,然而真的受傷后我的心都是冷的,并沒有因為受傷而改變多少。在一起的洗菜做飯炒菜大部分都還是我在做,這一做飯就是兩年,中間她給我做的飯菜屈指可數(shù),她偶爾就幫著洗碗,其余大部分時間她都是在睡覺。

大半年后吵架變少了,但只要有吵架就都是大吵。戀人之間我覺著哪有不吵架的,比起剛開始的時候幸福很多了。年底的時候我家提出了訂婚,起初她家是不同意我們在一起的,要在一起必須用買房的首付做為彩禮才可以。我出身農(nóng)家,家里剛建了新房,哪里有錢再去買房。她做通了家里的工作,可是在訂婚的哪天她在外地打工的父親卻沒有回來,訂婚后的第三天才回,原因是年底請不到假。我知道,這都是借口。
就在前一個月,我們又吵架了,合好的時候我提出不能動不動就發(fā)脾氣打人,她說:“也許是因為職業(yè)問題,我的很多同事都有愛發(fā)脾氣的毛病,加上你窮,我就更想打人發(fā)脾氣,所以怪不得我,如果你有錢我也許就不會這樣,你也不用做飯洗褲。你窮,你只有這樣對我好,我才想得通,不然你沒車沒房沒存款,我憑什么跟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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