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情感勒索”,是指通過利用他人的情緒,例如恐懼感、義務感與罪惡感,來控制對方,使其按照自己的意愿行事。
情感勒索可能會發(fā)生在父母子女之間、戀愛情侶之間、好友之間等等親近的關系中。
常見的情感勒索者,有以下幾種
懲罰對方者,懲罰自己者,苦情者,誘惑者。
跟老師探討了幾個問題,其中一個是,任何事情都有其正面的價值跟意義,一個人之所以成為勒索者或被勒索者,或多或少是因為他能癥狀獲益,用這種方式有效,能達到或部分達到自己的需要。
所以,勒索本身不是問題,問題是有人為此痛苦,一則是他沒有更好的方法讓對方滿足自己的需求,一則是他享受勒索得到的好處卻不想其給自己的壓迫感。
所以對策也很簡單,要么找到更好的方法替代,要么保持覺察,知道自己在被勒索,但這種勒索可以得到自己的目標,內(nèi)心不糾結。
當一個人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并且愿意接受由此的結果,就沒有痛苦。
痛苦的人往往是想要a的好處,卻不想要a的不好。
但成熟智慧的人是我知道a有好的一面也有不好的一面,我既然想要a的好,就必然要接受a可能的不好。(a可以是任何人事物)
我選擇,并對選擇不糾結,不擰巴,坦然接受,自然內(nèi)心舒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