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給一個會生活的男人

幾年前,采訪過一位畫家。她有著讓女人們尖叫的標簽:千萬富翁的夫人,擁有自己的工作室,做著自己喜歡的工作。

然而,她不快樂。盡管她穿著旗袍,畫著精致的妝,行為舉止都極其優(yōu)雅,但她那眼神的虛空感,還是泄露了她的疲憊。

她的畫,大塊大塊的濃墨重彩,紅如罌粟,綠如春水,卻少了些涌動。采訪時,她頻頻看手機,像是在焦急地等待著某人。

我問她,是不是有要事處理,她搖搖頭,有點惆悵地說道:也不是,我在等我丈夫電話,他是個工作狂,工作起來常常忘我,忘記我這位夫人更是常有的事情。

她活得凝重、沉重,這和我預想的很不一樣。我以為女畫家多輕盈和歡快。但她不,后來看她的微信公號文章,才了解她患過抑郁癥,她的文字如同她的畫,總是過于厚重,她是現(xiàn)實生活里的林妹妹。

可是,現(xiàn)在的她,忽然換了畫風,文字了有了躍動,色彩里有了春意,眼神里也有了生機和星輝。

嗯。她離婚了。

她舍棄了大多數(shù)人羨慕的千萬之家,舍棄了那個天天只知道工作、工作,還是工作的男人。

她現(xiàn)在的先生,雖然沒有家財萬貫,雖然只是普通的工薪階級,但是個會生活的男人。

他現(xiàn)在的先生——

愿意花時間,陪她一起逛菜市場,在紅椒綠蔬、肥鴨瘦肉里挑挑揀揀;

愿意陪她一起追逐春色,不會再辜負山澗野睡和風和日麗;

樂意陪她游山玩水,再也不用將周末也過成了工作戰(zhàn)場;

愿意下廚,做她愛吃粉蒸肉,意面,南瓜餅,還有麻婆豆腐;

愿意飯后陪她小區(qū)溜達,而不是守在工作臺,沒完沒了。

于她,男人能立業(yè)當然好。但當立業(yè)的男人,變成了完全不懂生活的機器人,又有什么好呢?

工作狂的男人,會將五彩繽紛的春色,轉(zhuǎn)化為冷酷飛雪似的寒冬,沒有溫度。

對于他們來說,方便面和速食餐才是最燃又最具效率的食物,花半天去買菜做飯那是浪費時間的傻事;對于他們來說,床才是最溫柔的故鄉(xiāng),跋山涉水去看山谷的櫻花,那是浪費睡覺的時間。

她實在是熬不過那種冷,受不了湊合,所以終究舍了那家財萬貫,而選擇了身上有煙火氣的男人。

想來也是。煙火氣的男人,會生活,有暖意,像魔術(shù)師般,能在命運的暴風驟雨里變出彩虹,讓生活不至于陷入寒冷的冰窟。

至少,她的狀態(tài)是越來越好了。

我的閨蜜和她老公是讓人羨慕的青梅竹馬。

她倆從小一起長大,他是才子,她是佳人。

他是出了名的書呆子,是條沉浸在書里的書蟲,他也是小城遠近聞名的高考狀元。

在她眼里,他才華橫溢,無所不知,上至宇宙大乾坤,下至地質(zhì)巖漿層,沒有他不知道的事。

她一直是仰望著他的,因為這種仰望,她心甘情愿地寵溺著他。

她選擇和他在同一座城市讀大學,每個周末跑去幫他洗那一周的衣服,幫他收拾書桌,買生活用品。

畢業(yè)后,她沒有懸念地嫁給了他。大家都羨慕她,因為??粕乃藿o了名校畢業(yè)的他。

但生活起來,她才發(fā)現(xiàn),在他的世界里,她遠不及他的書重要。

他一天到晚都在看書,起床、下班回家、睡前、周末、假期都在看書……她嫉妒那滿房的書,甚至都想讓自己變成一本書,這樣才能讓他整天捧在手里,愛不釋卷。

她想,他眼里是沒有她的,因為,他總是看不到——

他看不到她,今天為他做蘿卜牛腩,明天為他做紅燒肉,變著花式用盡心思做的美食;

他看不到她,今天穿了紅裙子,明天穿了綠衣衫;

他看不到她,在他書桌前悄悄地放了一枝睡蓮;

他看不到她,在陽臺上精心布置的層嵐疊翠,以及那些枝枝蔓蔓的綠植

他看不到她,烘焙,做羹,擺盤。

她的錦繡心,在他那兒一文不值。

她拉他去散步,不去;拉他周末去爬山,不去;拉他去旅游,更加不去。

“每天就知道看書?那不是木頭人是什么?”

“我一直都這樣,你難道不知道嗎?”

是的,她以前知道。只不過,以前她眼里的才子,現(xiàn)在變成了她眼里的木頭人。

婚姻,畢竟是兩個人生活的主戰(zhàn)場,而不是一個人的秀場。

當一個人沉浸在自我追逐的放縱里,另一個人的心要如何安放?

她一度也放縱自己,不關(guān)心生活,天天穿同一件白睡袍,不梳頭發(fā),不洗臉,不再照顧家里的綠植,在他面前晃,他居然也沒覺得有什么不妥。

但這讓她自己奔潰,生活若是變成這般無趣,那活著又有什么意思?

所以,最終,她舍了那十幾年的感情,舍了那赫赫有名的大才子老公。

于她,她需要的不過是一個能和她一起過煙火人生,享受生活細節(jié)的人。

這讓我想起來李烈和教父羅大佑。

李烈曾也是名男人的貼心女友,她安排他的生活,照顧他生活,甚至是遷就他的生活習慣。

說個細節(jié)。教父睡覺要放最大聲的《歌劇魅影》,而李烈需要安靜入睡。強勢如教父,他會生氣地說:“如果我一個人的話,就沒人管我了?!崩盍冶惚挥柧毜揭魳吩俅舐暥伎梢匀胨?/p>

而更焦心的是,專注于理想的教父,瘋狂起來,是一個不但忽略生活本身,還會忽略身邊人的狂人。

羅大佑曾說,“我的生命就是寫歌,這個生命已經(jīng)不屬于我一個人了。我習慣在三更半夜一個人聽音樂,然后自己睡覺,有時是爵士樂,有時是小喇叭,我在寫歌的時候,需要一個安靜的環(huán)境,但是身邊多了一個人之后,這種創(chuàng)作氛圍很難維持。你可以閉上眼睛不看,但是耳朵卻不可以不聽?!?/p>

教父對生活的忽視,冷落了李烈的心。等到教父想結(jié)婚時,她已經(jīng)心灰意懶,教父事后坦承自己的確有些對不起她,但又強調(diào)“配偶真的會影響創(chuàng)作”。

其實,他想表達的應該是:生活本身真的會影響創(chuàng)作。

想來,一個把創(chuàng)作當成生命的人,一個忽略生活的人,真的不宜一起生活。

后來的分手,很決絕,李烈說:

“他的浪漫都放在歌里,我的浪漫都演戲演掉了,他對我來說是陌生人,我想我們以后是不會見了?!?/p>

我見過的最會生活的男人,當屬我叔。

我叔他是個木匠,他有著自己的生活美學,他癡迷于生活本身。

什么叫癡迷于生活本身?

大概就是,金圣嘆臨刑前仍不忘托付劊子手告訴自己的大兒子:咸菜與黃豆同吃,大有胡桃滋味,此法一傳,我無遺憾。

我叔心靈手巧,他總能用廢木頭、竹子做成各種家居及裝飾品;他能種出滿園的蔬菜瓜果;也會偶爾下廚給家人露一手他的廚藝。

也許是因為我的父母親,總是在奔波忙于掙錢,始終不肯停歇享受生活,用心生活。

所以,我由衷地欣賞我的叔父。看叔父叔母一起泡腳,聊孩子,說工作,那瑣碎的油鹽生活里竟然有了別樣的浪漫和飽滿的詩意。

叔母過得很幸福,她要的也只不過是,在孩子們睡著以后,一起分享一只柚子的喜悅。

在叔父的手心里,日子都減了速,光陰變得嫻靜,不會有爭吵,是氣質(zhì)最清明的生命狀態(tài)。

女人要的,其實真的不多。車子,房子,票子雖好,最后都抵不上一個懂生活、會生活的男人。

五光十色的世界里,在外忙忙碌碌打拼已經(jīng)不容易,誰愿意回家還面對一個不懂生活的機器人呢?

嫁一個人就是嫁一種生活方式。

嫁一個懂生活的男人,日子才會過得熱氣騰騰,婚姻才會有滋有味。

有人問林徽因,為什么沒有選擇徐志摩,林徽因說:詩人的生活不是每個人都享受得起的。

大概她心底也認為,詩人多不食人間煙火,而她要的是一個會生活的男人。

因為懂生活的男人,才能將生活真正地落地,他懂得放慢腳步,懂得收放自如,懂得愛自己,愛別人。

女人在這樣的男人面前,才能舒展自我,舒展身心。

一個女人最幸福的時候,莫過于,深夜醒來,推醒身邊的愛人:喂,窗外的白玉蘭開花了。

而對方也和你一樣欣喜,披衣一起出門迎月賞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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