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jié)婚4年,林洋最大的感慨就是:大姑子怎么還沒離婚!
1.年輕時候的大姑子李華也算是村里一枝花,2005年,通過親戚的介紹認識了張志,兩人交往了兩三個月便領(lǐng)證結(jié)婚了。
婚后你情我濃,李華被張志一哄,就把嫁妝2萬多元貢獻出來給了對方管理,男方的家境可以用一貧如洗來概括,彩禮一分都沒有給過。一年后兩人生了一個女兒。
矛盾就是從小孩生下來那刻開始,由于是剖腹產(chǎn),身體恢復(fù)的比較慢,再加上又要自己全程照顧小孩,對著換下來成堆的臟尿布,可想而知李華的怨氣有多重。
而男人呢,在一家4s店工作(一直做到現(xiàn)在)兢兢業(yè)業(yè),回到家無視一切,小孩不管妻子不問,自顧自看電視。日子一久,夫妻吵架在所難免。
這樣的日子持續(xù)到小孩上幼兒園的時候,張志提出讓李華擺夜攤來掙錢,李華初中畢業(yè)也不會什么技能,就這樣,李華白天在超市上班,晚上帶著小孩一起賣衣服。
三四年晃指而過,生活雖然還是苦,但好歹有一點點改變。李華也由一個溫柔女人慢慢轉(zhuǎn)變成一個悍婦。所幸是租住在大城市,形象至少還看得過去。
但張志的行為卻越來越過分,不僅從不上交工資,自從李華擺攤起連房租費也沒有出過了。后來干脆每天起床的第一件事便是翻看李華的錢包,里面有多少錢拿多少錢。對于種種行為,李華也只能自我安慰,為了孩子為了家自己也該出一份力。
最痛恨的是,張志的家人還要時不時跳出來踩上一腳,再加上丈夫的所做所為,這讓李華的多年來積存的怨言無限放大循環(huán),只有宣泄,通過大鬧或者不活了來宣泄這一腔的委屈。
發(fā)泄和出軌一樣只分有沒有和n次。生活還要繼續(xù),勸和的親戚也要繼續(xù)他們的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