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說眾多保險產品中,
買的人最多的是重疾險,
但理賠最難的也是重疾險。
不信你看:
壽險:死了就賠
醫(yī)療險:超出免賠額也能賠(具體自費、處方藥看產品)
意外險:因外來的意外導致的住院或身故。
唯獨重疾險,保障的最多,保障的疾病最嚴重,基本都是100種重疾,還額外附帶幾十種中癥、輕癥;一年幾千塊的保費交著,可一旦理賠起來,卻發(fā)現(xiàn)這也不賠,那也不賠,感覺錢打了水漂,總讓人覺得保險就是騙人的。今天,mo媽就想和大家嘮一嘮重疾險理賠里的那些貓膩兒……
保險別光買買買,先搞清楚如何能理賠才是關鍵!
重疾險的3種理賠方式
??確診即賠:3種
??實施某種手術賠付:5種
??達到某種狀態(tài)賠付:17種
以銀保監(jiān)會規(guī)定的25種重疾為例,mo媽按照不同的理賠方式,整理到了一個表格里;也是想下給大家明確一件事情:不是得了重疾,立馬就可以理賠。
1.確診即賠
主要針對的是惡性腫瘤,就是我們常說的癌癥。
理賠方式簡單粗暴,只要是病理符合世界衛(wèi)生組織《疾病和有關健康問題的國際統(tǒng)計分類》(ICD-10)定義中的惡性腫瘤范圍,就可以獲得賠付。
而且癌癥的發(fā)病率很高,在重大疾病的理賠占比中超50%,所以僅僅這一條的確診即賠,還是非常給力的。
有時候保險公司給保障100種重疾,但其實我們真正能用到的,大概率就是那些高發(fā)的惡性腫瘤、腦中風、心肌梗塞等。
不過mo媽需要提醒一點:不是你認為的癌癥,都屬于惡性腫瘤的范疇,比如原位癌就不屬于重疾險關于惡性腫瘤確診即賠的類別里。
惡性腫瘤 指惡性細胞不受控制的進行性增長和擴散,浸潤和破壞周圍正常組織,可以經血管、淋巴管和體腔擴散轉移到身體其它部位的疾病。經病理學檢查結果明確診斷,臨床診斷屬于世界衛(wèi)生組織《疾病和有關健康問題的國際統(tǒng)計分類》(ICD-10)的惡性腫瘤范疇。
下列疾病不在保障范圍內:
1.原位癌22;
2.相當于Binet分期方案A期程度的慢性淋巴細胞白血??;
3.相當于AnnArbor分期方案I期程度的何杰金氏病;
4.皮膚癌(不包括惡性黑色素瘤及已發(fā)生轉移的皮膚癌);
5.TNM分期為T1N0M0期或更輕分期的前列腺癌;
6.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期間所患惡性腫瘤。
說白了,早期的癌癥,是不屬于惡性腫瘤確診即賠的范圍內的。
比如Binet分期方案A期程度的慢性淋巴細胞白血病;相比其他的白血病,這類疾病發(fā)展非常緩慢、癥狀輕微,預后效果很好,生存期很長,花費也不像其他重疾那樣高,所以是不被列為重大疾病保障內的。
可我相信大家和mo媽有共同的疑問:雖然它發(fā)病慢、預后好、治療費用不那么高,但是對于我們普通人來說,這可是白血病啊,在電視劇中是會流鼻血、抽骨髓、死人的,重疾險不保,我還買什么~
這點不用擔心,這些在醫(yī)學界和保險界看起來很容易治愈的癌癥,在重疾險的輕癥中,都有保障,假設說有一天不幸罹患了Binet分期方案A期程度的慢性淋巴細胞白血病,50萬的重疾保額按照30%賠付,也可以獲得15萬的賠償,同時可以豁免后期的保費,而且剩余輕癥、中癥、重疾的保障仍然有效。
說完常見的早期癌癥,我們再來說說像燒傷和肢體缺失的重疾保障,也是非常的利落干脆,必須達到才能賠,達不到也不會賠償,比如肢體缺失中:
多個肢體缺失:指因疾病或意外傷害導致兩個或兩個以上肢體自腕關節(jié)或踝關節(jié)近端(靠近軀干端)以上完全性斷離。
不僅有數(shù)量的限制,還要注重字眼“完全性斷離”說白了,我們買的保險就是一紙合同,合同就是用來摳字眼的,如果不是完全性的斷離,一樣在理賠上會受阻。
2.實施某種手術賠付
不是罹患了疾病,就可以賠付,
必須得了這個病,且按照規(guī)定的醫(yī)療手段進行了手術。
這不是坑么,得病就算了,還要按照要求做手術,
要求是這樣的!
在重疾險的合同條款中,會明確的列出需要進行什么樣的手術,比如我們最常見的冠狀動脈搭橋術、重大器官移植術或造血干細胞移植術、心臟瓣膜術,這些都是有明確要求的:
冠狀動脈搭橋術(或稱冠狀動脈旁路移植術)
指為治療嚴重的冠心病,實際實施了開胸進行的冠狀動脈血管旁路移植的手術。
冠狀動脈支架植入術、心導管球囊擴張術、激光射頻技術及其它非開胸的介入手術、腔鏡手術不在保障范圍內。
雖然得的都是冠狀動脈搭橋術,但如果沒有真正實施開胸手術,也是不能符合重疾險的賠償。不過話說回來,現(xiàn)在冠狀動脈搭橋術太常見,基本都是采取動脈支架植入,前期直接開胸的概率很小。
除了冠狀動脈手術外像主動脈手術、良性腦腫瘤、器官移植等,都基本是要求開胸、開顱、開腔等復雜手術。
但是咱也不能為了拿重疾險的理賠款而過度治療,好在這些達不到重疾險要求的都包含在了輕癥或者中癥的范圍內。
3.達到某種狀態(tài)賠付
在25種規(guī)定的重疾中,需要達到某種狀態(tài)才能賠付的疾病占比很高。有17種重疾,不管如何治療,都必須達到某種狀態(tài)才能賠付。
這種狀態(tài)有疾病的狀態(tài)、有持續(xù)時間限制、有的甚至要求缺一不可都必須滿足。比如在我們生活中最常見的一類疾病:腦中風后遺癥。
腦中風,困擾我國超過600萬多人群,平均每21秒就有一人死于中風,,20歲到64歲這個年齡層的中風概率已經提高25%,占中風病患的三分之一,全球中風有年輕化趨勢。在重疾險中,對常見的腦中風后遺癥也有明確規(guī)定:
腦中風后遺癥:指因腦血管的突發(fā)病變引起腦血管出血、栓塞或梗塞,并導致神經系統(tǒng)永久性的功能障礙。神經系統(tǒng)永久性的功能障礙,指疾病確診180天后,仍遺留下列一種或一種以上障礙:
(1)一肢或一肢以上肢體機能完全喪失;
(2)語言能力或咀嚼吞咽能力完全喪失;
(3)自主生活能力完全喪失,無法獨立完成六項基本日常生活活動中的三項或三項以上。
對于腦中風后遺癥,有時間的限制、癥狀限制、兩者缺一不可;一個看起來非常常見的腦中風后遺癥,竟然也不是咱們生活中理解的得了腦中風就能給賠償。
看到了這么多看起來“苛刻”的條款,我們也明白了,為什么過去那么多長輩們說:保險都是騙人的,等你真正有了病,保險都是不會賠償?shù)摹?/p>
歸根結底都是來源兩個問題:
1.聽信身邊代理人,隱瞞告知,導致無法賠償。
2.把生活中或者基礎醫(yī)學中的疾病定義直接拿來當作保險合同對疾病的定義。
你的理解,并非我的本意,白紙黑字的保險合同,到最后理賠時,也完全是嚴格按照合同來理賠,什么所謂的大公司好理賠,也不過是代理人銷售時的糖衣炮彈。
有人也會覺得,重疾險理賠太難了,我買了,也是拿不到賠償?shù)?。但有沒有想過,重疾險中的重疾保障,本身就是對罹患大病后的經濟支持,包括后續(xù)無法獨立生活帶來的煩惱。
說到這兒,mo媽建議,在給自己配置重疾險時,可以分擔買多家保險公司的產品,(和雞蛋不放在一個籃子里的道理一樣)為什么這么建議呢?畢竟銀保監(jiān)會規(guī)定的只有25種重疾,后面的幾十種甚至上百種,都是保險公司決定放不放、放哪些。
所以,為了避免保險公司拿冷門重疾來充數(shù),多分擔一些保險公司對我們來說是有好處的。
重疾險理賠,說難有點難,說復雜有點復雜,mo媽前段時間也是拿著兩家保險公司的重疾險合同一一對照,比畫講義還要用心,就希望能給大家有針對性的選擇產品。
如果對自己的保險有疑問,想給家人或者自己配置合適的重疾險卻不知該如何選擇。
mo媽愿意幫你,扒開消費性重疾險的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