斬斷販賣婦女兒童的罪惡之手!


今天跟大家分享一個好消息。

2019年3月5全國兩會,也就是昨天,全國人大代表張寶艷提出:

「拐賣婦女兒童罪調至十年以上至死刑?!?/b>

九點開杠

她在會上說:“2019年,我們要與時間賽跑,提高尋親效率,減少回家卻不能團圓的悲劇?!?/p>

針對目前拐賣婦女兒童犯罪起刑點過低,張寶艷提出對拐賣犯罪分子及買主震懾力度不夠,需要加大量刑標準等問題的建議。

“我認為,對拐賣婦女兒童犯罪起刑點應該從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提高到十年以上至死刑,拐賣犯罪的量刑必須重于綁架罪?!?/i>

提議通過!深得民意!

2018年《中國統(tǒng)計年鑒》記錄,公安部去年共立案拐賣兒童婦女案件6668件

也就是說在我們身邊每天有近20名婦女兒童正在被拐賣。

而這僅僅只是已立案的數(shù)字。

不僅僅是中國,類似的事情全世界都有發(fā)生。

為人父母,更有體會當一個家庭面對孩子被拐賣的時候,是多么痛心無助。

這毀掉不止是一個家庭,更是多少人的一生。

被拐賣的孩子去哪了?

這些孩子被帶到偏僻的地方,“幸運”的話,或許遇到一對老實善良的養(yǎng)父母,也許一生碌碌無為,但起碼也是平安活著;

但,大多數(shù)的被拐兒童遭受的正是另一種不幸。

有的孩子,被打成殘疾,扔在街上乞討,淪為人販賺錢的工具;

甚至還有一些組織挖兒童的器官來售。

這些孩子也不過7、8歲,最小的還是襁褓中的嬰兒。

他們本來聰慧可愛,該是在父母懷中撒嬌,叫著“爸爸媽媽”的年紀;

可轉眼,就變成了連爸媽都認不出的殘疾人,或是一具具冰冷的尸體......

還有的被賣到心理極度扭曲的人家,為了傳宗接代而當做生育機器,遭受的是非打即罵。

廣西農(nóng)村,17歲的小雨(化名),被拐賣到這里已經(jīng)11年了。

小雨回憶說,那天她和媽媽出來買菜,媽媽在付款的時候,她就被一個陌生阿姨抱走了,醒來的時候發(fā)現(xiàn)自己已經(jīng)在這個陌生的地方了。

“我是來給這個哥哥當媳婦的...”小雨說。

她口中的哥哥,就是這個嘴角歪斜,留著口水,一臉傻笑,躺在床上的人。

后來又人問小雨,沒有想過要逃跑嗎?

小雨停頓了幾秒鐘,不自然的笑笑說:“已經(jīng)這樣了,能跑去哪里呢?”

這是我感受到的最失望的笑容。

那些被拐兒童的父母怎么樣,不說,也可想而知。

一位15年前孩子被拐走的父親說,孩子的媽媽在得知后,精神受到了巨大的刺激,已經(jīng)完全失常;

而他自己每天照顧完妻子就出門,這么多年沒有一天停止過尋找。

我想,也許只有在路上,他才覺得對得起孩子;

只有在路上,他才感覺自己是一個父親。

15年漫長的日子,我不知道他是怎么挺過來的。

和他一樣的父母還有很多,他們每天都在不停地尋找,等待,失望,內疚......

九點開杠

曾經(jīng)看過一名記者與人販子的對話:

“你為什么要販賣兒童?”

“錢來得快又比較簡單?!?/i>

“你不知道這是犯罪嗎?”

“不就是一個小孩嗎?他們再生唄!”

“你的作案手法?”

“哄得聽的就騙,太機靈的就搶,不聽話的就打暈帶走,大人不留神就下手了。這個世界上,沒有我拐不走的孩子?!?/i>

“?拐賣過程中你是否曾殺害過兒童??”

(沉默了一會,點頭)“那娃哭聲太大,差點把人招來,和我一伙的怕事,就把娃丟河里了。這是他干的,不是我!”

我無法相信這些話是一個人說出來的。

他們就是魔鬼,更可怕的是,他們就藏在我們身邊。??

除了兒童,婦女也是拐賣人口的對象。

在中國大山深處有無數(shù)個真實案例,比電影更加讓人驚心動魄。

每一個失蹤兒童背后,都有一個支離破碎的家庭。

羅長美,被拐近30年,父親去世,母親瘋癲30年,多年以后相見,母親居然喊出了女兒的乳名。

1988年,修表匠韓峰帶著兒子擺攤修表,一轉眼的功夫,兒子不見了。

從那天起,他的修表攤,在路邊開了30年。

修表攤從來沒有挪過位置,也未曾改變過原有的樣子。

他擔心兒子萬一哪天回來會找不到自己,就這樣一直等著......

1994年,王明清夫婦在九眼橋附近賣水果;

轉身向隔壁攤主換個零錢的功夫,他3歲的女兒就被人抱走了。

就這樣,他找了20多年......

在2015年時,王明清決定做滴滴,通過互聯(lián)網(wǎng)尋找女兒。

值得慶幸的是,他找到了,雖然感情上有些生疏,但結果總是好的。

對于王明清來說,能找到孩子,這無疑是一件天大的奇跡。

奇跡發(fā)生的這一刻,是整個家庭持續(xù)20多年的噩夢換來的。?

家庭是社會和諧的基石。

然而因為人口拐賣犯罪,多少幸福美滿的家庭支離破碎,團圓夢難圓。

人販子通過喬裝親屬、利用玩具誘拐,手機游戲引誘,糖果加恐嚇,強行抱離,開車逃跑等手段把孩子拐走。

更離譜的是,還有扮成家人的樣子,眾目睽睽之下猖狂搶走孩子。

一位媽媽帶孩子出去買菜,一陌生男人上前打了她一巴掌,嘴里說:“孩子生病,你還帶出來?”

然后來了一位50多歲的女人,說孩子病得厲害要去看醫(yī)生,邊說就抱起兒童車里的孩子走開了。

旁人還以為是家庭矛盾,孩子就這樣被搶走了。

我們總以為這是電視劇里才會出現(xiàn)的情景;

其實,這就是發(fā)生在我們身邊的真實故事。

一次驚險讓張寶艷做了一個決定。

那天張寶艷兒子跟著外婆出去玩耍,不小心走散了。

幾個小時的尋找,讓張寶艷一家人度日如年。

所幸只是虛驚一場,但這給張寶艷最深的感受是,如果兒子丟了,那她也沒法活了。

于是在2007年,張寶艷和丈夫創(chuàng)建了"寶貝回家"網(wǎng)站。

后來她為此放棄了工作,成為"寶貝回家"的專職工作人員。

截止目前,“寶貝回家”志愿者人數(shù)已突破30萬;

幫助2810個走失和被拐兒童找到自己的原生家庭。

僅在去年就有456個孩子順利與家人團聚,應該說不到一天時間就找到一個孩子。

張寶艷替那些回家的寶貝開心,也替那些還在尋找的孩子著急。

拐賣婦女、兒童罪是嚴重侵犯公民人身權利、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的犯罪行為。

犯罪過程中,還可能伴有強奸、虐待、非法拘禁、侮辱、毆打、強迫賣淫甚至致人死亡等罪行,更有可能導致親屬自殺、精神失常等后果。

但由于量刑相對較輕,一些拐賣犯罪分子依然鋌而走險。

因此張寶艷在這次會上提議:

對拐賣婦女兒童犯罪起邢點,應從“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調至“十年以上至死刑”,拐賣婦女兒童犯罪的量刑應重于綁架罪。

提議通過后,立即成了這幾天會議中大家最關注的話題。

很多網(wǎng)友都說:“就該直接死刑,10年都輕了”“對于這種人絕對不給二次改過的機會?!?/i>

雖然,從道德的角度上看,我也這樣認為,對這類販賣婦女兒童的人深惡痛絕。

但我相信,最終這個結果一定是合理的。

單方面來講,當拐賣兒童后,如何讓被拐賣兒童重回家庭才是一種正確道路。

如果對拐賣兒童的罪犯直接被判處死刑,那么這些魔鬼極有可能破罐子破摔,那被拐的孩子就失去了重回家庭的希望。

僅僅把死刑作為一種威懾其實是不夠的,法律的作用是用來約束犯罪,不是用來鼓勵犯罪。?

孩子是每個家庭的希望,因為一己私欲去摧毀別人家庭的人,不管從中牟利的‘拐賣者’,還是盼子心切的‘買拐者’,都該受到相應的懲罰。

愿世間少點惡人,多一點有良知的人!


PS/.

生活本是苦的,讓我陪你,一起給難過的日在撒點快樂~

本文作者:杠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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