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說明:凡是以“答家長問”為標簽的文章,均來自家長的真實提問。我從提問中擇取重要的問題寫成文章或片斷,同時隱去提問者信息以示尊重。歡迎通過留言區(qū)繼續(xù)討論。
打架分兩種情況。一種是校園欺凌,這就比較嚴重了,需要老師和家長介入,以保護學生為出發(fā)點,嚴肅進行處理。一種是日常的沖突,往往也不嚴重,就是三言兩語不合,或者有一些積怨,彼此看不慣對方,就動了手,通常也不會有什么肢體上的傷害,或者說傷害主要是心理層面的。
這里說的主要是后一種情況。
一、怎么定義孩子之間的肢體沖突
校園欺凌會給孩子的生命留下陰影,有時候可能是不可逆轉的,這要特別注意。但一般的沖突,卻是孩子發(fā)展的一部分。換句話說,這是一種非常自然的“社會化學習”。從一個方面看,它是消極的,畢竟是問題,在一段時間內會影響到孩子的人際關系、心理狀態(tài)甚至學業(yè),但從另一個方面看,它是積極的,孩子正是通過這些沖突來理解周圍的人,理解自身,以及理解彼此間的關系。孩子處理這些沖突的方式,尤其是對沖突本身的理解,將會對孩子以后走上社會產生潛在的但深遠的意義。
(值得提醒的是,孩子往往對一般沖突會有強烈的反應,但是對欺凌卻容易保持沉默)
一般沖突的起因,在成人看來往往都無關緊要。它可能源于:因物品所有權發(fā)生的沖突、不恰當?shù)耐嫘蛘Z言中傷、小團隊中因為親疏遠近引發(fā)的孤立、意外碰撞、求助受挫、未被關注導致的憤恨、嫉妒……
在小學高段和中學(尤其是初中),這種沖突會大量增加。這種沖突與自我發(fā)展有關,涉及到孩子或孩子之間潛在的權力之爭、自我認同(自我同一性)、社交焦慮等問題。最核心的潛意識訴求,就是求權力、求關注、求意義。有時候,我們會把這些問題,稱之為“青春期問題”。
一般的老師,面對這種不穩(wěn)定狀態(tài),自然而然地會習慣于“維穩(wěn)”。哪怕在小學,涉及到六年級的學生管理,也會自然而然地傾向于“穩(wěn)定壓倒一切”。一般的家長,或者傾向于維穩(wěn),覺得這沒多大的事兒,要么就不分青紅皂白地介入孩子之間的爭執(zhí),甚至將這件事演變?yōu)榧议L之間的爭斗。因為在叢林法則里,“不吃虧”是一條重要原則。大家似乎沒有意識到,這些沖突,不僅僅是麻煩,換個角度講,正是可以利用的教育資源。如果孩子徑由這些資源而進行體驗式學習,那么,對孩子未來解決問題,將產生多么大的價值啊。
二、沖突的一般過程
一般來講,孩子打架了,雙方往往都有責任。如果有一方完全沒有任何責任,要么是很深的誤會,要么就是典型的欺凌。
沖突總有一個起因,我們可以稱之為第一推動力。假設兩個男生在踢球的時候發(fā)生了肢體沖撞,從而導致了賽后的打架事件,那么,這個肢體沖撞,就打破了原先彼此關系的穩(wěn)定狀態(tài)。孩子們怎么處理這種不穩(wěn)定狀態(tài),讓它恢復平衡?就是一個關鍵問題。
在這里,孩子往往會經歷從情感到認知的不斷循環(huán)的反應鏈:
(球場上肢體沖撞)
1.情感-感覺很不舒服;
2.認知-對方一定是故意的;
3.情感-生氣、憤怒;
4.認知-他必須向我道歉,或者我要讓他知道我不是好惹的。
這只是表面上的反應鏈,潛意識里,則還有一個自我認同的問題。就是通過這件事,“他人如何看待自己”以及“我如何看待自己”的問題。我被人如此欺負,是表示我是個無足輕重的人嗎?孩子原有的自我認知會失去平衡,他會以某種方式尋找平衡。
然而,沖突是雙方的,每一個孩子的反應鏈,都在對沖突另一方的反應鏈相互糾纏。這種糾纏可能導致沖突平復,也可能導致沖突升級甚至形成蝴蝶效應,小事情演變成大沖突。
另一個孩子可能意識到在沖突中,自己是主動方,對方是被沖撞方,然后用道歉來解決問題,平息對方的憤怒。而道歉這種行為,平衡了對方的自我認知(“他是如何看待我的”),從而引向了和解。但也有可能,作為沖撞方,對方并沒有采取道歉行為,反而進行了回擊。這里有兩種情況。一種情況是,對方意識到自己是沖撞方,有責任,但對方不接受你的情緒,所以采取了對抗的方式,一旦對方采取對抗的方式,就會在認知層面轉向自我辯護,例如:球場上怎么可能沒有沖撞?你也有責任,因為……,等等。另一種情況,是對方并不覺得自己有錯,因為兩個人對沖撞的理解有非常大的差異。在對方看來,這只是“技術犯規(guī)”,而你的反應過激了,是蠻不講理。于是,各執(zhí)一詞,沖突就可能相互疊加而加深。
對孩子來說(其實成人也是如此),情緒先于認知,總是先有情緒反應,再試圖在認知層面證明情緒的合法性(這是自我同一性的需求),這往往讓沖突成為死結,讓和解變得不可能。
顯然,這不是老師想要的結果(或許是有些家長想要的結果)。因為這歸根到底變成了權力之爭,權力之爭總是“你輸我贏”。然而,誰能保證你的孩子一直贏呢?而且,這也是一種缺乏安全感的“贏”。
三、老師和家長常犯的錯誤
老師和家長在處理孩子沖突問題時,容易犯哪些錯誤呢?
那么,先請大家思考一個問題,作為成人,在介入孩子的沖突時,我們的角色究竟是什么?我們如何認識這些沖突的性質?請大家完成下列選擇:
1.孩子之間的沖突,是麻煩,還是契機?
2.我們的角色,是警察,還是牧師?
3.孩子的錯誤應對,究竟是個態(tài)度問題,還是個能力問題?
4.我們最終的目標,是懲罰孩子以減少問題,還是鼓勵孩子自己承擔責任?
5.最重要的是,解決問題的主體是成人,還是孩子?
因為篇幅關系,這些問題不能一一討論。
老師和家長在面對沖突時,第一反應,往往是試圖判斷“誰對誰錯”(就是警察思維),事實當然需要澄清,真相當然需要探索,但是單一維度的“尋找肇事者”,會引發(fā)太多的問題。很多時候各執(zhí)一詞,講不清楚,最終總有一方不滿意,或雙方都不滿意。
伴隨著“誰對誰錯”而來的,是對犯錯者的指責。這種指責會引發(fā)兩種可能的反應:一種是內疚或自我譴責甚至自我貶低,一種是更強烈的對抗尤其是心理對抗,而以后一種更為常見。你讓我道歉可以,寫檢討書也可以,罰站也可以,但我心里就是不服。
警察思維,有時候還會將孩子之間的沖突,上升為家長之間的沖突。有些家長,深信叢林法則,總怕孩子吃虧,所以不遺余力地介入,充當孩子的保護傘。問題是,你能保護他一輩子嗎?相反的,有些家長又覺得,多大點兒事,至于這么大動干戈嗎?又教育孩子要寬容,宰相肚子能撐船,不要動不動就與別人沖突。但對孩子來講,你認為的小事,可能是天大的事,稀泥抹光墻,但問題沒有解決,只是被取消了。
最重要的是,我們試圖解決孩子們之間的問題,而不是鼓勵和協(xié)助他們自己解決自己的問題。結果,孩子喪失了一次可能的深度學習機會。
四、孩子打架了,家長怎么辦?
再次重申,這里不涉及到校園欺凌和嚴重沖突(例如產生了身體傷害,可能涉及到法律問題),指孩子之間的一般沖突。
孩子打架了,家長怎么辦?
這里要討論兩個層面,一是觀念層面,二是操作層面。
在觀念層面,我們要形成一些共識:
孩子們之間的沖突有必然性,它既是麻煩,更是提升孩子社會化水平的契機,要利用它來讓孩子經歷深度學習;解決問題的主體應該是孩子而不是家長,家長扮演的是支持著的角色,包括心理支持與技術支持;家長的支持,應該既著眼于問題的解決,更著眼于孩子解決問題能力的培養(yǎng)。
在操作層面,以下建議僅供參考。
第一步:問孩子,你自己能解決嗎?是否需要父母的協(xié)助?
如果孩子認為自己能夠解決,家長就不要介入。哪怕孩子解決方案有諸多問題甚至是完全錯誤的,孩子也可能通過自然后果來反思,不要自作聰明地給孩子提非常細節(jié)的建議。孩子解決問題的能力,必須從他們自身內部生長出來。
然而,許多孩子不會告訴父母這些,他們傾向于自己解決問題,是因為告訴父母的結果,或者是大驚小怪,或者是倍受指責。這意味著與父母的信任關系沒有建立起來,原有的模式存在問題。那么,父母可能需要長期做出調整,重新贏得孩子的敞開心扉。當然,這很難,因為中國有一批家長是焦慮型的,傾向于控制孩子。哪怕認識到了危害,也無法改變。
第二步:如果孩子告訴你發(fā)生了沖突,那么,首要的是盡可能獲取更多的信息。
防止這些反應:立即責怪孩子;立即責怪老師或對方孩子(甚至包括對方家長)。因為人都是自我中心主義者,孩子對沖突的描述,一定是變形的,代表了他的一個心理故事,而在沖突的另外一方那里,這個故事一定是另一個版本。我們的目的,是盡可能地尋找或還原第三個版本(旁觀者版本)。
在這里至關重要的,是防止情緒和評判,而通過提問,不斷地修正故事。提問過程,也是幫孩子修正故事的過程。
第三步:在充分傾聽后,與孩子討論沖突。
對沖突的討論,通常涉及到幾個方面:
1.事實是什么或可能是什么?
我們可能忽略了什么?如果我們是沖突的另一方,我們對事實的理解可能會有什么差異?對方的理解合理嗎?差異是怎么產生的?
2.我為什么會有這樣的感受?對方可能有什么樣的感受?雙方的感受來源于哪里,差異是怎么形成的?
3.我是如何認識這個問題的?對方是如何認識這個問題的?這個問題還可以怎樣認識?
4.這個問題有多少種解決方法?這些解決方法各自的優(yōu)缺點是什么?怎樣的解決方案是最適合的?如何將短期后果與長遠后果結合起來思考?
第四步:鼓勵孩子制作解決方案并付諸實施,并在實施過程中給予指導。
所有的方案都是一廂情愿的,因為你不知道對方的反應。所以,需要不斷地理解對方的反應并進行調整。如果孩子覺得需要,可以不斷地與孩子在過程中進行討論。
對我來說,這本身就是一個極好的訓練過程,至于問題解決的程度,并不是最重要的。
第五步:如果孩子解決不了而問題又必須被解決,則家長介入。
這種介入,包括與老師以及對方家長的溝通。
五、寫在最后
真實的生活當然并沒有這么簡單,但我們仍然可以逐漸地形成一個問題解決的框架。這種框架,或許是孩子一生成就的重要基石。
最后,還要補充說明幾句。
有教養(yǎng)的家庭,會為孩子的言行樹立底線(底線就是可以不斷解釋,但必須遵守的東西)。例如:
1.在任何情況下,不說臟話。
2.非暴力原則。即不用打架的方式解決問題,哪怕是對方犯錯。這種原則有例外,就是可以正當防衛(wèi),以及在遭遇欺凌的情況下使用武力。
要注意一種情形,就是自己的孩子特別容易跟別人起沖突,而每次都認為是別人的錯。那么,這往往跟孩子的認知模式有關,而且這種認知模式伴隨著情感體驗。嚴重的情形,會形成一種“眼鏡蛇”類型(無貶義,僅指生命類型)。這則需要長期進行矯正。而能否矯正到可以接受的范圍里,就跟成人與孩子的相處模式息息相關。
另外,對一所學校來講,要將培養(yǎng)學生解決沖突的能力當成重要的能力來培養(yǎng)。這需要對教師進行相關的培訓,對家長和學生進行相應的指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