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篇語
之前的親子時間管理營中,收獲了很多寶爸寶媽們的點贊:
茵
感謝崔律開了這個課,幫我理清了很多思路?,F(xiàn)在每天事情太多,經常有想法,又偏于混亂,最后不了了之,現(xiàn)在跟著崔律學習,能幫我抽絲剝繭的梳理,從理論到實踐,相信我和孩子都會好好利用每一分鐘,做一個有效率的人。
范丹燕
點贊:這個課程細致、貼心,除了教怎么做計劃,還教怎么跟小孩子相處,我現(xiàn)在看見誰家有娃都想推薦這個課程。唯一的建議希望開成100天。
喜鵲
點贊:案例特別好,讓我們學習起來更生動。
Della
點贊:崔律的課,沖擊了我的舊有思維模式。
Grace
點贊:崔律的親子營,真正在滋養(yǎng)我的心靈,最棒的就是崔律作為一個旁觀者看到了我們親子管理的很多問題。
小伙伴@甄艾 問崔律 說:
崔律雖然沒有孩子,但處理我們日志中的案例時卻是那么駕輕就熟,讓我們這些寶爸寶媽聽完頻頻點頭,我實在太佩服崔律超強的能力了,怎么做到的呢?僅憑讀書就能這么通透嗎?
崔律回答:
僅憑讀書肯定是不會這么通透的。
我們都知道“紙上得來終覺淺”,也就是說,讀了那么多書,如果不行動和實踐的話,還是沒有什么太多效用的。
我雖然沒有孩子,但相關方面的實踐卻不少。有很多實踐是從其他工作生活中的能力遷移過來噠。這里列舉3個通用能力~

01 傾聽的能力
凡是讀過溝通主題書籍的小伙伴,一定都知道“傾聽”的重要性。
問題在于,奈何自己做不到,對吧?哈哈
或者自己以為自己做到啦。其實,離真正的“傾聽”還有些距離。
我們在100天精時力訓練營中,討論了“仁者見仁”以及“閱讀理解”的話題,正在聽這個訓練營的小伙伴可以回顧下。
大家要“盡可能”去聽作者的“原話”,比如原書的作者或者講課的老師所要表達的意思。
要先放下自己的想法、評判和猜測,切忌斷章取義。要真真正正的去聽老師在說什么、這本書的作者在寫什么(相當于我們日志中的“我學”)的部分,然后再加上你自己的“我思”和“我行”,這樣才能成為你的一個完整的學習過程。
我有傾聽的能力、閱讀理解的能力,是因為在法律工作中,作為律師,我們必須理解法律條文的意思,不能帶有個人主觀意愿,要盡可能的客觀理解,為什么呢?
因為在法庭上,原告有原告的想法,被告有被告的想法,我們只主張自己的想法是沒用的,最終要看的是法官的想法,對吧?所以我要盡可能理解原告和被告的想法,站在一個客觀的角度,說服法官“我的想法符合對應的法律條款”。
我有了比較好的“傾聽”和“理解”的能力,這就意味著,我更能聽清并理解孩子們在說什么。雖然我自己沒有孩子,但是我跟孩子的交往中,孩子們都比較喜歡我,因為我在聽他們在說什么,而且是非常用心的聽。
回想一下,我們家長們是什么表現(xiàn)呢?
在之前的日志中,大家已經看到了,比如有的家長覺得孩子說錯了,就不耐煩地打斷他;或者覺得孩子因為年齡太小事情說不清楚,然后又不耐煩地打斷他……
不論家長有什么理由,結論都是沒有認真的聽孩子在說什么,沒有理解孩子這樣說和這樣做的動機是什么,只是憑著自己的猜想和預判,就武斷的去評判孩子。
所以,大家能看到,不管是讀書和聽課(比如100天精時力訓練營和親子時間管理營),還是溝通交流,這些的底層邏輯都是共通的。
02 法律思維
市面上,講時間管理的講師很多。
那么,崔律講的精時力課程與其他的時間管理有什么不同呢?
除了精時力本身的含義——即崔律“時間是二維的,既包括時間的數(shù)量(時長),也包括時間的質量(精力)。如今,精力比時間更稀缺,所以精力和時間要一起管理”——以外,更重要的是,崔律在精時力課程中用到了很多法律思維——這也是做人做事的底層思維。
這些思維不僅用于精時力,也可以用到和孩子相處。
下面給大家舉幾個例子,大家可以當做一個小普法課看一下。
法律思維1:權利和義務
在法律中講究的是權利和義務。
權利指的是你“可做可不做的”,而義務是你“必須(應該)做的”。
那對孩子來說呢?
你要求孩子聽你的話,比如先寫作業(yè)再看電視。你感覺這屬于義務,孩子應該做的,對吧?
那是不是真的必須(應該)做呢?
我們只需要問一句話,就是:“如果他不做,會有什么樣的后果?”
你可能會說“我不給他零花錢?!?/p>
OK,如果他繼續(xù)不做,然后怎么辦?你能餓死他嗎?不太可能。然后你還能怎么辦?也不能打他罵他吧。就算你打他罵他,甚至把他關起來,他仍然不寫作業(yè),怎么辦?(注意:這里僅舉例說明,家長不要模仿這些行為喲)
在法律中,如果你規(guī)定這是一個義務,必須要做的話,一定要加上第2步,就是“他如果不做的話,有什么樣的后果和措施,以確保你能按要求去做”。否則,就不足以成為一個“義務”。
不是“義務”,那么就是“權利”——做與不做的選擇權,在孩子。
梳理一下邏輯,就是你要先區(qū)分一下這個行為“是孩子的權利還是義務”。如果是孩子的權利,孩子可以做也可以不做。如果是孩子的義務,必須要加上第2步“如果孩子不做,會接受什么樣的懲罰措施”。你要確保你制定的懲罰措施,足已讓“孩子會遵守你的命令”。
(類似的例子,電視中常用的橋段是,邪教中用特質藥丸,強迫對方必須聽他的,不聽不給解藥,就得死)。
而事實上,大部分情況下,其實你是沒有辦法制定一個懲罰措施足來讓孩子百分之百遵守你的命令的。如果可以的話,對孩子的教育就非常簡單了,全部使用懲罰措施就可以了,對不對?
所以從這個點上來說,孩子是應該先寫作業(yè)再看電視,還是可以先看電視再寫作業(yè)呢?答案其實是,它本不是必須或應該的。很多時候,孩子就是選擇的,他選擇了先寫作業(yè),或者選擇了先電視。他有自主意識的。
當然,生活并不是法律,法律也不是全部。只是看你明白這點后,你可以把緊繃的肩膀放松,緩和和孩子的緊張關系。
明白這點之后,你要做的,也不是給他“懲罰或者命令”,而是引導他如何做決定做選擇。這個時候,你能做的就是盡可能地提升自己溝通和引導的能力。
當然,這些屬于“術”的層面;底層的“道”是愛孩子,正確的愛孩子。
Della
【我思】:我以前認為寫作業(yè)是孩子的義務,必須做。
原來我錯了,這是孩子的權利。她可以決定寫或者不寫、什么時候寫、先寫什么再寫什么。不寫的結果是她會被老師批評懲罰,而我自己是因為不想承擔被老師責備警示的后果,不接受孩子考試成績差,不接受晚睡覺,所以要求孩子必須寫作業(yè),而且希望她快快的寫完作業(yè)。
03 孩子和大人平等
法律思維2:孩子和大人平等
法律中經常說“人人平等”。
你也許覺得這句話只是空話,其實它的意義很重大。
比如在法律中有幾個“人”,第一是“自然人”,比如你和我都是自然人(活生生的人);還有“法人”,比如公司屬于法人,以及其他主體。假如你和公司發(fā)生了沖突和爭議,甚至你和某個政府機關之間發(fā)生沖突和爭議,進入訴訟程序的時候,按照法律來看,其實每個“人”都是平等的。
當然,現(xiàn)實生活中也許會有官官相護的情況,但那是少數(shù),是違反法律道德的,而且我們國家的法制建設也發(fā)展的越來越完善。至少從法律規(guī)定中的“平等”來說,你和富人、你和政府機構……雙方是平等的。法官在裁判時,也應當時平等對待的。
在這樣的思維下,我跟孩子在一起的時候,會認為我們都是平等的。孩子也是一個獨立的個體,他有自己的權利和獨立意識,只不過他年紀小,可能有時候不知道或不理解一些事情,僅此而已。
孩子就是一個“小大人”,我會像尊重大人一樣的去尊重他。我如何尊重我的同事客戶,我的精時力小伙伴,就會如何尊重我的孩子和其他人的孩子,因為我們是平等的主體。
我十多年的法律思維不僅用在工作中,更是滲透到了生活中的方方面面,已經刻在了我的骨血里面,不是說我不想用就不用了,而是會不自覺地就用到。所以對于孩子來說,這也是通用的底層思維。
有小伙伴說,好想具備崔律這樣的“超能力”呀。
我想說,常年跟著崔律聽課學習,在潛移默化中,你也在慢慢具備這些思維和能力喲~
結束語
最后,當然也少不了讀書啦~
雖然我真的沒有讀過幾本親子的書籍(主要是因為還沒有孩子,相信日后一定會讀的,哈哈),但偶爾會在一些書中看到與孩子相關的例子。比如我在讀《非暴力溝通》的時候,其中提到過媽媽跟孩子的例子,看一個例子,就能舉一反三到很多方面。這種舉一反三的能力,也幫助我更好地理解如何與孩子相處。
希望今天的文章,對你的親子和成長,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