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wǎng)絡(luò)暴力可以殺人,我們都知道,但是這波暴力我們支持!
“法律總遙不可及,而拳頭卻總在咫尺之間”,試問誰來還受害者一個公道?所謂正義,并不只局限于法庭上的百十平米,法理自有法律去評判,法律是工具,是維護權(quán)益的武器。
而情理,是這個社會的溫度,人與人之間的善良、情感甚至道德的延續(xù),組成了我們所謂的文明,這是基礎(chǔ),沒有這些前提談何正義與尺度,法律約束的意義又從何而來?
同樣,我說了我們都知道網(wǎng)絡(luò)暴力會殺人,但是人總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甚至付出代價。如今,這就是劉鑫需要為她的行為付出的代價,如果承受不了,結(jié)果怎樣是她自己的選擇。而原不原諒她,江歌的母親、為江歌案發(fā)聲的所有大眾,同樣有選擇權(quán)。
最后,個人想法:如果文字可以殺人,多少字夠,告訴我,我寫雙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