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犯罪的特殊形態(tài)概說 刑法理論通常將故意犯罪形態(tài)區(qū)分為完成形態(tài)與未完成形態(tài),即犯罪既遂是完成形態(tài),犯罪預備/未遂與中止是未完成形態(tài)。犯罪預備/未遂與中止也是犯罪的特殊形態(tài)。...
1.犯罪的特殊形態(tài)概說 刑法理論通常將故意犯罪形態(tài)區(qū)分為完成形態(tài)與未完成形態(tài),即犯罪既遂是完成形態(tài),犯罪預備/未遂與中止是未完成形態(tài)。犯罪預備/未遂與中止也是犯罪的特殊形態(tài)。...
1.期待可能性的概念 所謂期待可能性,是指根據具體情況,有可能期待行為人不實施不法行為而實施其他適法行為。期待可能性的理論認為,如果不能期待行為人實施其他適法行為,就不能對其...
違法性認識,是指對自己的行為違反刑法的認識。違法性認識的可能性,是指行為人在實施構成要件行為時,能夠認識到自己的行為是違法的。成立犯罪是否需要違法性的認識,違法性認識在犯罪論...
原因自由行為,是指具有責任能力的行為人,故意或者過失使自己一時陷入喪失或者尚未完全喪失責任能力的狀態(tài),并在該狀態(tài)下實施了符合構成要件的行為。使自己陷入喪失或者尚未完全喪失責任...
1.責任能力的含義 行為人不具備有責地實施行為的能力時,不能對其進行法的非難。進行責任人非難所要求的行為人的能力,就是責任能力。刑法上的責任能力,由認識能力與控制能力組成。 ...
1.目的 目的,是犯罪人主觀上通過犯罪行為所希望達到的結果,即是以觀念形態(tài)預先存在于犯罪人大腦中的犯罪行為所預期達到的結果。 從目的與刑法規(guī)定的關系來看,目的犯中的目的表現為...
1.過失犯與結果回避可能性 在某些情況下,行為人雖然對結果具有預見可能性,甚至已經預見,但不可能采取措施避免結果發(fā)生,或者雖然采取了避免結果發(fā)生的措施,但結果仍然不可避免。由...
過失犯的構成要件除結果外,還有實行行為。而實行行為是具有導致結果發(fā)生的緊迫危險的行為。 在結果發(fā)生的情況下,首先要判斷是否具有過失犯的實行行為。過失犯的實行行為定型比故意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