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和她相差九天去世,他八十三她八十二,他和她從二十幾歲開始就是鄉(xiāng)鄰們茶余飯后的談資,據(jù)說在沒有電視沒有電腦的年代里,講講這類的故事有解乏提神的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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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他倆不是一家兒的!他們各屬于另一個男人和女人,各屬于幾個淌著鼻涕拖拉著鞋的孩子們!他們也許曾在背燈影處青紗帳里親過愛過,他們也許曾被自己家里的那位指著鼻子罵過最下流惡毒的話,他們也許曾前頭一走背上就沾染上村鄰的嘲諷和口水,他們也許曾相約私奔做想長久夫妻…他們的另一半都在幾十年前過世了,可他們直到最后也沒光明正大的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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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個老頭先走的,幾天后老太太也去了,人們開著玩笑說那老太太是想那個老頭想死了!要不就是老頭舍不得老太太所以把她接走了… 如果一場所謂的“奸-情”可以跨越六十年,是不是比金婚鉆石婚還要不容易?那是需要怎樣的勇氣和忍受力,那支持它的動力還只是單純的肉體刺激嗎?是不是該把那惡毒的“奸”字去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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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個九十七歲死,奈何橋上等三年!我倒愿意想象這是老天替他們安排的,身不能同衾同槨,但愿靈魂可以同步奈何。走過了忘川,飲完了孟婆,下輩子他她會在對的時間里相遇,心里只剩一份情,濃烈到眼中只有彼此,因為他們的手最后是牽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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