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我提出的是“生活方式的創(chuàng)新”,強調(diào)創(chuàng)造一種新的、合理、和諧的生活方式,使生活更加有節(jié)制的合理健康,與大自然和諧。設計是協(xié)調(diào)人類需求、生存環(huán)境條件限制之間的關系,它研究“事”與“情”的道“理”,簡稱“事理”。
?解讀:似乎是一段不知所云的話。
(二)
①???事”是人與物關系的中介點。②不同的人或同一人在不同的環(huán)境、不同的時間、不同的條件下,即使為一相同的目的,它所需要的工具、方法、行為過程、行為狀態(tài)是不同的,③所需要的工具、產(chǎn)品、乃至造型、材料、構造等當然是不同了。④所以把“事”弄清楚了,⑤“物”就浮出水面;⑥剩下的就是選擇原理、材料、工藝、技術、形態(tài)、色彩等,⑦這只是實現(xiàn)被外部因素限定下的“目標”的手段。⑧方法和具體的物是被選擇的,⑨人的目的和實現(xiàn)的手段的外部條件是至關重要的的,也是決定性因素。
解讀:
①???“中介點“中介的含義往往是把一人介紹給另一人,中介充當介紹人的角色,那么 如果“事”是中介,它的意義在于把人與物聯(lián)系在一起。設計中需要考慮人和物,但是如何從人出發(fā)獲得物?那就需要通過“事”作為介紹者,或者如果沒有“事”的介入,結果“物”能否實現(xiàn)呢?或許能,但是沒有意義,事情是生動的生活化的,是對物進行影響的,如果沒有事情,物品就似乎與生活無法發(fā)生聯(lián)系,想象一下,殘疾人用品,如果沒有事的介入,那么物有何意義,與殘疾人的聯(lián)系是什么?
②???應對變化是核心觀點。關鍵什么根據(jù)什么變化?應該是工具、方法、行為狀態(tài)根據(jù)人、時間、環(huán)境、條件而變化,或者總結為:果隨著因而變化,作為設計師要區(qū)分設計中的因與果,在此工具、方法、行為狀態(tài)是果,人、時間、環(huán)境、條件是因,因往往是不變的或者被限定的。
③???隨著果的不同,還能把果1定義為下一個結果的因,可以定義為因2,果1和因2是同一個對象,從而得出果2:產(chǎn)品、造型、材料、構造。邏輯也是果隨因而變,然后就能夠得出結論,也就是原型。
④???事指的是外部因素,如是什么人(who)在什么時候(when)什么環(huán)境(where)什么條件(which)做什么事(what)的外部不可控因素。
⑤???物指的是:設計的結果、設計過程中的手段。
⑥???接著就可以尋找因1或者因2尋找原理、工藝、技術、形態(tài)、色彩。此刻,在挖掘結果判斷下一層結果果3時,可以根據(jù)因1和因2按序判斷,得出結論。如考慮色彩時,按順序考慮序人、時間、根據(jù)、材料、造型構造等。
⑦???關于第④的因和果,最終的結果卻是事件的因,我們用某一個物品的因一定是事件,事件也可以被稱為目標,物只是手段、工具。
⑧???方法和物是被選擇的,但是外部因素,事件是不可變的,外部事件的改變是政客、經(jīng)濟家、文化等的職責。設計師只能是在外部環(huán)境假定下進行設計與迭代。根據(jù)事實來,并非幻想與閉門造成。
⑨???設計的結果是手段和工具,需要盡可能適應與服務于人和外部環(huán)境,而非做出來讓人適應它,這不是計劃經(jīng)濟年代,即使有權利以設計師為中心,也無法獲得選民(客人)的“金錢投票”
(三)
這里所指的“條件”就是指決定實現(xiàn)目的性質(zhì)外部的外部因素。實事求是就是“事理學”的精髓。這就是重在“事”的研究,從實現(xiàn)目的之外部因素入手,就自然對“物”的概念有了定。①設計結果是“物”,但是出發(fā)點是“事”。我們要創(chuàng)造,不滿足模仿,“超以象外,得其寰中”就是這個道理。從外部因素入手就能更深入地認識本質(zhì),進而創(chuàng)造出“新物種”。
解讀:
①???“事”是出發(fā)點。我們做什么事情都有個出發(fā)點,也就是原因,為什么來到深圳,因為要獲得更好發(fā)揮空間,這個原因就是出發(fā)點,要一直記住這個出發(fā)點,出發(fā)點是目的,手段是后來一些列事情,后來的事情需要服務于目的,如果忘記出發(fā)點,就可能變得隨波逐流,渾渾噩噩。設計也一樣,結果與物一定是要有個出發(fā)點這個出發(fā)點就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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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所謂的生活方式一定是圍繞人的。①人要有行為動作、行為動作著陸點導致行為方式順序,有具體的人、環(huán)境、條件、時間這就是完整的生活方式。了解這些才準確地知道用戶想要什么,不是簡單地就是論事。比如看電視,家里看和大雜院看是不同的;用手機、ipad躺在床上隨時看,還是放在一個小電視再廚房里面看也是不同的。
?解讀:
①???所以把事情描述定義清楚,并非想當然,這是什么事,像社會學家一樣需要觀察并且表達清楚,完成精確的表達,不是簡單的事情。。
(五)
設計師不能用名詞思考,①設計一個杯子,用名詞思考再能干的設計,五十年給我的答案也是一個杯子,但是沒有杯子不會渴死。②設計師解決的是什么是解渴的方式?是動詞,而動詞是是根據(jù)什么?是主體、主語,要研究用戶。門也好,杯子也好,家具也好,冰箱也好,都是工作的結果,而要創(chuàng)新要設計,必須要解決問題。如果不能解決隨時跟人溝通的話,這個門反而是一個負擔了。如果要解決經(jīng)常跟人溝通,可能就不是一個門,但是能起到相對的安定,也能隨時和人溝通。這里的設計是一個動詞,那么修飾動詞就要考慮,是一個經(jīng)理再這屋還是國家總理在這兒,還是一個普通家庭的主婦在這兒,還是一個小孩兒,那么這個門就要變,時間不同,條件不同,地點不同。在辦公室是這哥們,到了自己家里的門,到了一個大會堂的門,大會堂的門絕對不是這么矮,必須做得高,必須體量大,體現(xiàn)他的重要性。所以,因時因地而異,就是典型地去研究使用。那么我就會實事求是做出不是門的門,我就可以創(chuàng)造出習慣也可以解渴,自來水龍頭也可以解渴,一個臭皮囊也可以解渴,一個牙膏管也可以解渴。這才有創(chuàng)造性,而這個創(chuàng)造性的理念不是拍腦袋拍出來的,而是實事求是地去思考,能解決問題。你在家里需要的跟你在這里當客人需要的,跟你在大街上需要的實際上是不一樣的。
解讀:
②???動詞意味著做什么(doing something)踢足球、喝水、休息……主謂賓當中的謂語,杯子不是動作,名詞會有所指的物,動詞不會有,動詞思考是為了去除固有印象的,但實際上為了銷量讓人識別,人們往往還是回到名詞思考的狀態(tài),但是其實動詞并不意味著無法識別,在設計過程中用名詞,在結果當中用名詞,進行命名即可。
(六)
下面舉一個例子,名詞思考和動詞思考的差別。墻,每個建筑都有墻。石頭墻,木板墻,磚墻,大理石墻,每個建筑都有墻。我們首先想到的是墻可以做任何事情,任何東西都可以拿來做墻,就看墻要做什么,是保護還是隔絕,還是紀念,還是象征,還是挑戰(zhàn),還是生活氣息。我們必須把這個目標弄清楚,我再來選擇墻的材料、技術、工藝、原理,我甚至不用墻可以制造一個墻。這是設計師的思維,不是技術思維,也不是工程思維。而我們現(xiàn)在國內(nèi)基本不講這個,上來講就具體地用什么材料,用什么造型,用什么軟件畫效果圖。
解讀:
個人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