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雙11”各大網(wǎng)絡(luò)電商平臺賺得盆滿缽滿,據(jù)說當天總銷售收入達數(shù)千億元,當然這其中也有我貢獻的數(shù)百元。每年這個時候,總有些以“眾人皆醉我獨醒”姿態(tài)自詡的網(wǎng)絡(luò)大號跳出來,義正言辭譴責社會庸眾消費主義甚囂塵上的癡迷和癲狂,仿佛清心寡欲才是人生幸福之唯一正途。幾年前我也曾非常認同這些網(wǎng)絡(luò)大號人士的價值觀,我也自詡只在網(wǎng)上買書,其他吃喝玩樂的物質(zhì)生活根本看不上,送給我都覺得累贅。
這兩年也許隨著閱歷漸長,我的觀念轉(zhuǎn)變了,我覺得人的欲望并不邪惡,看待及滿足欲望的方式可能才有對錯。人是社會動物,當你滿足自身欲望損害到他人及社會利益時,自然會有相應的力量來對付你、制約你;而當你合法合情合理滿足自身欲望,甚至在滿足自身欲望的同時也能順便滿足他人、社會的欲望時,那就是雙贏、多贏的局面。比如創(chuàng)辦阿里巴巴電商平臺的馬云,他讓世界沒有難做的生意,通過網(wǎng)絡(luò)電商平臺把企業(yè)、電商、消費者等聯(lián)系起來,大家各取所需、滿足社會群體欲望、繁榮社會經(jīng)濟的同時也滿足自己功成名就的內(nèi)心欲望,可謂善莫大焉。即使如我等升斗小民,花幾百元在網(wǎng)上購物,既滿足了自身需求也為社會就業(yè)、繁榮國家經(jīng)濟作出了貢獻呀。
前幾年,當我自以為對除了書之外的各種物質(zhì)生活不感興趣時,并非意味著我性情清高、一塵不染,恰恰相反是我沒意識到自己一直在裝腔作勢、故作姿態(tài)。明明對美好的物質(zhì)生活有興趣、很向往,卻反復自我催眠,仿佛把個人生活搞得越清苦反而越有自高于他人的道德優(yōu)越感,這才是一種無明,一種病態(tài)。愛物質(zhì)就是愛物質(zhì)、愛生活就是愛生活,清醒覺知到自己當前的人生境界,正視自我內(nèi)心萬千欲望,并通過合情合理合法的手段予以適當滿足,這才是正念、正知、正覺、正行吧。
進一步說,正因為人在本質(zhì)上永遠是社會動物,所以人的絕大多數(shù)欲望其實扎根于社會群體,要通過與他人合作、協(xié)調(diào)、分享、向上向善、共榮共贏才能獲得充分滿足。比如人的權(quán)力欲望、成就欲望、愛與親密的欲望、甚至基本的衣食住行等生存欲望的滿足,都離不開社會群體中他人的認同、支持與配合等。因此當人在滿足自身欲望時,一定要記得謹守本分、中庸之道,一定要充滿意識到這個社會并非只有你才有欲望,他人也有著亟待滿足的自我欲望。當我們滿足自身欲望與他人滿足欲望之間產(chǎn)生沖突時,自然會受到他人的對抗、掣肘和制約;而當我們在滿足自身欲望時,適當考慮到周圍他人的欲望、利益,不侵犯他人、團隊和組織的正當權(quán)益時,才可能得到周圍他人及社會群體的認可與支持,至少他人沒理由、沒動機反對或阻礙我們實現(xiàn)自己的欲望。
那么如果我們堅持只為自己而活,只為滿足自我欲望而活,“他人于我如浮云”,又會怎樣呢?美國作家安·蘭德在《阿特拉斯聳聳肩》中說,“我以我的生命和愛發(fā)誓,我絕不為他人而活,也絕不要求他人為我而活?!边@句代表極端個人主義價值觀的文化宣言,從主觀上來說也許感覺非常霸氣,但從客觀層面來看,卻是我們每個社會人都無法做到的。不管我們是否愿意,我們每天都在為他人、為社會工作,進而通過他人、社會的物質(zhì)、榮譽和精神回饋來養(yǎng)活自己、滋養(yǎng)自己、榮耀自己。同時他人也在通過這種方式為我們而活,從而間接養(yǎng)活他人自己。正如英國偉大詩人約翰·多恩所言,“我們每個人都是大陸的一小塊/整體的一部分/沒有人是一座孤島/沒有人可以自全……”
老舍先生的著名作品《駱駝祥子》里那個可憐的要強的祥子,那個無意識信奉個人主義哲學、只為自己而活、只是期盼著自己能活出個人樣的祥子,最終卻像條狗一樣年紀輕輕就悲慘死去。路遙先生的小說《人生》里的那個年輕帥氣、才華橫溢的高加林,那個無意識信奉個人主義哲學、拋棄舊戀人,渴望依附新戀人來改變自己農(nóng)村人命運的“小鮮肉”(他竟然沒意識到自己想要吃軟飯),最終卻陰差陽錯丟掉了工作、回到農(nóng)村……無論社會背景、社會環(huán)境、社會體制如何變化,有意識或無意識信奉個人主義(尤其是極端個人主義)哲學或價值觀的個體,都是不可能被社會接納的。因為你只顧個人利益,在你眼里,他人和社會只是你攫取個人利益、滿足自我欲望的工具;同理,在他人和社會眼里,你就是妨礙他人利益、阻礙社會良性運轉(zhuǎn)的沙粒,因此你毫無存在的價值和意義。從這個角度來說,那些專注滿足個人利益、只為自我欲望而活的人們,在當下社會或者說在任何社會都是沒有出路的。
因此,如果我們想要過上溫暖幸福、和諧美好的生活,就要時刻謹記自己是社會人這個根本身份。在家庭、職場、社會中生存發(fā)展,一方面在生活、工作責任履行上要堅持“個人主義責任觀”,完全為履行自我人生責任負責;另一方面在滿足自身欲望、贏得個人利益時則要堅持“集體主義利益觀”——要充分考慮自我欲望、個人利益與他人、團隊及社會群體的利益、欲望之間的協(xié)調(diào),謹守做人本分,不逾越自我欲望和個人利益的邊界(即不損害他人、團隊和社會利益)。
更進一步說,個人主義的責任觀與集體主義的利益觀,會使我們、他人、團隊、組織和社會都受益;個人越愿意為自我生活、工作負責,自我能力越會成倍增長、自我發(fā)展前途越會廣闊美好;而同時個人越是愿意為滿足他人、滿足社會利益貢獻自我價值,越是會獲得他人、社會的豐厚回饋,使得自我利益和欲望獲得滿足,進而最大化實現(xiàn)自己的人生理想和美好愿望,同時也能最大化支持他人實現(xiàn)自己的人生理想和美好愿望,最終我們才能在與他人、社會和諧相處中實現(xiàn)向上向善、共榮共贏。